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GB/T 17236-2019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17236-2019 英文版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生猪

Operating procedures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slaughtering -- Pi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的术语和定义、宰前要求、屠宰操作程序及要求、包装、标签、标志和贮存以及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厂(场)的屠宰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26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GB/T 17996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T 19480 肉与肉制品术语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 附件1)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 术语和定义

GB 12694和GB/T 194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屠体 

猪致昏、放血后的躯体。

3.2

同步检验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将畜禽的头、蹄(爪)、内脏与胴体生产线同步运行,由检验人员对照检验和综合判断的一种检验方法。

3.3

片猪肉 

将猪胴体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的猪肉,包括带皮片猪肉、去皮片猪肉。

4 宰前要求

4.1 待宰生猪应健康良好,并附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2 待宰生猪临宰前应停食静养不少于12h,宰前3h停止喂水。

4.3 应对猪体表进行喷淋,洗净猪体表面的粪便、污物等。

4.4 屠宰前应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GB/T 17996等进行检疫和检验,合格后方可屠宰。

4.5 送宰生猪通过屠宰通道时,按顺序赶送,不应野蛮驱赶。

5 屠宰操作程序及要求

5.1 致昏

5.1.1 致昏方式

应采用电致昏或二氧化碳(CO2)致昏:

a) 电致昏:采用人工电麻或自动电麻等致昏方式对生猪进行致昏。

b) 二氧化碳(CO2)致昏:将生猪赶入二氧化碳(CO2)致昏设备致昏。

5.1.2 致昏要求

猪致昏后应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应致死或反复致昏。

5.2 刺杀放血

5.2.1 致昏后应立即进行刺杀放血。从致昏至刺杀放血,不应超过30s。

5.2.2 将刀尖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cm~1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

和静脉,不应刺破心脏或割断食管、气管。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5cm。沥血时间不少于5min。刺杀时不应使猪呛膈、淤血。

5.2.3 猪屠体应用温水喷淋或用清洗设备清洗,洗净血污、粪污及其他污物。可采用剥皮(5.3)或者烫毛、脱毛(5.4)工艺进行后序加工。

5.2.4 从放血到摘取内脏,不应超过30min。从放血到预冷前不应超过45min。

5.3 剥皮

5.3.1 剥皮方式

可采用人工剥皮或机械剥皮方式。

5.3.2 人工剥皮

将猪屠体放在操作台(线)上,按顺序挑腹皮、预剥前腿皮、预剥后腿皮、预剥臀皮、剥整皮。剥皮时不宜划破皮面,少带肥膘。操作程序如下:

a) 挑腹皮:从颈部起刀刃向上沿腹部正中线挑开皮层至肛门处;

b) 预剥前腿皮:挑开前腿腿裆皮,剥至脖头骨;

c) 预剥后腿皮:挑开后腿腿裆皮,剥至肛门两侧;

d) 预剥臀皮:先从后臀部皮层尖端处割开一小块皮,用手拉紧,顺序下刀,再将两侧臀部皮和尾根

皮剥下;

e) 剥整皮:左右两侧分别剥。剥右侧时一手拉紧、拉平后裆肚皮,按顺序剥下后腿皮、腹皮和前腿

皮;剥左侧时,一手拉紧脖头皮,按顺序剥下脖头皮,前腿皮、腹皮和后腿皮;用刀将脊背皮和脊

膘分离,扯出整皮。

5.3.3 机械剥皮

剥皮操作程序如下:

a) 按剥皮机性能,预剥一面或两面,确定预剥面积;

b) 按5.3.2中a)、b)、c)、d)的要求挑腹皮、预剥前腿皮、预剥后腿皮、预剥臀皮;

c) 预剥腹皮后,将预剥开的大面猪皮拉平、绷紧,放入剥皮设备卡口夹紧,启动剥皮设备;

d) 水冲淋与剥皮同步进行,按皮层厚度掌握进刀深度,不宜划破皮面,少带肥膘。

5.4 烫毛、脱毛

5.4.1 采用蒸汽烫毛隧道或浸烫池方式烫毛。应按猪屠体的大小、品种和季节差异,调整烫毛温度、时间。烫毛操作如下:

a) 蒸汽烫毛隧道:调整隧道内温度至59℃~62℃,烫毛时间为6min~8min;

