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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239-2019

GB/T 22239-2019: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Baseline for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cybersecurity
ICS 35.040
L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019-05-10发布
2019-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3
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3
5.1 等级保护对象 3
5.2 不同级别的安全保护能力 4
5.3 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4
6 第一级安全要求 4
6.1 安全通用要求 4
6.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9
6.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10
6.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10
6.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11
7 第二级安全要求 12
7.1 安全通用要求 12
7.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21
7.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23
7.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24
7.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24
8 第三级安全要求 26
8.1 安全通用要求 26
8.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38
8.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40
8.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42
8.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43
9 第四级安全要求 45
9.1 安全通用要求 45
9.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57
9.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60
9.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61
9.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63
10 第五级安全要求 6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关于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的选择和使用 6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关于等级保护对象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要求 6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等级保护安全框架和关键技术使用要求 7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云计算应用场景说明 72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移动互联应用场景说明 73
附录F(资料性附录) 物联网应用场景说明 74
附录G(资料性附录) 工业控制系统应用场景说明 75
附录H (资料性附录) 大数据应用场景说明 78
参考文献 8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与
GB/T 22239-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变更为《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调整分类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
---调整各个级别的安全要求为安全通用要求、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和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取消了原来安全控制点的S、A、G标注,增加一个附录A描述等级保护对象的定级结果和安
全要求之间的关系,说明如何根据定级结果选择安全要求;
---调整了原来附录A和附录B的顺序,增加了附录C描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总体框架,并提出
关键技术使用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国家信息中心、山东微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浙江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浙江国利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力、陈广勇、张振峰、郭启全、葛波蔚、祝国邦、陆磊、曲洁、于东升、李秋香、任卫红、胡红升、陈雪鸿、冯冬芹、王江波、张宗喜、张宇翔、毕马宁、沙淼淼、李明、黎水林、于晴、李超、刘之涛、袁静、霍珊珊、黄顺京、尹湘培、苏艳芳、陶源、陈雪秀、于俊杰、沈锡镛、杜静、周颖、吴薇、刘志宇、宫月、王昱镔、禄凯、章恒、高亚楠、段伟恒、马闽、贾驰千、陆耿虹、高梦州、赵泰、孙晓军、许凤凯、王绍杰、
马红霞、刘美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2239-2008。
引 言
为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同时适应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和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情况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开展,需对GB/T 22239-2008进行修订,修订的思路和方法是调整原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的内容,针对共性安全保护需求提出安全通用要求,针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和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个性安全保护需求提出安全扩展要求,形成新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标准。
本标准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之一。
与本标准相关的标准包括:
---GB/T 2505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50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2844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 2844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在本标准中,黑体字部分表示较高等级中增加或增强的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第一级到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分等级的非涉密对象的安全建设和监督管理。
注:第五级等级保护对象是非常重要的监督管理对象,对其有特殊的管理模式和安全要求,所以不在本标准中进行描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5069 信息安全技术 术语
GB/T 31167-2014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
GB/T 31168-2014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GB/T 32919-2016 信息安全技术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控制应用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 17859、GB/T 22240、GB/T 25069、GB/T 31167-2014、GB/T 31168-2014和GB/T 32919-
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31167-2014、GB/T 31168-2014和GB/T 32919-2016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网络安全 cybersecurity
