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GB/T 3884.1-2012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3884.1-2012 英文版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 碘量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opper concentrates -- Part 1: Determination of copper content -- Iodine titration method

1 范围
GB/T 3884的本部分规定了铜精矿中铜含量测定的方法:长碘量法(方法1)和短碘量法(方法2),
以下简称方法1和方法2。
本部分适用于铜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13.00%~50.00%。
2 方法提要
2.1 方法1
试料经盐酸、硝酸和硫酸分解,在稀硫酸溶液中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使铜离子以硫化铜状态从溶液中分离。沉淀用混合酸溶解,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分离铜后的滤液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铜量。
2.2 方法2
试料经盐酸、硝酸分解后,用乙酸铵溶液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
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3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3.1 纯铜(wCu≥99.999%):将纯铜放入微沸的乙酸(3.14)中,微沸1min,取出后用水和无水乙醇
(3.4)分别冲洗二次以上,在100℃烘箱中烘4min,冷却,置于磨口瓶中备用。
3.2 碘化钾。
3.3 氟化氢铵。
3.4 无水乙醇。
3.5 三氯甲烷。
3.6 溴。
3.7 盐酸(ρ1.19g/mL)。
3.8 硝酸(ρ1.42g/mL)。
3.9 硝酸(1+1)。
3.10 硫酸(ρ1.84g/mL)。
3.11 硫酸(1+1)。
3.12 高氯酸(ρ1.67g/mL)。
3.13 冰乙酸(ρ1.05g/mL)。
3.14 乙酸(1+3)。
3.15 硝硫混酸:将700mL硝酸(3.8)和300mL硫酸(3.10)混合。
3.16 混合酸:将1500mL硝酸(3.8)与500mL高氯酸(3.12)混合后,再加入300mL硫酸(3.10),充
分混匀。
3.17 氨水(ρ0.90g/mL)。
3.18 碘溶液(0.04mol/L)。
3.19 碳酸钠溶液(4g/L)。
3.20 三氯化铁溶液(100g/L)。
3.21 硫代硫酸钠溶液(200g/L)。
3.22 氟化氢铵饱和溶液(贮存于聚乙烯瓶中)。
3.23 乙酸铵溶液(300g/L):称取90g乙酸铵,置于400mL烧杯中,加入150mL水和100mL冰乙
酸(3.13),溶解后,用水稀释至300mL,混匀,此溶液pH值为5。
3.24 硫氰酸钾溶液(100g/L):称取10g硫氰酸钾于400mL烧杯中,加入100mL水溶解后,加入2g
碘化钾(3.2)溶解后,加入2mL淀粉溶液(3.28),滴加碘溶液(3.18)至恰好呈蓝色,再用硫代硫酸钠标
准滴定溶液(3.25)滴定至蓝色刚好消失。
3.25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c(Na2S2O3·5H2O≈0.04mol/L]。
3.25.1 制备:称取100g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置于1000mL烧杯中,加入500mL碳酸钠
溶液(3.19)中,移入10L棕色试剂瓶中。用煮沸并冷却的蒸馏水稀释至约10L,加入1mL三氯甲烷
(3.5),静置两周,使用时过滤,补加1mL三氯甲烷(3.5),混匀,静置2h。
3.25.2 标定:称取0.080g(精确至0.00001g)处理过的纯铜(3.1)三份,分别置于500mL三角烧杯
中,加入10mL硝酸(3.9),盖上表皿,于电热板低温处加热至完全溶解,取下,用水洗表皿及杯壁,加入
5mL硫酸(3.11),继续加热蒸至尽干,取下稍冷,用40mL水吹洗杯壁,加热煮沸,使盐类完全溶解,取
下冷至室温,加入1mL冰乙酸(3.13),加入3mL氟化氢铵饱和溶液(3.22),摇匀。加入2g~3g碘化
钾(3.2),摇动溶解,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3.25)滴定至浅黄色,加入2mL淀粉溶液
(3.28),继续滴定至浅蓝色,加入5mL硫氰酸钾溶液(3.24),激烈摇振至蓝色加深,再滴定至蓝色刚好
消失为终点。随同标定做空白试验。
3.26 铜标准贮存溶液:称取1.0000g纯铜(3.1),置于500mL三角烧杯中,缓慢加入40mL硝酸
(3.9),盖上表皿,置于电热板低温处,加热使其完全溶解,取下,用水洗涤表皿及杯壁,冷至室温。将溶