b) 浸烫池:调整水温至58℃~63℃,烫毛时间为3min~6min,应设有溢水口和补充净水的装

置。浸烫池水根据卫生情况每天更换1次~2次。浸烫过程中不应使猪屠体沉底、烫生、

烫老。

5.4.2 采用脱毛设备进行脱毛。脱毛后猪屠体宜无浮毛、无机械损伤和无脱皮现象。

5.5 吊挂提升

5.5.1 抬起猪的两后腿,在猪后腿跗关节上方穿孔,不应割断胫、跗关节韧带,刀口长度宜5cm~6cm。

5.5.2 挂上后腿,将猪屠体提升输送至胴体加工线轨道。

5.6 预干燥

采用预干燥设备或人工刷掉猪体上残留的猪毛和水分。

5.7 燎毛

采用喷灯或燎毛设备燎毛,去除猪体表面残留猪毛。

5.8 清洗抛光

采用人工或抛光设备去除猪体体表残毛和毛灰并清洗。

5.9 去尾、头、蹄

5.9.1 工序要求

此工序也可以在5.3前或5.11后进行。

5.9.2 去尾

一手抓猪尾,一手持刀,贴尾根部关节割下,使割后猪体没有骨梢突出皮外,没有明显凹坑。

5.9.3 去头

5.9.3.1 断骨

使用剪头设备或刀,从枕骨大孔将头骨与颈骨分开。

5.9.3.2 分离

分离操作如下:

a) 去三角头:从颈部寰骨处下刀,左右各划割至露出关节(颈寰关节)和咬肌,露出左右咬肌约

3cm~4cm,然后将颈肉在离下巴痣6cm~7cm处割开,将猪头取下;

b) 去平头:从两耳根后部(距耳根0.5cm~1cm)连线处下刀将皮肉割开,然后用手下压,用刀紧

贴枕骨将猪头割下。

5.9.4 去蹄

前蹄从腕关节处下刀,后蹄从跗关节处下刀,割断连带组织,猪蹄断面宜整齐。

5.10 雕圈

刀刺入肛门外围,雕成圆圈,掏开大肠头垂直放入骨盆内或用开肛设备对准猪的肛门,随即将探头

深入肛门,启动开关,利用环形刀将直肠与猪体分离。肛门周围应少带肉,肠头脱离括约肌,不应割破直肠。

5.11 开膛、净腔

5.11.1 挑胸、剖腹:自放血口沿胸部正中挑开胸骨,沿腹部正中线自上而下,刀把向内,刀尖向外剖腹,将生殖器拉出并割除,不应刺伤内脏。放血口、挑胸、剖腹口宜连成一线。

5.11.2 拉直肠、割膀胱:一手抓住直肠,另一手持刀,将肠系膜及韧带割断,再将膀胱割除,不应刺破

直肠。

5.11.3 取肠、胃(肚):一手抓住肠系膜及胃部大弯头处,另一手持刀在靠近肾脏处将系膜组织和肠、胃共同割离猪体,并割断韧带及食道,不应刺破肠、胃、胆囊。

5.11.4 取心、肝、肺:一手抓住肝,另一手持刀,割开两边隔膜,取横膈膜肌角备检。一手顺势将肝下揿,另一只手持刀将连接胸腔和颈部的韧带割断,取出食管、气管、心、肝、肺,不应使其破损。摘除甲状腺。

5.11.5 冲洗胸、腹腔:取出内脏后,应及时冲洗胸腔和腹腔,洗净腔内淤血、浮毛和污物等。

5.12 检验检疫

同步检验按GB/T 17996的规定执行,同步检疫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规定执行。

5.13 劈半(锯半)

