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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80.1-2012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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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

Wrought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 plates, sheets and strips for general engineering -- Part 1: Technical conditions of delivery

1 范围
GB/T 3880的本部分规定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以下简称板材)、铝及铝合金带材(以下简称带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246.1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1部分: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3246.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2部分: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3880.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
GB/T 3880.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
GB/T 6398 金属材料疲劳裂纹扩展速率试验方法
GB/T 6519 变形铝合金产品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966 铝合金电导率涡流测试方法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 (所有部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639 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剥落腐蚀试验方法
GB/T 22640 铝合金加工产品的环形试样 应力腐蚀试验方法
HB5261 金属板材KR 曲线试验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铝或铝合金类别
铝及铝合金分为A、B两类,如表1所示。
3.1.2 尺寸偏差等级
板、带材的尺寸偏差等级如表2所示。
3.1.3 牌号、状态、尺寸
板、带材的牌号、相应的铝或铝合金类别、状态及厚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与厚度对应的宽度和长度应符合表4规定。需要其他牌号、状态、尺寸的板、带材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板、带材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可按GB/T 20975或GB/T 7999进行,仲裁分析应按GB/T 20975规
定的方法进行。
4.2 包覆层
应按GB/T 3246.1的规定,采用金相测厚法测量包覆层的厚度。
4.3 尺寸偏差
板材的尺寸测量值不允许修约,其尺寸偏差的测量方法按GB/T 3880.3的规定进行。
4.4 力学性能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的试样及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6865的规定。
4.5 弯曲性能
弯曲试验应按GB/T 232的规定进行。
4.6 电导率
应按GB/T 12966的规定测试电导率。
4.7 抗应力腐蚀性能
抗应力腐蚀试验方法应按GB/T 22640的规定进行。
4.8 抗剥落腐蚀性能
4.8.1 5×××系合金的抗剥落腐蚀性能
4.8.1.1 剥落腐蚀试验可采用快速金相法或按 GB/T 22639规定的方法进行,仲裁分析方法应按
GB/T 22639进行。
4.8.1.2 对5086、5083、5383合金的 H116和 H321状态产品,采用快速金相法检测抗剥落腐蚀性能
时,应对垂直于轧制表面,且与轧制方向平行的一个试样截面进行抛光处理(宜电解抛光),然后用
35℃±5℃的磷酸溶液(即将40mL浓度为85%的磷酸溶入60mL蒸馏水中)微蚀3min,检查其
500X的金相显微组织,其显微组织中铝镁相(Al3Mg2)组成的连续晶界网应不超过供需双方签订的标准显微照片要求。当显微组织显示其铝镁相(Al3Mg2)超过了供需双方签订的标准显微照片的限定时,应按GB/T 22639的规定检测产品的抗剥落腐蚀性能。
4.8.1.3 对5086、5083、5383合金的H116和H321状态产品,采用GB/T 22639规定的方法检测抗剥
落腐蚀性能时,对于厚度小于2.5mm 的板、带材,应在全截面试样上进行试验;对于厚度不小于
2.5mm的板、带材,应在全截面试样上通过机加工从一个轧制表面上除去厚度的10%后进行试验。其他应符合GB/T 22639的规定。
4.8.2 7×××系合金的抗剥落腐蚀性能
7075、7475、7010合金的T76、T761状态产品的剥落腐蚀试验方法应按GB/T 22639的规定进行。
4.9 断裂韧性
断裂韧性应按HB5261的规定进行测试。
4.10 超声波探伤性能
超声波探伤应按GB/T 6519规定的方法进行。
4.11 抗疲劳腐蚀性能
抗疲劳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应按GB/T 6398的规定进行。
4.12 低倍组织
低倍组织应按GB/T 3246.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4.13 显微组织
显微组织应按GB/T 3246.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4.14 外观质量
4.14.1 板、带材的外观质量以目视检验。必要时,可借用尺寸测量工具界定缺陷大小,通过修磨测定缺陷深度。
4.14.2 硝盐痕检验方法如下:
a) 二苯胺硫酸溶液的配制:取0.5g二苯胺,倒入用10mL的蒸馏水和25mL硫酸(ρ1.84g/
mL)配制的溶液中,待二苯胺溶解后,加入硫酸(ρ1.84g/mL),使溶液达到100mL。
b) 用一滴体积浓度为0.5%的二苯胺硫酸溶液滴在板面上,10s~15s后若滴定处急剧变蓝,则
表示该处有硝盐存在。试验后用滤纸吸干滴液,受检部分用水仔细冲洗擦干。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部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部分的规定进行复验。检验结果与本部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的产品组成。每批(卷、盘、箱)重量不限,有要求时,可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5.3 计重
产品应检斤计重。
5.4 检验项目
5.4.1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2 包覆层厚度由供方工艺保证,不作出厂检验。若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包覆层厚度”时,
应检验包覆层厚度。
5.4.3 对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弯曲性能”的产品,应检验弯曲性能。
5.4.4 7075合金的T73、T76状态,7475合金的T76、T761状态及7010合金的T73、T74和T76状态
的板材应检验电导率。
5.4.5 对厚度大于或等于20mm的7075、7010合金的T73、T76状态板材,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检验抗应力腐蚀性能”时,应检验抗应力腐蚀性能。
5.4.6 对5086、5083、5383合金H116状态和H321状态的产品,以及7075、7475、7010合金T76状态
和T761状态的板材,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抗剥落腐蚀性能”时,应检验抗剥落腐蚀性能。
5.4.7 对于包铝7475或7475合金的板材,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断裂韧性”时,应检验断裂
韧性。
5.4.8 对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超声波检验及检验级别”的板材,应进行超声波检验。