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3.2
安全保护能力 securityprotectionability
能够抵御威胁、发现安全事件以及在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先前状态等的程度。
3.3
云计算 cloudcomputing
通过网络访问可扩展的、灵活的物理或虚拟共享资源池,并按需自助获取和管理资源的模式。
注:资源实例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络、软件、应用和存储设备等。
[GB/T 31167-2014,定义3.1]
3.4
云服务商 cloudserviceprovider
云计算服务的供应方。
注:云服务商管理、运营、支撑云计算的计算基础设施及软件,通过网络交付云计算的资源。
[GB/T 31167-2014,定义3.3]
3.5
云服务客户 cloudservicecustomer
为使用云计算服务同云服务商建立业务关系的参与方。
[GB/T 31168-2014,定义3.4]
3.6
云计算平台/系统 cloudcomputingplatform/system
云服务商提供的云计算基础设施及其上的服务软件的集合。
3.7
虚拟机监视器 hypervisor
运行在基础物理服务器和操作系统之间的中间软件层,可允许多个操作系统和应用共享硬件。
3.8
宿主机 hostmachine
运行虚拟机监视器的物理服务器。
3.9
移动互联 mobilecommunication
采用无线通信技术将移动终端接入有线网络的过程。
3.10
移动终端 mobiledevice
在移动业务中使用的终端设备,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脑等通用终端和专用终端设备。
3.11
无线接入设备 wirelessaccessdevice
采用无线通信技术将移动终端接入有线网络的通信设备。
3.12
无线接入网关 wirelessaccessgateway
部署在无线网络与有线网络之间,对有线网络进行安全防护的设备。
3.13
移动应用软件 mobileapplication
针对移动终端开发的应用软件。
3.14
移动终端管理系统 mobiledevicemanagementsystem
用于进行移动终端设备管理、应用管理和内容管理的专用软件,包括客户端软件和服务端软件。
3.15
物联网 internetofthings
将感知节点设备通过互联网等网络连接起来构成的系统。
3.16
感知节点设备 sensornode
对物或环境进行信息采集和/或执行操作,并能联网进行通信的装置。
3.17
感知网关节点设备 sensorlayergateway
将感知节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适当处理或数据融合,并进行转发的装置。
3.18
工业控制系统 industrialcontrolsystem
工业控制系统(ICS)是一个通用术语,它包括多种工业生产中使用的控制系统,包括监控和数据采
集系统(SCADA)、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和其他较小的控制系统,如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现已广泛应用在工业部门和关键基础设施中。
[GB/T 32919-2016,定义3.1]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无线访问接入点(WirelessAccessPoint)
DCS:集散控制系统(DistributedControlSystem)
DDoS:拒绝服务 (DistributedDenialofService)
ERP: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
FTP:文件传输协议(FileTransferProtocol)
HMI:人机界面(HumanMachineInterface)
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Infrastructure-as-a-Service)
ICS:工业控制系统(IndustrialControlSystem)
IoT:物联网(InternetofThings)
IP:互联网协议(InternetProtocol)
IT:信息技术(InformationTechnology)
MES: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ExecutionSystem)
PaaS:平台即服务(Platform-as-a-Service)
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rogrammableLogicControler)
RFID: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
SaaS:软件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
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upervisoryControlandDataAcquisitionSystem)
SSID:服务集标识(ServiceSetIdentifier)
TCB:可信计算基(TrustedComputingBase)
USB:通用串行总线(UniversalSerialBus)
WEP:有线等效加密(WiredEquivalentPrivacy)
WPS:WiFi保护设置(WiFiProtectedSetup)
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5.1 等级保护对象
等级保护对象是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的对象,通常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主要包括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平台/系统、大数据应用/平台/资源、物联网(IoT)、工业控制系统和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等。等级保护对象根据其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由低到高被划分为五个安全保护等级。
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方法见GB/T 22240。
5.2 不同级别的安全保护能力
不同级别的等级保护对象应具备的基本安全保护能力如下:
第一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防护免受来自个人的、拥有很少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关键资源损害,在自身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部分功能。
第二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防护免受来自外部小型组织的、拥有少量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重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安全漏洞和处置安全事件,在自身遭到损害后,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恢复部分功能。
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及时发现、监测攻击行为和处置安全事件,在自身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
第四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免受来自国家级别的、敌对组织的、拥有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资源损害,能够及时发现、监测发现攻击行为和安全事件,在自身遭到损害后,能够迅速恢复所有功能。
第五级安全保护能力:略。
5.3 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由于业务目标的不同、使用技术的不同、应用场景的不同等因素,不同的等级保护对象会以不同的形态出现,表现形式可能称之为基础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包含采用移动互联等技术的系统)、云计算平台/系统、大数据平台/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形态不同的等级保护对象面临的威胁有所不同,安全保护需求也会有所差异。为了便于实现对不同级别的和不同形态的等级保护对象的共性化和个性化保护,等级保护要求分为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安全通用要求针对共性化保护需求提出,等级保护对象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应根据安全保护等级实现相应级别的安全通用要求;安全扩展要求针对个性化保护需求提出,需要根据安全保护等级和使用的特定技术或特定的应用场景选择性实现安全扩展要求。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共同构成了对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安全要求的选择见附录A,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要求见附录B和附录C。