劈半时应沿着脊柱正中线将胴体劈成两半,劈半后的片猪肉宜去板油、去肾脏,冲洗血污、浮毛等。

5.14 整修

按顺序整修腹部、放血刀口、下颌肉、暗伤、脓包、伤斑和可视病变淋巴结,摘除肾上腺和残留甲状腺,洗净体腔内的淤血、浮毛、锯末和污物等。

5.15 计量与质量分级

用称量器具称量胴体的重量。根据需要,依据胴体重量、背膘厚度和瘦肉率等指标对猪胴体进行

分级。

5.16 副产品整理

5.16.1 整理要求

副产品整理过程中,不应落地加工。

5.16.2 分离心、肝、肺

切除肝膈韧带和肺门结缔组织。摘除胆囊时,不应使其损伤、残留;猪心宜修净护心油和横膈膜;猪肺上宜保留2cm~3cm肺管。

5.16.3 分离脾、胃

将胃底端脂肪割除,切断与十二指肠连接处和肝、胃韧带。剥开网油,从网膜上割除脾脏,少带油

脂。翻胃清洗时,一手抓住胃尖冲洗胃部污物,用刀在胃大弯处戳开5cm~8cm小口,再用洗胃设备

或长流水将胃翻转冲洗干净。

5.16.4 扯小肠

将小肠从割离胃的断面拉出,一手抓住花油,另一手将小肠末梢挂于操作台边,自上而下排除粪污,

操作时不应扯断、扯乱。扯出的小肠应及时清除肠内污物。

5.16.5 扯大肠

摆正大肠,从结肠末端将花油(冠油)撕至离盲肠与小肠连接处2cm左右,割断,打结。不应使盲肠

破损、残留油脂过多。翻洗大肠,一手抓住肠的一端,另一手自上而下挤出粪污,并将大肠翻出一小部分,用一手二指撑开肠口,向大肠内灌水,使肠水下坠,自动翻转,可采用专用设备进行翻洗。经清洗、整理的大肠不应带粪污。

5.16.6 摘胰脏

从胰头摘起,用刀将膜与脂肪剥离,再将胰脏摘出,不应用水冲洗胰脏,以免水解。

5.17 预冷

将片猪肉送入冷却间进行预冷。可采用一段式预冷或二段式预冷工艺:

a) 一段式预冷。冷却间相对湿度75%~95%,温度0℃~4℃,片猪肉间隔不低于3cm,时间

16h~24h,至后腿中心温度冷却至7℃以下。

b) 二段式预冷。快速冷却:将片猪肉送入-15℃以下的快速冷却间进行冷却,时间1.5h~2h,

然后进入0℃~4℃冷却间预冷。预冷:冷却间相对湿度75%~95%,温度0℃~4℃,片猪

肉间隔不低于3cm,时间14h~20h,至后腿中心温度冷却至7℃以下。

5.18 冻结

冻结间温度为-28℃以下,待产品中心温度降至-15℃以下转入冷藏库贮存。

6 包装、标签、标志和贮存

6.1 包装、标签、标志

产品包装、标签、标志应符合GB/T 191、GB 1269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6.2 贮存

6.2.1 经检验合格的包装产品应立即入成品库贮存,应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和防鼠、防虫等设施,定期检查和记录。

6.2.2 冷却片猪肉应在相对湿度85%~90%,温度0℃~4℃的冷却肉储存库(间)储存,并且片猪肉

需吊挂,间隔不低于3cm;冷冻片猪肉应在相对湿度90%~95%,温度为-18℃以下的冷藏库贮存,且

冷藏库昼夜温度波动不应超过±1℃。

7 其他要求

7.1 刺杀放血、去头、雕圈、开膛等工序用刀具使用后应经不低于82℃热水一头一消毒,刀具消毒后轮换使用。

7.2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及副产品,应按GB 12694的要求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处理。

7.3 产品追溯与召回应符合GB 12694的要求。

7.4 记录和文件应符合GB 12694的要求。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GB/T 22239-2019

GB/T 22239-2019: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Baseline for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cybersecurity ICS 35.040 L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019-05-10发布 2019-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3 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3 5.1 等级保护对象 3 5.2 不同级别的安全保护能力 4 5.3 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4 6 第一级安全要求 4 6.1 安全通用要求 4 6.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9 6.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10 6.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10 6.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11 7 第二级安全要求 12 7.1 安全通用要求 12 7.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21 7.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23 7.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24 7.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24 8 第三级安全要求 26 8.1 安全通用要求 26 8.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38 8.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40 8.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42 8.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43 9 第四级安全要求 45 9.1 安全通用要求 45 9.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57 9.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60 9.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61 9.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63 10 第五级安全要求 6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关于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的选择和使用 6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关于等级保护对象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要求 6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等级保护安全框架和关键技术使用要求 7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云计算应用场景说明 72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移动互联应用场景说明 73 附录F(资料性附录) 物联网应用场景说明 74 附录G(资料性附录) 工业控制系统应...

GB/T 620-2011

GB/T 620-2011 Chemical reagent.Hydrofluoric acid ICS 71.040.30 G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620-1993 化学试剂 氢氟酸 2011-05-12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ISO 6353-3:1987《化学分析试剂 第3部分:规格 第2系列》中R67“氢氟酸”的一致性 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620-1993《化学试剂 氢氟酸》,与GB/T 620-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硫酸盐和亚硫酸盐化学纯测定的取样量(1993年版的4.2.3,本版的5.5); ---重金属的测定增加了硫化钠-丙三醇比色法(1993年版的4.2.7,本版的5.9); ---修改了包装及标志(1993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SAC/TC63/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试四赫维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20-1965、GB/T 620-1977、GB/T 620-1993。 化学试剂 氢氟酸 警告:本标准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分子式:HF 相对分子质量:20.01(根据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中氢氟酸的性状、规格、试验、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中氢氟酸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 602-2002,ISO 6353-1:1982,NEQ)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

