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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236-2019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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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生猪

Operating procedures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slaughtering -- Pi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的术语和定义、宰前要求、屠宰操作程序及要求、包装、标签、标志和贮存以及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厂(场)的屠宰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26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GB/T 17996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T 19480 肉与肉制品术语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 附件1)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 术语和定义

GB 12694和GB/T 194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屠体 

猪致昏、放血后的躯体。

3.2

同步检验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将畜禽的头、蹄(爪)、内脏与胴体生产线同步运行,由检验人员对照检验和综合判断的一种检验方法。

3.3

片猪肉 

将猪胴体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的猪肉,包括带皮片猪肉、去皮片猪肉。

4 宰前要求

4.1 待宰生猪应健康良好,并附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2 待宰生猪临宰前应停食静养不少于12h,宰前3h停止喂水。

4.3 应对猪体表进行喷淋,洗净猪体表面的粪便、污物等。

4.4 屠宰前应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GB/T 17996等进行检疫和检验,合格后方可屠宰。

4.5 送宰生猪通过屠宰通道时,按顺序赶送,不应野蛮驱赶。

5 屠宰操作程序及要求

5.1 致昏

5.1.1 致昏方式

应采用电致昏或二氧化碳(CO2)致昏:

a) 电致昏:采用人工电麻或自动电麻等致昏方式对生猪进行致昏。

b) 二氧化碳(CO2)致昏:将生猪赶入二氧化碳(CO2)致昏设备致昏。

5.1.2 致昏要求

猪致昏后应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应致死或反复致昏。

5.2 刺杀放血

5.2.1 致昏后应立即进行刺杀放血。从致昏至刺杀放血,不应超过30s。

5.2.2 将刀尖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cm~1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

和静脉,不应刺破心脏或割断食管、气管。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5cm。沥血时间不少于5min。刺杀时不应使猪呛膈、淤血。

5.2.3 猪屠体应用温水喷淋或用清洗设备清洗,洗净血污、粪污及其他污物。可采用剥皮(5.3)或者烫毛、脱毛(5.4)工艺进行后序加工。

5.2.4 从放血到摘取内脏,不应超过30min。从放血到预冷前不应超过45min。

5.3 剥皮

5.3.1 剥皮方式

可采用人工剥皮或机械剥皮方式。

5.3.2 人工剥皮

将猪屠体放在操作台(线)上,按顺序挑腹皮、预剥前腿皮、预剥后腿皮、预剥臀皮、剥整皮。剥皮时不宜划破皮面,少带肥膘。操作程序如下:

a) 挑腹皮:从颈部起刀刃向上沿腹部正中线挑开皮层至肛门处;

b) 预剥前腿皮:挑开前腿腿裆皮,剥至脖头骨;

c) 预剥后腿皮:挑开后腿腿裆皮,剥至肛门两侧;

d) 预剥臀皮:先从后臀部皮层尖端处割开一小块皮,用手拉紧,顺序下刀,再将两侧臀部皮和尾根

皮剥下;

e) 剥整皮:左右两侧分别剥。剥右侧时一手拉紧、拉平后裆肚皮,按顺序剥下后腿皮、腹皮和前腿

皮;剥左侧时,一手拉紧脖头皮,按顺序剥下脖头皮,前腿皮、腹皮和后腿皮;用刀将脊背皮和脊

膘分离,扯出整皮。

5.3.3 机械剥皮

剥皮操作程序如下:

a) 按剥皮机性能,预剥一面或两面,确定预剥面积;

b) 按5.3.2中a)、b)、c)、d)的要求挑腹皮、预剥前腿皮、预剥后腿皮、预剥臀皮;

c) 预剥腹皮后,将预剥开的大面猪皮拉平、绷紧,放入剥皮设备卡口夹紧,启动剥皮设备;