液移入500mL容量瓶中,用水洗涤烧杯,洗液并入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mL含
2.0mg铜。
3.27 铜标准溶液:移取50.00mL铜标准贮存溶液(3.26)于1000mL容量瓶中,加入10mL硝酸
(3.9),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mL含0.1mg铜。
3.28 淀粉溶液(5g/L)。
4 仪器
原子吸收光谱仪,附有铜空心阴极灯。
在仪器最佳工作条件下,凡能达到下列指标者均可使用。
---特征浓度:在与测量试液基本相一致的溶液中,铜的特征浓度不大于0.023μg/mL。
---精密度:最高浓度的标准溶液测量10次吸光度,其标准偏差应不超过平均吸光度的1.0%;用
最低浓度的标准溶液(不是“零”标准溶液)测量10次吸光度,其标准偏差应不超过最高浓度标
准溶液的平均吸光度的0.5%。
---工作曲线线性:将工作曲线按浓度分成五段,最高段的吸光度差值与最低段的吸光度差值之比
应不小于0.8。
5 试样
5.1 样品粒度应不大于100μm。
5.2 样品应在100℃~105℃烘1h后置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
6 分析步骤
6.1 试料
按表1称取试样,精确至0.0001g。
6.2 测定次数
独立地进行二次测定,取其平均值。
6.3 空白试验
随同试料做空白试验。
6.4 测定
6.4.1 方法1
6.4.1.1 试料的处理
将试料(6.1)置于500mL三角烧杯中,用少量水润湿,加入10mL盐酸(3.7),置于电热板上低温
加热3min~5min,取下稍冷。加入15mL硝硫混酸(3.15)和0.5mL~1mL溴(3.6),盖上表皿,摇
匀,低温加热,待试料完全分解后,继续加热蒸干,冷却。
6.4.1.2 铜的分离
用90mL水吹洗表皿及杯壁,加入10mL硫酸(3.11)置于电热板上煮沸,在搅拌下,慢慢加入
25mL硫代硫酸钠溶液(3.21),煮沸5min,保温微沸至沉淀物凝聚,趁热过滤,并用热水洗涤沉淀物三
次以上,洗液与分离硫化铜滤液合并后用于原子吸收光谱测定铜量。
6.4.1.3 铜沉淀物的分解
将沉淀物和滤纸返回原三角烧杯中,加入20mL混合酸(3.16)。加热分解沉淀和滤纸(若仍有碳、
硫未被分解,可再适当加入混合酸,再加热至完全分解)。并冒烟至近干,冷却。
6.4.1.4 滴定
用30mL水吹洗表皿及杯壁,盖上表皿,置于电热板上煮沸使可溶性盐类溶解,取下冷至室温。滴
加氨水(3.17)至沉淀物生成,然后滴加乙酸(3.14)至沉淀物消失,再过量4mL,加入3mL氟化氢铵饱
和溶液(3.22),摇匀。加入2g~3g碘化钾(3.2),摇动溶解,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3.25)
滴定至浅黄色,加入2mL淀粉溶液(3.28),继续滴定至浅蓝色,加入5mL硫氰酸钾溶液(3.24),激烈
摇振至蓝色加深。再滴定至蓝色刚好消失为终点。
6.4.1.5 滤液中铜量的测定
将分离铜后的滤液蒸至近干,取下冷却,加入100mL水于电热板上煮沸,溶解可溶性盐类,取下冷
却,移入2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静置2h。
使用空气-乙炔火焰,于原子吸收光谱仪波长324.7nm处,与测定系列标准溶液同时以水调零,测
量溶液的吸光度,减去试料的空白溶液的吸光度,从工作曲线上查出相应的铜的质量浓度(ρ)。
6.4.1.6 工作曲线的绘制
6.4.1.6.1 移取0mL、1.00mL、2.00mL、3.00mL、4.00mL、5.00mL的铜标准溶液(3.27)分别置
于一组200mL容量瓶中,加入1.0mL硫酸(3.10),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6.4.1.6.2 使用空气-乙炔火焰,于原子吸收光谱仪波长324.7nm处,以水调零,测量溶液的吸光度,
减去“零”浓度溶液的吸光度,以铜的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工作曲线。
6.4.2 方法2
6.4.2.1 试料的处理
将试料(6.1)置于500mL三角烧杯中,用少量水润湿,加入10mL盐酸(3.7),置于电热板上低温
加热3min~5min,取下稍冷,加入5mL硝酸(3.8)和0.5mL~1mL溴(3.6),盖上表皿,混匀,低温
加热,待试料完全分解后,取下稍冷,用少量水洗涤表皿,继续加热蒸至近干,冷却。
注1:若试料中硅含量较高时,需加入0.5g氟化氢铵(3.3)。
注2:若试料中碳含量较高时,需加入2mL硫酸(3.10)和2mL~5mL高氯酸(3.12),加热溶解至无黑色残渣,并蒸干。
注3:若试料中含硅、碳较高时,加入0.5g氟化氢铵(3.3)和5mL~10mL高氯酸(3.12)。
注4:若试料中铬含量高时,加入高氯酸冒烟,溶液出现砖红色时,加入盐酸或固体氯化钠,重复2次,蒸至近干,加入5mL盐酸(3.7),加热溶解。
注5:若试料中钙镁含量高时,用方法1测定铜。
6.4.2.2 滴定
用30mL水吹洗表皿及杯壁,盖上表皿,置于电热板上煮沸,使可溶性盐类完全溶解,取下冷至室
温。滴加乙酸铵溶液(3.23)至红色不再加深并过量3mL~5mL,然后滴加氟化氢铵饱和溶液(3.22)
至红色消失并过量1mL,混匀。加入2g~3g碘化钾(3.2),摇动溶解,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