本标准针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提出了安全扩展要求。云计算应用场景参见附录D,移动互联应用场景参见附录E,物联网应用场景参见附录F,工业控制系统应用场景参见附录
G,大数据应用场景参见附录H。对于采用其他特殊技术或处于特殊应用场景的等级保护对象,应在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安全风险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作为补充。
6 第一级安全要求
6.1 安全通用要求
6.1.1 安全物理环境
6.1.1.1 物理访问控制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或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6.1.1.2 防盗窃和防破坏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识。
6.1.1.3 防雷击
应将各类机柜、设施和设备等通过接地系统安全接地。
6.1.1.4 防火
机房应设置灭火设备。
6.1.1.5 防水和防潮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6.1.1.6 温湿度控制
应设置必要的温湿度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6.1.1.7 电力供应
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6.1.2 安全通信网络
6.1.2.1 通信传输
应采用校验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6.1.2.2 可信验证
可基于可信根对通信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检测到其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
6.1.3 安全区域边界
6.1.3.1 边界防护
应保证跨越边界的访问和数据流通过边界设备提供的受控接口进行通信。
6.1.3.2 访问控制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在网络边界根据访问控制策略设置访问控制规则,默认情况下除允许通信外受控接口拒绝
所有通信;
b) 应删除多余或无效的访问控制规则,优化访问控制列表,并保证访问控制规则数量最小化;
c) 应对源地址、目的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和协议等进行检查,以允许/拒绝数据包进出。
6.1.3.3 可信验证
可基于可信根对边界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检测到其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
6.1.4 安全计算环境
6.1.4.1 身份鉴别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对登录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身份鉴别信息具有复杂度要求并
定期更换;
b) 应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应配置并启用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当登录连接超时自动退出等相关措施。
6.1.4.2 访问控制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对登录的用户分配账户和权限;
b) 应重命名或删除默认账户,修改默认账户的默认口令;
c) 应及时删除或停用多余的、过期的账户,避免共享账户的存在。
6.1.4.3 入侵防范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
b) 应关闭不需要的系统服务、默认共享和高危端口。
6.1.4.4 恶意代码防范
应安装防恶意代码软件或配置具有相应功能的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和更新防恶意代码库。
6.1.4.5 可信验证
可基于可信根对计算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检测到其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
6.1.4.6 数据完整性
应采用校验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
6.1.4.7 数据备份恢复
应提供重要数据的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
6.1.5 安全管理制度
6.1.5.1 管理制度
应建立日常管理活动中常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6 安全管理机构
6.1.6.1 岗位设置
应设立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并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6.1.6.2 人员配备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
6.1.6.3 授权和审批
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和批准人等。
6.1.7 安全管理人员
6.1.7.1 人员录用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人员录用。
6.1.7.2 人员离岗
应及时终止离岗人员的所有访问权限,取回各种身份证件、钥匙、徽章等以及机构提供的软硬件设备。
6.1.7.3 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应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告知相关的安全责任和惩戒措施。
6.1.7.4 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应保证在外部人员访问受控区域前得到授权或审批。
6.1.8 安全建设管理
6.1.8.1 定级和备案
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及确定等级的方法和理由。
6.1.8.2 安全方案设计
应根据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措施,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补充和调整安全措施。
6.1.8.3 产品采购和使用
应确保网络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1.8.4 工程实施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
6.1.8.5 测试验收
应进行安全性测试验收。
6.1.8.6 系统交付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制定交付清单,并根据交付清单对所交接的设备、软件和文档等进行清点;
b) 应对负责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6.1.8.7 服务供应商选择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确保服务供应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b) 应与选定的服务供应商签订与安全相关的协议,明确约定相关责任。
6.1.9 安全运维管理
6.1.9.1 环境管理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机房安全,对机房出入进行管理,定期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控制、消防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b) 应对机房的安全管理做出规定,包括物理访问、物品进出和环境安全等方面。
6.1.9.2 介质管理
应将介质存放在安全的环境中,对各类介质进行控制和保护,实行存储环境专人管理,并根据存档
介质的目录清单定期盘点。
6.1.9.3 设备维护管理
应对各种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线路等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6.1.9.4 漏洞和风险管理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安全漏洞和隐患,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进行修补或评估可能的影响后进行修补。
6.1.9.5 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划分不同的管理员角色进行网络和系统的运维管理,明确各个角色的责任和权限;
b)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账户管理,对申请账户、建立账户、删除账户等进行控制。
6.1.9.6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恶意代码意识,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系统前进行恶意代码检
查等;
b) 应对恶意代码防范要求做出规定,包括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恶意代码的定期查杀等。
