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 备份存储 备份技术应用要求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Backup storage -- Requirements of data backup technology applic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处理设备中数据备份与恢复的应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技术领域为应对数据损失、数据遭受破坏等而采取的数据保护措施。
注:本标准不涉及业务的连续性及其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988-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GB/T 20988-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数据备份
为防止出现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将全部或部分数据集合从应用主机复制到其他的
存储媒体或系统的过程。
3.1.2
备份恢复
通过技术手段,将备份的数据集合还原到应用主机或系统的过程。
3.1.3
完全备份
对某一个时间点上的所有数据进行的一个完全复制。
3.1.4
增量备份
在一次备份后,每次只需备份与前一次相比增加或者被修改的数据。当存在多个备份且备份对象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多个备份之间的时间点、顺序与备份对象一致。
3.1.5
差分备份
每次备份的数据是相对于上一次完全备份之后新增加的和修改过的数据。当存在多个备份且备份
对象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多个备份之间的时间点、顺序与备份对象一致。
3.1.6
生产系统
在正常情况下支持日常业务运作的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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