液(3.25)滴定至浅黄色,加入2mL淀粉溶液(3.28),继续滴定至浅蓝色,加入5mL硫氰酸钾溶液
(3.24),激烈摇振至蓝色加深。再滴定至蓝色刚好消失为终点。
注1:若铁含量极少时,需补加1mL三氯化铁溶液(3.20)。
注2:如铅、铋含量较高时,需提前加入2mL淀粉溶液(3.28)。
7 分析结果的计算
7.1 方法1
铜的含量以质量分数wCu计,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7.2 方法2
铜的含量以质量分数wCu计,数值以%表示,按式(3)计算:
8 精密度
8.1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以下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这两个测试结果
的绝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r),超过重复性限(r)的情况不超过5%,重复性限(r)按以下表2、3数据采用线性内插法或外延法求得:
8.2 再现性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以下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这两个测试结果
的绝对差值不大于再现性限(R),超过再现性限(R)的情况不超过5%,再现性限(R)按表4、表5数据采用线性内插法或外延法求得:
9 试验报告
本章规定试验报告所包括的内容。至少应给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试样;
---使用的方法;
---分析结果及其表示;
---与基本分析步骤的差异;
---测定中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试验日期。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GB/T 2101-2017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101-2017 英文版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 of acceptance, packaging, marking and certification for section stee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型钢(钢坯、钢棒、钢筋和盘条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轧、冷拉(轧)、锻制及热处理型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包装  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采用材料及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的操作活动。 3.2 标签 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纸质或其他材料制品,上面标有产品名称、炉/批号、牌号、规格、生产厂等内容。 3.3 吊牌  用铁丝、U形钉、平头钉等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一种活动标签。 注:常用纸质、硬质塑料、金属等材料制造。 3.4 标志  标识钢材特性的方法或内容。 注:常用的方法有喷印、盖印、滚印、打印、粘贴印记或贴(挂)标签、吊牌。 3.5 捆扎材料  用来捆扎型钢或包装件的挠性材料。 注:常采用的挠性材料有钢带、盘条、铁丝等。 3.6 捆扎保护材料  放置在型钢之间或型钢与捆扎材料之间的,防止型钢损坏和防止包装捆扎材料被切断的材料。 注:常采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塑料等材料。 3.7 试验单元 testunit 根据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以在抽样产品上所进行的试验为依据,一次接收和拒收产品的件数或 吨数。 3.8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例如:一根型钢)。 3.9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几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上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在某些情况下,试料就是抽样产品。 3.10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处理加工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11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GB/T 22239-2019