6.1.9.7 备份与恢复管理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
b) 应规定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保存期等。
6.1.9.8 安全事件处置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
b) 应明确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流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
职责。
6.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6.2.1 安全物理环境
6.2.1.1 基础设施位置
应保证云计算基础设施位于中国境内。
6.2.2 安全通信网络
6.2.2.1 网络架构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保证云计算平台不承载高于其安全保护等级的业务应用系统;
b) 应实现不同云服务客户虚拟网络之间的隔离。
6.2.3 安全区域边界
6.2.3.1 访问控制
应在虚拟化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机制,并设置访问控制规则。
6.2.4 安全计算环境
6.2.4.1 访问控制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保证当虚拟机迁移时,访问控制策略随其迁移;
b) 应允许云服务客户设置不同虚拟机之间的访问控制策略。
6.2.4.2 数据完整性和保密性
应确保云服务客户数据、用户个人信息等存储于中国境内,如需出境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6.2.5 安全建设管理
6.2.5.1 云服务商选择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选择安全合规的云服务商,其所提供的云计算平台应为其所承载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相应
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
b) 应在服务水平协议中规定云服务的各项服务内容和具体技术指标;
c) 应在服务水平协议中规定云服务商的权限与责任,包括管理范围、职责划分、访问授权、隐私保护、行为准则、违约责任等。
6.2.5.2 供应链管理
应确保供应商的选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6.3.1 安全物理环境
6.3.1.1 无线接入点的物理位置
应为无线接入设备的安装选择合理位置,避免过度覆盖和电磁干扰。
6.3.2 安全区域边界
6.3.2.1 边界防护
应保证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边界之间的访问和数据流通过无线接入安全网关设备。
6.3.2.2 访问控制
无线接入设备应开启接入认证功能,并且禁止使用 WEP方式进行认证,如使用口令,长度不小于
8位字符。
6.3.3 安全计算环境
6.3.3.1 移动应用管控
应具有选择应用软件安装、运行的功能。
6.3.4 安全建设管理
6.3.4.1 移动应用软件采购
应保证移动终端安装、运行的应用软件来自可靠分发渠道或使用可靠证书签名。
6.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6.4.1 安全物理环境
6.4.1.1 感知节点设备物理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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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101-2017 英文版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 of acceptance, packaging, marking and certification for section stee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型钢(钢坯、钢棒、钢筋和盘条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轧、冷拉(轧)、锻制及热处理型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包装  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采用材料及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的操作活动。 3.2 标签 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纸质或其他材料制品,上面标有产品名称、炉/批号、牌号、规格、生产厂等内容。 3.3 吊牌  用铁丝、U形钉、平头钉等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一种活动标签。 注:常用纸质、硬质塑料、金属等材料制造。 3.4 标志  标识钢材特性的方法或内容。 注:常用的方法有喷印、盖印、滚印、打印、粘贴印记或贴(挂)标签、吊牌。 3.5 捆扎材料  用来捆扎型钢或包装件的挠性材料。 注:常采用的挠性材料有钢带、盘条、铁丝等。 3.6 捆扎保护材料  放置在型钢之间或型钢与捆扎材料之间的,防止型钢损坏和防止包装捆扎材料被切断的材料。 注:常采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塑料等材料。 3.7 试验单元 testunit 根据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以在抽样产品上所进行的试验为依据,一次接收和拒收产品的件数或 吨数。 3.8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例如:一根型钢)。 3.9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几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上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在某些情况下,试料就是抽样产品。 3.10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处理加工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11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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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975-2018 英文版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Steel and steel products -- Location and preparation of samples and test pieces for mechanical test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B/T 15574中定义的型钢、棒材、盘条、钢板和管材的力学性能试验用试样的标识、取样位置和制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及钢产品的力学性能取样和试样制备。如果合同中注明,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金 属产品。这些试料和试样可根据相关的产品标准、材料标准或试验标准开展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GB/T 15574-2016,ISO 6929:2013,IDT) GB/T 20832 金属材料 试样轴线相对于产品织构的标识(GB/T 20832-2007,ISO 3785:2006,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试验单元 根据产品标准或合同的要求,基于产品抽样试验的结果,全部接收或拒收产品的件数或吨数。 3.2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如棒、板、盘条等)。 3.3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多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中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1:见图1。 注2:某种情况下,试料可以是抽样产品。 3.4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加工处理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5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注1:见图1。 注2:某种情况下,试样可以是试料或样坯。 3.6 标准状态 试料、样坯或试样经热处理后的状态,代表产品预期的最终状态。 注:这种情况下,试料、样坯或试样就称为标准试料、标准样坯或标准试样。 4 一般要求 4.1 代表性试验 按照附录A选取的试料、样坯和试样应认为具有产品代表性。 注:由于如熔炼、铸造、热或冷成形(或两者)、热处理等生产方式不同,导致钢产品不均匀,所以从其他位置...