d) 水冲淋与剥皮同步进行,按皮层厚度掌握进刀深度,不宜划破皮面,少带肥膘。

5.4 烫毛、脱毛

5.4.1 采用蒸汽烫毛隧道或浸烫池方式烫毛。应按猪屠体的大小、品种和季节差异,调整烫毛温度、时间。烫毛操作如下:

a) 蒸汽烫毛隧道:调整隧道内温度至59℃~62℃,烫毛时间为6min~8min;

b) 浸烫池:调整水温至58℃~63℃,烫毛时间为3min~6min,应设有溢水口和补充净水的装

置。浸烫池水根据卫生情况每天更换1次~2次。浸烫过程中不应使猪屠体沉底、烫生、

烫老。

5.4.2 采用脱毛设备进行脱毛。脱毛后猪屠体宜无浮毛、无机械损伤和无脱皮现象。

5.5 吊挂提升

5.5.1 抬起猪的两后腿,在猪后腿跗关节上方穿孔,不应割断胫、跗关节韧带,刀口长度宜5cm~6cm。

5.5.2 挂上后腿,将猪屠体提升输送至胴体加工线轨道。

5.6 预干燥

采用预干燥设备或人工刷掉猪体上残留的猪毛和水分。

5.7 燎毛

采用喷灯或燎毛设备燎毛,去除猪体表面残留猪毛。

5.8 清洗抛光

采用人工或抛光设备去除猪体体表残毛和毛灰并清洗。

5.9 去尾、头、蹄

5.9.1 工序要求

此工序也可以在5.3前或5.11后进行。

5.9.2 去尾

一手抓猪尾,一手持刀,贴尾根部关节割下,使割后猪体没有骨梢突出皮外,没有明显凹坑。

5.9.3 去头

5.9.3.1 断骨

使用剪头设备或刀,从枕骨大孔将头骨与颈骨分开。

5.9.3.2 分离

分离操作如下:

a) 去三角头:从颈部寰骨处下刀,左右各划割至露出关节(颈寰关节)和咬肌,露出左右咬肌约

3cm~4cm,然后将颈肉在离下巴痣6cm~7cm处割开,将猪头取下;

b) 去平头:从两耳根后部(距耳根0.5cm~1cm)连线处下刀将皮肉割开,然后用手下压,用刀紧

贴枕骨将猪头割下。

5.9.4 去蹄

前蹄从腕关节处下刀,后蹄从跗关节处下刀,割断连带组织,猪蹄断面宜整齐。

5.10 雕圈

刀刺入肛门外围,雕成圆圈,掏开大肠头垂直放入骨盆内或用开肛设备对准猪的肛门,随即将探头

深入肛门,启动开关,利用环形刀将直肠与猪体分离。肛门周围应少带肉,肠头脱离括约肌,不应割破直肠。

5.11 开膛、净腔

5.11.1 挑胸、剖腹:自放血口沿胸部正中挑开胸骨,沿腹部正中线自上而下,刀把向内,刀尖向外剖腹,将生殖器拉出并割除,不应刺伤内脏。放血口、挑胸、剖腹口宜连成一线。

5.11.2 拉直肠、割膀胱:一手抓住直肠,另一手持刀,将肠系膜及韧带割断,再将膀胱割除,不应刺破

直肠。

5.11.3 取肠、胃(肚):一手抓住肠系膜及胃部大弯头处,另一手持刀在靠近肾脏处将系膜组织和肠、胃共同割离猪体,并割断韧带及食道,不应刺破肠、胃、胆囊。

5.11.4 取心、肝、肺:一手抓住肝,另一手持刀,割开两边隔膜,取横膈膜肌角备检。一手顺势将肝下揿,另一只手持刀将连接胸腔和颈部的韧带割断,取出食管、气管、心、肝、肺,不应使其破损。摘除甲状腺。

5.11.5 冲洗胸、腹腔:取出内脏后,应及时冲洗胸腔和腹腔,洗净腔内淤血、浮毛和污物等。

5.12 检验检疫

同步检验按GB/T 17996的规定执行,同步检疫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规定执行。

