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 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000.2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部分:爆炸物
GB 30000.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 30000.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4部分:气溶胶
GB 30000.5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
GB 30000.7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GB 30000.8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8部分:易燃固体
GB 30000.9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10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0部分:自燃液体
GB 30000.11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
GB 30000.12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1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
GB 30000.15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
GB 30000.1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GB 30000.18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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