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烧失量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ignition loss in coal gangu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矸石烧失量测定的方法提要、仪器设备、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计算及方法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煤矸石烧失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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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687 煤矸石检验通则
3 方法提要
将105℃±5℃干燥后的煤矸石试样,于800℃±10℃温度下灼烧至恒重,以失去的质量计算烧
失量。
4 仪器设备
4.1 瓷坩埚:10mL。
4.2 鼓风干燥烘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105℃±5℃范围内。
4.3 马弗炉:炉膛具有足够的恒温区,能保持温度为800℃±10℃。
4.4 分析天平:分度值0.1mg。
4.5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
4.6 耐热瓷板或石棉板。
5 分析步骤
5.1 将瓷坩埚(4.1)置于预先升温至800℃±10℃的马弗炉(4.3)中,控制温度800℃±10℃灼烧
30min。取出置于耐热瓷板或石棉板(4.6)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4.5)中冷却(约
30min)至室温后迅速称量(称准至0.0002g)。
5.2 准确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煤矸石试样1g(称准至0.0002g),放入经5.1处理后的瓷坩埚中,
置于鼓风干燥烘箱(4.2)中,控制温度105℃±5℃干燥2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约30min)至室
温,称量(称准至0.0002g)。
5.3 将5.2烘干的试样置于炉温不超过100℃的马弗炉恒温区,关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
隙。在不少于30min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500℃,并在此温度下保持30min。继续升温到800℃
±10℃,灼烧1h,取出置于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约
30min)至室温,迅速称量(称准至0.000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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