玩具中塑化材料及可放入口中产品的判定指南
Guideline of determining plasticized materials in toys or parts of toys that can be placed in the mouth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玩具和玩具部件中可触及塑化材料以及可放入口中产品的判定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材料,也适用于预定需保留的
包装材料。
注:本文件是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5.3.7中涉及玩具和玩具部件中可触及塑化材料以及可放入口中产品的判定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22048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GB 6675.1-2014和GB 6675.4-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材料。
3.2
正常使用
按玩具(3.1)的操作说明,或按传统或习惯的、明显的玩具玩耍方式。
3.3
可预见的合理滥用
按非供应商推荐的方法使用玩具,但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使用方式,包括通过把玩具组合等儿
童的正常自由行为。
示例:拆卸、跌落或用非推荐方法使用玩具。
3.4
可触及
玩具(3.1)部件或零件按GB 6675.2中描述的可触及探头轴肩之前的任何部分所接触到。
3.5
涂层
在玩具(3.1)的基体材料上形成或附着的所有材料层,包括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或其他类似性质的物质,不管其是否含金属微粒,也不管其是通过何种方法附着在玩具上的,且可用锋利的刀刃刮取。
3.6
持续与皮肤接触
每天与皮肤连续接触达10min以上或每天与皮肤间歇接触累计达30min以上。
3.7
可放入口中
玩具(3.1)或玩具部件可被儿童放入口中一定深度并可被吮吸和咀嚼。
注:包括“设计要放入口中”和“可能放入口中”两种情况。假如该物体只可被舌头舔舐,就不能归为“可放入口中”。
4 塑化材料的判定
玩具中常见的塑化材料有塑料[如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聚乙烯醇(PVA)、乙
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氨基甲酸酯(PU)、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热塑弹性体(TPE/TPR)等]、橡皮泥、指甲油、化妆品、香水、油墨、墨水、表面涂层、涂料、贴纸、印花、胶粘剂、密封剂等,具体见表1。当测试未知成分的材料类型时,宜通过各种渠道查询其材料的成分,以确定其是否为塑化材料。GB/T 22048给出了含有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部分材料。
5 可触及的判定
5.1 可触及
玩具产品在考虑可能的接触途径时,应包括吞咽、舔舐、吮吸、持续与皮肤接触等途径,在按
GB 6675.2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按照GB 6675.2进行可触及的判定,如部件能被可触及探头轴肩之前的任何部分所接触到,则视为可触及。
注:GB 6675.2中规定某些特定玩具产品需要做可预见滥用测试是全年龄组。
示例:
某玩具上有贴纸,而贴纸上的胶水为塑化材料,通过GB 6675.2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判定胶水为可触及,由于胶水与附着的纸张不能有效物理分离,应整体取样。
5.2 豁免
考虑到儿童的正常和可预见行为,如果某些玩具和玩具部件由于其可触及性、功能、质量、大小或其他特征可明显排除吞咽、舔舐、吮吸、持续与皮肤接触等的可能性,则不视为可触及。
示例1:起充电适配作用或连接外接设备的电线。
示例2:电动童车未做封装车底的裸露电线。
示例3:摇床等摇摆装置的横梁上的涂层。
示例4: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等童车的轮胎。
6 可放入口中的玩具或玩具部件的判定
6.1 设计要放入口中
设计要放入口中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属于可放入口中的玩具或玩具部件,如:口动玩具(如口琴
或口哨)、充气玩具、喇叭等玩具的吹嘴(包括不可拆卸和可拆卸的吹嘴),参见附录A中表A.1。
6.2 可能放入口中
供36个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可触及的玩具或玩具部件,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使作用在玩
具上的力仅是它本身的重力),将玩具或部件以任意方向,从模拟口腔模板的正上方(即垂直于主视图所在平面)置入(见图1的主视图和图2的立体图的XY 轴平面)。如果玩具或玩具部件能够触及模拟口腔模板底部(见图1的左视图和图2的立体图),则视为可放入口中的玩具或玩具部件。
应考虑非充气状态的可充气部件,杆状、板状/片状的连接部件和某些不可拆卸的突出部件,如:发
条钥匙、玩具的把手等,这三类可触及的部件也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因此,这些状态的玩具和部件也应通过模拟口腔模板评测是否能放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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