5.4.9 对包铝2E12或2E12合金T3状态的板材,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抗疲劳腐蚀性能”的
产品,应进行抗疲劳腐蚀性能的检验。
5.4.10 产品的低倍组织由供方工艺保证,不作出厂检验。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低倍特殊要求”
的包铝2E12、2E12、包铝7475和7475合金的板材,应进行低倍组织检验。
5.4.11 对淬火状态的产品应进行显微组织检验。
5.5 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11、表12的规定。
5.6 检验结果的判定
5.6.1 有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产品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不合格。
5.6.2 有任一试样的包覆层厚度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逐张检验,合格者
交货。
5.6.3 任一板材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逐张检验,合格者交货;
任一带材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卷不合格。
5.6.4 有任一试样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则判该批(炉)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张(卷或炉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也允许供方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检验。
5.6.5 有任一试样的弯曲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
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则判该批(炉)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张(卷或炉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也允许供方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检验。
5.6.6 有任一试样的电导率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
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则判该批(炉)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张(卷或炉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也允许供方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检验。
5.6.7 有任一试样的抗应力腐蚀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重新热处理后重新检验力学性能和抗应力腐蚀性能。要求电导率的还应检验电导率。
5.6.8 有任一试样的抗剥落腐蚀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重新热处理后重新检验力学性能和抗剥落腐蚀性能,要求电导率和抗应力腐蚀性能的还应检验电导率和抗应力腐蚀性能。
5.6.9 有任一试样的断裂韧性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6.10 有任一板材的超声波检验不合格时,逐张检验的,判该张不合格。非逐张检验的,判该批不合
格,但允许对其余板材逐张检验,合格者交货。
5.6.11 有任一板材试样的抗疲劳腐蚀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6.12 有任一板材试样的低倍组织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逐张检验,合格者交货。
5.6.13 有任一试样的显微组织不合格时,产品能区分热处理炉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炉次不合格,其他炉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炉次的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6.14 有任一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张(卷)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6.1.1 产品标志
应在检验合格的板垛上、下三张板材上,或每卷带材上标记如下(或贴标签):
a) 牌号;
b) 状态;
c) 规格;
d) 产品批号;
e) 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
6.1.2 包装箱标志
产品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3199的规定。
6.2 包装、运输、贮存
板材不涂油,板间不垫纸包装。需方要求垫纸或垫油纸时,应在订货单 (或合同)中注明。带材的
包装方式在订货单 (或合同)中注明。其他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按GB/T 3199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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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886-2008 Leather.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Colour fastness to water spotting ICS 59.140.30 Y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886-2008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 (ISO 15700:1998,MOD) 2008-12-30发布 2009-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15700:1998《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英文版)。 ISO 15700:1998所使用的方法基于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师联合会(IULTCS)的方法标准 IUF420。 本标准与ISO 15700:1998的技术性差异主要表现在: a)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国际标准引用的ISO 标准,改写为引用我国的相关标准并增加了对相关行业标准的引用,便于我国使用; b) 删除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原理中的说明性引用文件ISO 105-A01:1994《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通则》; c) 增加了对试样空气调节和试验条件的规定,便于统一操作; d) “试验报告”中增加“试验人员”。 本标准还进行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a) 删除了ISO 标准的前言; b) 将“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c)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浙江卡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三星皮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广忠、周晓松、俞立峰、祝妙凤、程伟。 GB/T 22886-2008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对由水滴引起皮革表面物理变化的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皮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08-2019