GB/T 2975-2018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975-2018 英文版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Steel and steel products -- Location and preparation of samples and test pieces for mechanical test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B/T 15574中定义的型钢、棒材、盘条、钢板和管材的力学性能试验用试样的标识、取样位置和制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及钢产品的力学性能取样和试样制备。如果合同中注明,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金 属产品。这些试料和试样可根据相关的产品标准、材料标准或试验标准开展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GB/T 15574-2016,ISO 6929:2013,IDT) GB/T 20832 金属材料 试样轴线相对于产品织构的标识(GB/T 20832-2007,ISO 3785:2006,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试验单元 根据产品标准或合同的要求,基于产品抽样试验的结果,全部接收或拒收产品的件数或吨数。 3.2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如棒、板、盘条等)。 3.3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多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中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1:见图1。 注2:某种情况下,试料可以是抽样产品。 3.4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加工处理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5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注1:见图1。 注2:某种情况下,试样可以是试料或样坯。 3.6 标准状态 试料、样坯或试样经热处理后的状态,代表产品预期的最终状态。 注:这种情况下,试料、样坯或试样就称为标准试料、标准样坯或标准试样。 4 一般要求 4.1 代表性试验 按照附录A选取的试料、样坯和试样应认为具有产品代表性。 注:由于如熔炼、铸造、热或冷成形(或两者)、热处理等生产方式不同,导致钢产品不均匀,所以从其他位置...

GB/T 2101-2017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101-2017 英文版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 of acceptance, packaging, marking and certification for section stee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型钢(钢坯、钢棒、钢筋和盘条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轧、冷拉(轧)、锻制及热处理型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包装  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采用材料及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的操作活动。 3.2 标签 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纸质或其他材料制品,上面标有产品名称、炉/批号、牌号、规格、生产厂等内容。 3.3 吊牌  用铁丝、U形钉、平头钉等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一种活动标签。 注:常用纸质、硬质塑料、金属等材料制造。 3.4 标志  标识钢材特性的方法或内容。 注:常用的方法有喷印、盖印、滚印、打印、粘贴印记或贴(挂)标签、吊牌。 3.5 捆扎材料  用来捆扎型钢或包装件的挠性材料。 注:常采用的挠性材料有钢带、盘条、铁丝等。 3.6 捆扎保护材料  放置在型钢之间或型钢与捆扎材料之间的,防止型钢损坏和防止包装捆扎材料被切断的材料。 注:常采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塑料等材料。 3.7 试验单元 testunit 根据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以在抽样产品上所进行的试验为依据,一次接收和拒收产品的件数或 吨数。 3.8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例如:一根型钢)。 3.9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几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上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在某些情况下,试料就是抽样产品。 3.10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处理加工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11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GB 15196-2015

GB 15196-2015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edible fat and oil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2015-11-13发布 2016-11-13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7402-2003《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和GB 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7402-2003和GB 1519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营养强化剂使用要求; ---增加了反式脂肪酸标识的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用油脂制品 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包括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2.2 食用氢化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氢化和精炼等工艺处理后制得的食品工业用原料油。 2.3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及氢化、分提、酯交换油脂中的一种或几种油脂的混合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和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或不经急冷捏合而制成的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或流动性的食用油脂制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规定。 3.1.2 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规定。 3.1.3 其他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

GB/T 38131-2019

GB/T 38131-2019: Acquisition method of datum points for clothing anthropometry ICS 61.020 Y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服装用人体测量基准点的获取方法 2019-10-17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大学、上海市服装研究所有限公司、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利郎(中国)有限公司、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NO.1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笑梅、杨秀月、卢业虎、金菊根、周双喜、葛东瑛、曹海辉、叶谋锦、张兰兰、赵国华、朱建龙、徐京云、陈笑英、贺萍、陈海龙、陈学军、杨冠草。 服装用人体测量基准点的获取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用人体测量基准点的术语和定义、内容和获取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成人服装用的人体测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3 用于技术设计的人体测量基础项目 GB/T 16160 服装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义与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5703和GB/T 1616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准点 datumpoint 人体测量时作为测量对位的点。 3.2 胸宽点 bustwidthpoint/chestwidthpoint 人体臂根围正面的垂直切点最外点。 3.3 背宽点 backwidthpoint 人体臂根围背面的最外点。 3.4 腰际线 waistline 人体肋骨下缘与胯骨上端之间的腰部最细处围量一周的线。 3.5 ...

