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定额 第41部分:酵母制造
Norm of water intake -- Part 41: Yeast production
1 范围
GB/T 18916的本部分给出了酵母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酵母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32099 酵母产品分类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820、GB/T 21534和GB/T 3209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酵母制造
以糖蜜、淀粉质类为碳源,添加氮源、磷源等酵母细胞生长繁殖所需要的营养素,经培养、分离、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酵母制品或酵母衍生制品的过程。
4 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的水量。
4.1.2 取水量供给范围
酵母制造取水量的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酵母制品包括原料处理、发酵、分离、过滤、干燥等工序;酵母衍生制品包括以酵母为主要原料,经自溶、酶解、分离、浓缩或干燥等工序)、辅助生产(包括锅炉、循环冷却和环保等)和附属生产(包括办公、绿化、厂内食堂和浴室、卫生间等)。
4.1.3 取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以企业的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4.2 单位产品取水量
4.2.1 吨酵母制品取水量
吨酵母制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
4.2.2 吨酵母衍生制品取水量
吨酵母衍生制品取水量按式(2)计算:
5 取水定额
5.1 现有企业取水定额
现有酵母制造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1。
5.2 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和改扩建酵母制造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2。
表2 新建和改扩建酵母制造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产品名称 酵母制品 酵母衍生制品
单位产品取水量/(m3/t) 70 100
注:酵母制品和酵母衍生制品混合生产的酵母制造企业的取水定额为酵母制品取水定额和酵母衍生制品取水定额按产量的加权平均。
5.3 先进企业取水定额
先进酵母制造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3。
6 定额使用说明
6.1 取水定额指标为最高允许值,在实际运用中取水量应不大于定额指标值。
6.2 酵母制造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GB 24789的要求。
6.3 取水定额管理中,企业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 1245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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