GB/T 908-2019: (Forged steel bar size, shape, weight and tolerance) ICS 77.140.60 H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908-20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2019-06-04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908-2008《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与GB/T 908-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圆钢最大公称直径由400mm 增加至1000mm,方钢最大公称边长由400mm 增加至 1000mm,并相应增加规定了尺寸允许偏差(见表1,2008年版表1); ---扁钢最大公称厚度由160mm增加至800mm,最大公称宽度由300mm增加至1500mm,并 相应增加规定了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2008年版表2); ---增加了磨光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规定(见表1); ---增加了机加工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规定(见表3); ---加严了钢棒弯曲度的规定(见4.4,2008年版2.5); ---增加了钢棒两端锯切交货要求和切斜度的规定(见表6); ---删除了标记示例(见2008年版第4章)。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特钢集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西王特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强、于宗洋、王玉婕、张庆生、陈庆新、刘宝石、李文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08-1972、GB/T 908-1987、GB/T 908-2008; ---GB/T 16761-1997。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制钢棒(圆钢、方钢、扁钢)的截面形状、截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长度及允许偏差、外形等。 本标准适用于直径为40mm~1000mm的锻制圆钢,边长为40mm~1000mm的锻制方钢,以 及厚度为20mm~800mm、宽度为40mm~150...

GB/T 623-2011

GB/T 623-2011 Chemical reagent.Perchloric acid ICS 71.040.30 G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623-1992 化学试剂 高氯酸 2011-05-12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ISO 6353-2:1983《化学分析试剂 第2部分:规格 第1系列》中R21“高氯酸”的一致性 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623-1992《化学试剂 高氯酸》,与GB/T 623-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乙醇不溶物和灼烧残渣测定的取样量(1992年版的4.3.1、4.3.2,本版的5.4、5.5); ---完善了锰的测定方法(1992年版的4.3.10,本版的5.14)。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SAC/TC63/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化学试剂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隋琦颖、盛晓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23-1965、GB/T 623-1977、GB/T 623-1992。 化学试剂 高氯酸 警告:本标准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分子式:HClO4 相对分子质量:100.46(根据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中高氯酸的性状、规格、试验、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中高氯酸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 602-2002,ISO 6353-1:1982,NEQ)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03-2002,ISO 63...

GB/T 12706.1-2020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12706.1-2020 英文版  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和3 kV(Um=3.6 kV)电缆 Power cables with extruded insulation and their accessories for rated voltages from 1 kV (Um=1.2 kV) up to 35 kV (Um=40.5 kV) -- Part 1: Cables for rated voltage of 1 kV (Um=1.2 kV) and 3 kV (Um=3.6 kV) 1 范围 GB/T 1270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 缆的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固定安装的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架空线路、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 近)以及水下或船舶的电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T 156-2017,IEC 60038:2009,MOD) GB/T 2951.1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 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IEC 60811-1-1:2001,IDT) GB/T 2951.12-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 法---热老化试验方法 (IEC 60811-1-2:1985,IDT) GB/T 2951.13-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通用试验方 法---密度测定方法---吸水试验---收缩试验 (IEC 60811-1-3:2001,IDT) GB/T 2951.14-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 法-...

GB/T 21308-2007

GB/T 21308-2007 Lint cleaner ICS 65.040.020 B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308-2007 皮 棉 清 理 机 2007-11-23发布 200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产品分类 1 4 技术要求 1 5 试验方法 2 6 检验规则 4 7 标志、包装和贮存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转子许用不平衡量的计算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试验用仪器、工具 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试验记录表 7 GB/T 21308-2007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花加工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金狮棉机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丙生、高莉、李久喜、王瑞霞、魏华、韩淑萍、胡玉山。 GB/T 21308-2007 皮 棉 清 理 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棉清理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锯齿轧花机轧出的皮棉进行清理的刺辊式皮棉清理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03-2007 棉花 细绒棉 GB/T 6075.1 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和评价机器的机械振动 第1部分:总则(idt ISO 10816-1:1995) GB/T 9239.1-2006 机械振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 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 3 产品分类 3.1 基本参数 3.1.1 最低台时处理量不小于800kg。 3.1.2 刺辊线速度不大于25m/s。 3.2 产品型号 M Q P □-□□□×xxxx 产品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