GB/T 3884.1-2012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3884.1-2012 英文版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 碘量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opper concentrates -- Part 1: Determination of copper content -- Iodine titration method 1 范围 GB/T 3884的本部分规定了铜精矿中铜含量测定的方法:长碘量法(方法1)和短碘量法(方法2), 以下简称方法1和方法2。 本部分适用于铜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13.00%~50.00%。 2 方法提要 2.1 方法1 试料经盐酸、硝酸和硫酸分解,在稀硫酸溶液中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使铜离子以硫化铜状态从溶液中分离。沉淀用混合酸溶解,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分离铜后的滤液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铜量。 2.2 方法2 试料经盐酸、硝酸分解后,用乙酸铵溶液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 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3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3.1 纯铜(wCu≥99.999%):将纯铜放入微沸的乙酸(3.14)中,微沸1min,取出后用水和无水乙醇 (3.4)分别冲洗二次以上,在100℃烘箱中烘4min,冷却,置于磨口瓶中备用。 3.2 碘化钾。 3.3 氟化氢铵。 3.4 无水乙醇。 3.5 三氯甲烷。 3.6 溴。 3.7 盐酸(ρ1.19g/mL)。 3.8 硝酸(ρ1.42g/mL)。 3.9 硝酸(1+1)。 3.10 硫酸(ρ1.84g/mL)。 3.11 硫酸(1+1)。 3.12 高氯酸(ρ1.67g/mL)。 3.13 冰乙酸(ρ1.05g/mL)。 3.14 乙酸(1+3)。 3.15 硝硫混酸:将700mL硝酸(3.8)和300mL硫酸(3.10)混合。 3.16 混合酸:将1500mL硝酸(3.8)与500mL高氯酸(3.12)混合后,再加入300mL硫酸(3.10),充 分混匀。 3.17 氨水(ρ0.90g/mL)。 3...