5.13 劈半(锯半)

劈半时应沿着脊柱正中线将胴体劈成两半,劈半后的片猪肉宜去板油、去肾脏,冲洗血污、浮毛等。

5.14 整修

按顺序整修腹部、放血刀口、下颌肉、暗伤、脓包、伤斑和可视病变淋巴结,摘除肾上腺和残留甲状腺,洗净体腔内的淤血、浮毛、锯末和污物等。

5.15 计量与质量分级

用称量器具称量胴体的重量。根据需要,依据胴体重量、背膘厚度和瘦肉率等指标对猪胴体进行

分级。

5.16 副产品整理

5.16.1 整理要求

副产品整理过程中,不应落地加工。

5.16.2 分离心、肝、肺

切除肝膈韧带和肺门结缔组织。摘除胆囊时,不应使其损伤、残留;猪心宜修净护心油和横膈膜;猪肺上宜保留2cm~3cm肺管。

5.16.3 分离脾、胃

将胃底端脂肪割除,切断与十二指肠连接处和肝、胃韧带。剥开网油,从网膜上割除脾脏,少带油

脂。翻胃清洗时,一手抓住胃尖冲洗胃部污物,用刀在胃大弯处戳开5cm~8cm小口,再用洗胃设备

或长流水将胃翻转冲洗干净。

5.16.4 扯小肠

将小肠从割离胃的断面拉出,一手抓住花油,另一手将小肠末梢挂于操作台边,自上而下排除粪污,

操作时不应扯断、扯乱。扯出的小肠应及时清除肠内污物。

5.16.5 扯大肠

摆正大肠,从结肠末端将花油(冠油)撕至离盲肠与小肠连接处2cm左右,割断,打结。不应使盲肠

破损、残留油脂过多。翻洗大肠,一手抓住肠的一端,另一手自上而下挤出粪污,并将大肠翻出一小部分,用一手二指撑开肠口,向大肠内灌水,使肠水下坠,自动翻转,可采用专用设备进行翻洗。经清洗、整理的大肠不应带粪污。

5.16.6 摘胰脏

从胰头摘起,用刀将膜与脂肪剥离,再将胰脏摘出,不应用水冲洗胰脏,以免水解。

5.17 预冷

将片猪肉送入冷却间进行预冷。可采用一段式预冷或二段式预冷工艺:

a) 一段式预冷。冷却间相对湿度75%~95%,温度0℃~4℃,片猪肉间隔不低于3cm,时间

16h~24h,至后腿中心温度冷却至7℃以下。

b) 二段式预冷。快速冷却:将片猪肉送入-15℃以下的快速冷却间进行冷却,时间1.5h~2h,

然后进入0℃~4℃冷却间预冷。预冷:冷却间相对湿度75%~95%,温度0℃~4℃,片猪

肉间隔不低于3cm,时间14h~20h,至后腿中心温度冷却至7℃以下。

5.18 冻结

冻结间温度为-28℃以下,待产品中心温度降至-15℃以下转入冷藏库贮存。

6 包装、标签、标志和贮存

6.1 包装、标签、标志

产品包装、标签、标志应符合GB/T 191、GB 1269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6.2 贮存

6.2.1 经检验合格的包装产品应立即入成品库贮存,应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和防鼠、防虫等设施,定期检查和记录。

6.2.2 冷却片猪肉应在相对湿度85%~90%,温度0℃~4℃的冷却肉储存库(间)储存,并且片猪肉

需吊挂,间隔不低于3cm;冷冻片猪肉应在相对湿度90%~95%,温度为-18℃以下的冷藏库贮存,且

冷藏库昼夜温度波动不应超过±1℃。

7 其他要求

7.1 刺杀放血、去头、雕圈、开膛等工序用刀具使用后应经不低于82℃热水一头一消毒,刀具消毒后轮换使用。

7.2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及副产品,应按GB 12694的要求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处理。

