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Footwear -- Standard atmospheres for conditioning and testing of footwear and components for footwea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定鞋类和鞋类部件性能的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本标准定义了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的两类标准环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2419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试样的准备和调节
3 术语和定义
ISO 24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ISO 和IEC 标准化术语数据库地址如下:
---ISO 在线浏览平台:https://www.iso.org/obp
---IEC 在线浏览平台:https://www.electropedia.org/
3.1
环境
由温度和相对湿度等参数定义的周围条件。
3.2
标准环境
相关参数可保持在规定允差范围内的环境,试验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放入其中。
3.3
环境调节
将样品放置在规定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标准环境中一定的时间,让其表面与流动空气自由接触。
4 通用要求
鞋类及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和试验用标准环境及其允差在第5章中列出。
当环境调节的温度为23℃、相对湿度为50%时,试验报告中可不必注明。否则,应在试验报告中
注明环境条件。
5 标准环境
5.1 参考标准环境
参考标准环境的温度为23.0℃,相对湿度为50.0%。
5.2 可选标准环境
5.2.1 总则
可选,但不等效,只有相关方同意使用时,可选标准环境才能被使用。如有争议,应使用参考标准
环境。
5.2.2 特殊标准环境
可选的特殊标准环境的温度为20.0℃,相对湿度为65.0%。
5.2.3 热带标准环境
可选的热带标准环境的温度为27.0℃,相对湿度为65.0%。
5.3 标准环境允差
温度的允差为±2.0℃,相对湿度的允差为±5.0%。
6 环境调节
调节用环境应与标准环境(见第5章)一致。
环境调节时间应在部件的相关规范中规定。
7 试验
除非相关标准有其他规定,试样应在与环境调节相同的环境中进行试验。
所有情况下,试样从调节室取出后应立即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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