GB/T 22239-2019: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Baseline for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cybersecurity ICS 35.040 L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019-05-10发布 2019-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3 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3 5.1 等级保护对象 3 5.2 不同级别的安全保护能力 4 5.3 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4 6 第一级安全要求 4 6.1 安全通用要求 4 6.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9 6.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10 6.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10 6.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11 7 第二级安全要求 12 7.1 安全通用要求 12 7.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21 7.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23 7.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24 7.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24 8 第三级安全要求 26 8.1 安全通用要求 26 8.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38 8.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40 8.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42 8.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43 9 第四级安全要求 45 9.1 安全通用要求 45 9.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57 9.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60 9.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61 9.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63 10 第五级安全要求 6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关于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的选择和使用 6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关于等级保护对象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要求 6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等级保护安全框架和关键技术使用要求 7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云计算应用场景说明 72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移动互联应用场景说明 73 附录F(资料性附录) 物联网应用场景说明 74 附录G(资料性附录) 工业控制系统应...

GB/T 3880.3-2012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3880.3-2012 英文版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 Wrought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 plates, sheets and strips for general engineering -- Part 3: Tolerances on forms and dimensions 1 范围 GB/T 3880的本部分规定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偏差。 本部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带材。 2 分类及分级 2.1 铝或铝合金类别 铝及铝合金分为A、B两类,如表1所示。 3 要求 3.1 厚度偏差 3.1.1 冷轧板、带材的厚度偏差普通级应符合表3的规定,高精级应符合表4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 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 3.1.2 热轧板、带材的厚度偏差应符合表5规定。 3.2 宽度偏差 3.2.1 板材的宽度偏差 3.2.1.1 冷轧板材的宽度偏差 冷轧板材的宽度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 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当需方要求正、负对称偏差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其允许偏差值为表6中数值的一半。 3.2.1.2 热轧板材的宽度偏差 切边供应的热轧板材,其板材的宽度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不切边供应的热轧板材,其板材的宽 度允许偏差为+150mm,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7一致)。 3.3 长度偏差 3.3.1 冷轧板材的长度偏差 冷轧板材的长度偏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 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7一致)。 3.3.2 热轧板材的长度偏差 热轧板材的长度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 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7一致)。 3.4 不平度 3.4.1 除O、F状态外,其他状态板材的不平度普通级应符合表12的规定,高精级应符合表...