GB/T 38012-2019

GB/T 38012-2019: Footwear - Test methods for whole shoe - Impact shock attenuating property ICS 61.060 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2019-08-30发布 2020-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林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小波、李苏、王小刚、李斌。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鞋及鞋底缓震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鞋号235及以上的整鞋及鞋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49-201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缓震 shockattenuating 随时间的增加,作用力峰值减小的过程。 3.2 能量 energy 做功和克服阻力的能力,通过力和力所产生的位移积分计算得到。 注:单位为焦(J)。 3.3 冲击能量 impactenergy 在样品受到冲击压缩过程中作用于样品上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4 返回能量 energyreturn 达到最大压缩形变后,回复过程中返回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5 吸收能量 energyabsorption 在压缩循环过程中损失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6 能量吸收率 energyabsorbratio 吸收能量(3.5)与冲击能量(3.3)的百分比。 3.7 能量回归率 energyreturnratio 返回能...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

GB/T 538-2018

GB/T 538-2018 Boric acid for industrial use ICS 71.060.30 G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38-2006《工业硼酸》,与GB/T 538-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工业硼酸的分类(见第4章); ---调整了一般工业用硼酸合格品的硫酸盐含量指标要求(见5.2,2006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一般工业用硼酸的氨含量指标要求和对应表的脚注(见2006年版的第4章); ---增设了核工业用硼酸对应的要求(见5.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准诺检测有限公司、青海中天硼锂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仲文、苑国栋、张晨曦、魏明、李学斌、胡文清、张茂、王敏、王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38-1965、GB/T 538-1982、GB/T 538-1990、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警示---按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的规定,硼酸属危险化学品,操作时应小心谨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硼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硼酸。该产品主要用于玻璃、搪瓷、化工、建材、核工业和光学玻璃等工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

GB 15196-2015

GB 15196-2015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edible fat and oil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2015-11-13发布 2016-11-13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7402-2003《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和GB 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7402-2003和GB 1519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营养强化剂使用要求; ---增加了反式脂肪酸标识的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用油脂制品 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包括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2.2 食用氢化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氢化和精炼等工艺处理后制得的食品工业用原料油。 2.3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及氢化、分提、酯交换油脂中的一种或几种油脂的混合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和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或不经急冷捏合而制成的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或流动性的食用油脂制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规定。 3.1.2 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规定。 3.1.3 其他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

GB/T 30508-2014

GB/T 30508-2014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Hydraulic oil systems.Guidance for grades of cleanliness and flushing ICS 47.020.99 U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和海上技术 液压油系统 清洁度等级和冲洗导则 2014-02-19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28521:2009《船舶和海上技术 液压油系统 清洁度等级和冲洗 导则》(英文版)。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3141-1994 工业液体润滑剂 ISO 黏度分类(eqv ISO 3448:1992) GB/T 8923.1-201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 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ISO 8501-1:2007,IDT) GB/T 14039-2002 液压传动 油液 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ISO 4406:1999,MOD) GB/T 17489-1998 液压颗粒污染分析 从工作系统管路中提取液样(idt ISO 4021:1992) GB/T 19848-2005 液压元件从制造到安装达到和控制清洁度的指南(ISO/T R10949:2002, IDT) GB/T 20110-2006 液压传动 零件和元件的清洁度 与污染物的收集、分析和数据报告相关的 检验文件和准则(ISO 18413:2002,IDT) GB/T 30507-2014 船舶和海上技术 润滑油系统和液压油系统 颗粒污染物取样和清洁度判 定导则(ISO 28523:2009,IDT)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ISO 28521:2009的12.3.2中的“过滤特性和冲洗时间的关系(见12.4)”,修正为“过滤特性 和冲洗时间的关系(见12.5)”; ---将ISO 28521:2009的表1中的压力“>16MPa”,修正为“≥16MPa”;...

GB/T 638-2018

GB/T 638-2018 Chemical reagent--Stannous chloride dihydrate ICS 71.040.30 G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638-2007 化学试剂 二水合氯化亚锡(氯化亚锡)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638-2007《化学试剂 二水合氯化亚锡(Ⅱ)(氯化亚锡)》,与GB/T 638-2007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钠、钾、钙三项规格及测定方法(见第4章、5.6、5.7、5.8); ---修改了包装及标志(见第7章,2007年版的第7章); ---取消硫化氢不沉淀物(2007年版的第4章、5.11)。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 6353-2:1983《化学分析试剂 第2部分:规格 第1系列》中R38 “二水合氯化亚锡”编制,与ISO 6353-2:1983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一朗、张民、张建锋、陈群清、张志斌、王禄。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38-1965、GB/T 638-1978、GB/T 638-1988、GB/T 638-2007。 化学试剂 二水合氯化亚锡(氯化亚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二水合氯化亚锡(氯化亚锡)的性状、规格、试验、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二水合氯化亚锡(氯化亚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10-2008 化学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