7.3 产品追溯与召回应符合GB 12694的要求。

7.4 记录和文件应符合GB 1269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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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33-2019

GB/T 24533-2019: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Q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4533-2009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2019-03-25发布 2020-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4533-2009《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本标准与GB/T 24533-2009相 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定义,将定义中的“碳负极”修改为“石墨类负极”(见3.1); ---将“中间相类碳微球人造石墨”改为“中间相炭微球人造石墨”,将“针状焦类人造石墨”改为“针 状焦人造石墨”,将“石油焦类人造石墨”修改为“石油普焦人造石墨”,增加了复合石墨的解释 (见4.1.1); ---修改了部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等级,增加了石墨化度指标(见4.1.2); ---删除产品代号示例中的“AG-PAG-Ⅰ-18-340”(见2009年版的4.2); ---修改了典型产品技术指标内容,将“表3~表11”修改为“表3, 表4, 表5”(见5.2); ---水分测定修改为:按照附录B或GB/T 3521的规定进行测定(见6.3); ---比表面积测定修改为:按照GB/T 19587进行测定(见6.6); ---增加石墨取向性(参考性指标)测定方法,按照附录F的规定进行测定(见6.9); ---删除NO2-, PO43-的测定(见2009年版的6.12); ---修改了有机物含量测定方法(见6.17); ---修改了限用物质含量测定方法(见6.18); ---取样和制样修改为按照GB/T 1427规定进行(见7.1.1); ---删除“作为检验和保留的样品,至少保留500g以上”(见2009年版的7.1.4); ---出厂检验中增加首次放电比容量, 首次库仑效率,删除pH值(见7.2.1); ---删除型式检验中的“原材料批号”(见2009年版的7.2.2); ---删除了验收规则中“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有权拒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 品”(见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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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5223-2014 英文版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Steel wire for prestressing of concret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及标记、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用冷拉或消除应力的低松弛光圆、螺旋肋和刻痕钢丝,其中冷拉钢丝仅用于压力管道。依据设计和施工方法适宜先张法和后张法制造高效能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103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1839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GB/T 24238 预应力钢丝及钢绞线用热轧盘条 GB/T 24242.2 制丝用非合金钢盘条 第2部分:一般用途盘条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冷拉钢丝 盘条通过拔丝等减径工艺经冷加工而形成的产品,以盘卷供货的钢丝。 3.2 消除应力钢丝  按下述一次性连续处理方法之一生产的钢丝: ---钢丝在塑性变形下(轴应变)进行的短时热处理,得到的应是低松弛钢丝; ---钢丝通过矫直工序后在适当的温度下进行的短时热处理,得到的应是普通松弛钢丝。 3.3 松弛 在恒定长度下应力随时间而减小的现象。 3.4 螺旋肋钢丝  钢丝表面沿着长度方向上具有连续、规则的螺旋肋条(见图1)。 3.5 刻痕钢丝 钢丝表面沿着长度方向上具有规则间隔的压痕(见图2)。 4 分类、代号及标记 4.1 分类及代号 4.1.1 钢丝按加工状态分为冷拉钢丝和消除应力钢丝两类。 4.1.2 钢丝按外形分为光圆、螺旋肋、刻痕三种,其代号为: 4.2 标记 4.2.1 标记内容 按本标准交货的产品标记应包含下列内容: a) 预应力钢丝; b) 公称直径; c) 抗拉强度等级; d) 加工状态代号; e) 外形代号; f) 标准编号。 4.2.2 标记示例 ...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

GB/T 38046-2019

GB/T 38046-2019: Reflective vest for motor vehicle passengers ICS 03.220.20 T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2019-10-18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4 6 检验规则 6 7 放置要求 7 8 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反光背心逆反射材料布置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潘汉中、马静洁、王宏、黄磊、孙飞、丁正林、董葵、郑嘉麒、许俊。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放置要求、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职业专用的高可视性警示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2008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4669-2008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7742.1 纺织品 织物胀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