GB/T 549-2017

GB/T 549-2017 Electro-welded anchor chains ICS 47.020.50 U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549-2008 电焊锚链 2017-02-28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标记 2 4.1 分类 2 4.2 组成 3 4.3 型式及尺寸 6 4.4 标记 26 5 要求 27 5.1 材料 27 5.2 破断 27 5.3 拉力 30 5.4 加工质量 30 5.5 链节环数 31 5.6 尺寸和公差 31 5.7 热处理 32 5.8 力学性能 32 6 试验方法 32 6.1 试验条件 32 6.2 破断 32 6.3 拉力 33 6.4 加工质量 33 6.5 尺寸和公差 33 6.6 力学性能 33 7 检验规则 34 7.1 检验分类 34 7.2 型式检验 34 7.3 出厂检验 35 8 标志 3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49-2008《电焊锚链》。本标准与GB/T 54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 M4有档锚链和无档锚链的要求(见表1、表12、表13); ---修改了无档普通链环的规格尺寸和负荷(见表1、表11、表13,2008年版的表1、表12、表13); ---修改了加大链环的尺寸(见表3,2008年版的表3); ---修改了“D”型连接卸扣的尺寸(见表5,2008年版的表5); ---修改了肯特卸扣宽度的尺寸(见表6,2008年版的表6); ---修改了末端卸扣宽度的尺寸(见图8,2008年版的图8); ---修改了Ⅰ型和Ⅱ型转环卸扣的尺寸和重量(见表9和表10,2008年版的表9和表10); ---修改了普通链环的制造公差(见5.6,2008年版的5.5)。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9)归口。 本标准...

GB/T 620-2011

GB/T 620-2011 Chemical reagent.Hydrofluoric acid ICS 71.040.30 G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620-1993 化学试剂 氢氟酸 2011-05-12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ISO 6353-3:1987《化学分析试剂 第3部分:规格 第2系列》中R67“氢氟酸”的一致性 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620-1993《化学试剂 氢氟酸》,与GB/T 620-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硫酸盐和亚硫酸盐化学纯测定的取样量(1993年版的4.2.3,本版的5.5); ---重金属的测定增加了硫化钠-丙三醇比色法(1993年版的4.2.7,本版的5.9); ---修改了包装及标志(1993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SAC/TC63/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试四赫维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20-1965、GB/T 620-1977、GB/T 620-1993。 化学试剂 氢氟酸 警告:本标准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分子式:HF 相对分子质量:20.01(根据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中氢氟酸的性状、规格、试验、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中氢氟酸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 602-2002,ISO 6353-1:1982,NEQ)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

GB/T 2975-2018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975-2018 英文版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Steel and steel products -- Location and preparation of samples and test pieces for mechanical test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B/T 15574中定义的型钢、棒材、盘条、钢板和管材的力学性能试验用试样的标识、取样位置和制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及钢产品的力学性能取样和试样制备。如果合同中注明,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金 属产品。这些试料和试样可根据相关的产品标准、材料标准或试验标准开展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GB/T 15574-2016,ISO 6929:2013,IDT) GB/T 20832 金属材料 试样轴线相对于产品织构的标识(GB/T 20832-2007,ISO 3785:2006,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试验单元 根据产品标准或合同的要求,基于产品抽样试验的结果,全部接收或拒收产品的件数或吨数。 3.2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如棒、板、盘条等)。 3.3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多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中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1:见图1。 注2:某种情况下,试料可以是抽样产品。 3.4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加工处理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5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注1:见图1。 注2:某种情况下,试样可以是试料或样坯。 3.6 标准状态 试料、样坯或试样经热处理后的状态,代表产品预期的最终状态。 注:这种情况下,试料、样坯或试样就称为标准试料、标准样坯或标准试样。 4 一般要求 4.1 代表性试验 按照附录A选取的试料、样坯和试样应认为具有产品代表性。 注:由于如熔炼、铸造、热或冷成形(或两者)、热处理等生产方式不同,导致钢产品不均匀,所以从其他位置...