GB/T 38012-2019

GB/T 38012-2019: Footwear - Test methods for whole shoe - Impact shock attenuating property ICS 61.060 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2019-08-30发布 2020-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林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小波、李苏、王小刚、李斌。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鞋及鞋底缓震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鞋号235及以上的整鞋及鞋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49-201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缓震 shockattenuating 随时间的增加,作用力峰值减小的过程。 3.2 能量 energy 做功和克服阻力的能力,通过力和力所产生的位移积分计算得到。 注:单位为焦(J)。 3.3 冲击能量 impactenergy 在样品受到冲击压缩过程中作用于样品上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4 返回能量 energyreturn 达到最大压缩形变后,回复过程中返回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5 吸收能量 energyabsorption 在压缩循环过程中损失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6 能量吸收率 energyabsorbratio 吸收能量(3.5)与冲击能量(3.3)的百分比。 3.7 能量回归率 energyreturnratio 返回能...

GB/T 3884.1-2012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3884.1-2012 英文版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 碘量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opper concentrates -- Part 1: Determination of copper content -- Iodine titration method 1 范围 GB/T 3884的本部分规定了铜精矿中铜含量测定的方法:长碘量法(方法1)和短碘量法(方法2), 以下简称方法1和方法2。 本部分适用于铜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13.00%~50.00%。 2 方法提要 2.1 方法1 试料经盐酸、硝酸和硫酸分解,在稀硫酸溶液中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使铜离子以硫化铜状态从溶液中分离。沉淀用混合酸溶解,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分离铜后的滤液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铜量。 2.2 方法2 试料经盐酸、硝酸分解后,用乙酸铵溶液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 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3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3.1 纯铜(wCu≥99.999%):将纯铜放入微沸的乙酸(3.14)中,微沸1min,取出后用水和无水乙醇 (3.4)分别冲洗二次以上,在100℃烘箱中烘4min,冷却,置于磨口瓶中备用。 3.2 碘化钾。 3.3 氟化氢铵。 3.4 无水乙醇。 3.5 三氯甲烷。 3.6 溴。 3.7 盐酸(ρ1.19g/mL)。 3.8 硝酸(ρ1.42g/mL)。 3.9 硝酸(1+1)。 3.10 硫酸(ρ1.84g/mL)。 3.11 硫酸(1+1)。 3.12 高氯酸(ρ1.67g/mL)。 3.13 冰乙酸(ρ1.05g/mL)。 3.14 乙酸(1+3)。 3.15 硝硫混酸:将700mL硝酸(3.8)和300mL硫酸(3.10)混合。 3.16 混合酸:将1500mL硝酸(3.8)与500mL高氯酸(3.12)混合后,再加入300mL硫酸(3.10),充 分混匀。 3.17 氨水(ρ0.90g/mL)。 3...

GB/T 549-2017

GB/T 549-2017 Electro-welded anchor chains ICS 47.020.50 U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549-2008 电焊锚链 2017-02-28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标记 2 4.1 分类 2 4.2 组成 3 4.3 型式及尺寸 6 4.4 标记 26 5 要求 27 5.1 材料 27 5.2 破断 27 5.3 拉力 30 5.4 加工质量 30 5.5 链节环数 31 5.6 尺寸和公差 31 5.7 热处理 32 5.8 力学性能 32 6 试验方法 32 6.1 试验条件 32 6.2 破断 32 6.3 拉力 33 6.4 加工质量 33 6.5 尺寸和公差 33 6.6 力学性能 33 7 检验规则 34 7.1 检验分类 34 7.2 型式检验 34 7.3 出厂检验 35 8 标志 3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49-2008《电焊锚链》。本标准与GB/T 54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 M4有档锚链和无档锚链的要求(见表1、表12、表13); ---修改了无档普通链环的规格尺寸和负荷(见表1、表11、表13,2008年版的表1、表12、表13); ---修改了加大链环的尺寸(见表3,2008年版的表3); ---修改了“D”型连接卸扣的尺寸(见表5,2008年版的表5); ---修改了肯特卸扣宽度的尺寸(见表6,2008年版的表6); ---修改了末端卸扣宽度的尺寸(见图8,2008年版的图8); ---修改了Ⅰ型和Ⅱ型转环卸扣的尺寸和重量(见表9和表10,2008年版的表9和表10); ---修改了普通链环的制造公差(见5.6,2008年版的5.5)。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9)归口。 本标准...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