GB/T 17236-2019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17236-2019 英文版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生猪 Operating procedures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slaughtering -- Pi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的术语和定义、宰前要求、屠宰操作程序及要求、包装、标签、标志和贮存以及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厂(场)的屠宰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26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GB/T 17996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T 19480 肉与肉制品术语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 附件1)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 术语和定义 GB 12694和GB/T 194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屠体  猪致昏、放血后的躯体。 3.2 同步检验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将畜禽的头、蹄(爪)、内脏与胴体生产线同步运行,由检验人员对照检验和综合判断的一种检验方法。 3.3 片猪肉  将猪胴体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的猪肉,包括带皮片猪肉、去皮片猪肉。 4 宰前要求 4.1 待宰生猪应健康良好,并附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2 待宰生猪临宰前应停食静养不少于12h,宰前3h停止喂水。 4.3 应对猪体表进行喷淋,洗净猪体表面的粪便、污物等。 4.4 屠宰前应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GB/T 17996等进行检疫和检验,合格后方可屠宰。 4.5 送宰生猪通过屠宰通道时,按顺序赶送,不应野蛮驱赶。 5 屠宰操作程序及要求 5.1 致昏 5.1.1 致昏方式 应采用电致昏或二氧化碳(CO2)致昏: a) 电致昏:采用人工电麻或自动电麻等致昏方式对生猪进行致昏。 b) 二氧化碳(CO2)致昏:将生猪赶入二氧化碳(CO2)致昏设备致昏。 5.1.2 致昏要求 猪致昏后应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应致死或反复致昏。 5.2 刺...

GB 15196-2015

GB 15196-2015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edible fat and oil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2015-11-13发布 2016-11-13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7402-2003《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和GB 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7402-2003和GB 1519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营养强化剂使用要求; ---增加了反式脂肪酸标识的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用油脂制品 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包括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2.2 食用氢化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氢化和精炼等工艺处理后制得的食品工业用原料油。 2.3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及氢化、分提、酯交换油脂中的一种或几种油脂的混合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和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或不经急冷捏合而制成的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或流动性的食用油脂制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规定。 3.1.2 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规定。 3.1.3 其他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

GB/T 9711-2017

GB/T 9711-2017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 -- Steel pipe for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systems ICS 75.200 E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9711-2011 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2017-05-12发布 2017-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Ⅴ 引言 Ⅷ 1 范围 1 2 一致性 1 2.1 计量单位 1 2.2 圆整 1 2.3 对本标准的符合性 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4 术语和定义 5 5 符号和缩略语 11 5.1 符号 11 5.2 缩略语 12 6 钢管等级、钢级和交货状态 13 6.1 钢管等级和钢级 13 6.2 交货状态 13 7 由购方提供的信息 15 7.1 一般信息 15 7.2 附加信息 15 8 制造 18 8.1 制造工艺 18 8.2 要求确认的工序 19 8.3 原料 20 8.4 定位焊缝 21 8.5 组合焊(COW)管焊缝 21 8.6 埋弧焊(SAW)管焊缝 21 8.7 双缝钢管焊缝 21 8.8 电焊(EW)和激光焊(LW)管焊缝处理 21 8.8.1 PSL1电焊(EW)管 21 8.8.2 激光焊(LW)管和PSL2高频焊(HFW)管 21 8.9 冷定径和冷扩径 21 8.10 钢带(卷)/钢板对头焊缝 22 8.11 对接钢管 22 8.12 热处理 22 8.13 追溯性 22 9 验收极限 22 9.1 总则 22 9.2 化学成分 22 9.3 拉伸性能 26 9.4 静水压试验 29 9.5 弯曲试验 29 9.6 压扁试验 29 9.7 导向弯曲试验 29 9.8 PSL2钢管夏比V型缺口(CVN)冲击试验 29 9.8.1 总则 29 9.8.2 管体试验 30 9.8.3 钢管焊缝和热影响区(HAZ)试验 30 9.9 PSL2焊管落锤撕裂(DWT)试验 30 9.10 表面状况、缺欠和缺陷 31 9.10.1 总则 31 9.10.2 咬边 3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