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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01-2013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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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炭工业分析测定方法

Coke -- Determination of proximate analysi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焦炭全水分、空气干燥基水分、灰分、挥发分的测定方法和固定碳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焦炭全水分、空气干燥基水分、灰分、挥发分的测定和固定碳的计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水分的测定

3.1 通则

本章规定了焦炭的全水分和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方法。

3.2 原理

称取一定质量的焦炭试样,置于预先鼓风的干燥箱中,在一定的温度下干燥至质量恒定,以焦炭试

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3.3 试剂

3.3.1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3.3.2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3.4 仪器设备

3.4.1 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并能保持温度在170℃~180℃和105℃~110℃范围内。

3.4.2 浅盘: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样品,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2,浅盘深约20mm。

3.4.3 玻璃称量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形状和尺寸见图1。

3.4.4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3.4.5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4.6 工业天平:感量0.1g。

3.5 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试样的采取和制备按GB/T 1997中规定进行。

3.6 试验步骤

3.6.1 全水分的测定

3.6.1.1 用已知质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见3.4.2)称取粒度小于13mm的焦炭试样(500±10)g,精确

到0.1g,平摊在浅盘中。

3.6.1.2 将装有试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70℃~180℃的干燥箱中(见3.4.1)。在鼓风条

件下,干燥1h。

3.6.1.3 将浅盘取出,冷却5min,称量,精确到0.1g。

3.6.1.4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10min,直到连续两次试样的质量差不超过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计

算时取最后一次的质量,若有增重则取增重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3.6.2 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

3.6.2.1 在预先干燥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取粒度小于0.2mm 的分析试样1g±0.05g,精确到

0.0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3.6.2.2 将盛有试样的称量瓶开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

条件下,干燥1h。

注:预先鼓风是为了使干燥箱内温度均匀,可将装有试样的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前3min~5min就开始鼓风。

3.6.2.3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3.6.2.4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15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试样的质量差不超过0.001g或质量增加时

为止,计算时取最后一次的质量,若有增重则取增重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3.7 结果的计算

3.7.1 全水分按式(1)计算:

3.7.2 焦炭的空气干燥基水分按式(2)计算:

3.7.3 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3.7.4 精密度:水分测定的重复性,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值。

4 灰分的测定

4.1 通则

本章规定了两种测定焦炭灰分的方法---方法一和方法二。方法一为仲裁法。

4.2 原理

称取一定质量的焦炭试样,逐渐送入预先升至(815±10)℃的马弗炉中灰化并灼烧到质量恒定,以

残留物的质量占焦炭试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焦炭的灰分含量。

4.3 试剂

4.3.1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4.3.2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4.4 仪器和设备

4.4.1 马弗炉:带有测温和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815℃±10℃。炉膛具有足够的恒温区,炉后壁的

上部带有直径25mm~30mm、高400mm的烟囱,下部带有插入热电偶的小孔,孔的位置距炉膛底部

20mm~30mm,使插入热电偶的热接点位于恒温区的中间,炉门上有一直径为20mm的通气小孔,见

图2。

4.4.2 灰皿:瓷质,形状和内径尺寸见图3。

注:新购置的灰皿应该灼烧至质量恒定后才可以使用。

4.4.3 灰皿夹:由耐热金属丝制成,形状见图4,也可使用坩埚钳。

4.4.4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干燥剂。

4.4.5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4.4.6 耐热瓷板或石棉板。

4.5 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试样的采取和制备按GB/T 1997中规定进行。

4.6 试验步骤

4.6.1 方法一(仲裁法)

4.6.1.1 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并搅拌均匀的焦炭试样(1±0.05)g,

精确到0.0001g,均匀地铺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0g。

4.6.1.2 将装有试样的灰皿放在温度为815℃±10℃的马弗炉炉门口,在10min内逐渐将其推入炉

膛恒温区,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约15mm 的缝隙,同时打开炉门上的通气小孔和炉后烟囱。在

815℃±10℃温度下灼烧1h。

4.6.1.3 用灰皿夹或坩埚钳从炉中取出灰皿,置于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放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将

灰皿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4.6.1.4 进行检查性灼烧,温度为815℃±10℃,每次15min,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过

0.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计算时取最后一次的质量,若有增重则取增重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4.6.2 方法二

4.6.2.1 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 并搅拌均匀的焦炭试样0.5g±

0.05g,精确到0.0001g,均匀地铺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0g。

4.6.2.2 将装有试样的灰皿放在温度为815℃±10℃的马弗炉炉门口,在10min内逐渐将其推入炉

膛恒温区,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约15mm 的缝隙,同时打开炉门上的通气小孔和炉后烟囱。在

815℃±10℃温度下灼烧30min。

4.6.2.3 用灰皿夹或坩埚钳从炉中取出灰皿,置于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放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将

灰皿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4.6.2.4 进行检查性灼烧,温度为815℃±10℃,每次15min,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过

0.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计算时取最后一次的质量,若有增重则取增重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4.7 结果计算

4.7.1 焦炭的空气干燥基灰分按式(3)计算:

4.7.2 焦炭的干基灰分按式(4)计算:

4.7.3 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注:每次测定灰分时,应先进行空气干燥试样的水分测定,水分试样与灰分测定试样应该同时采取。

4.8 精密度

灰分测定的重复性和再现性,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值。

5 焦炭挥发分的测定

5.1 原理

称取一定质量的焦炭试样,放在带盖的瓷坩埚中,在900℃±10℃下,隔绝空气加热7min,以减少

的质量占焦炭试样质量的质量分数,减去该焦炭试样的空气干燥基水分含量作为焦炭的挥发分含量。

5.2 试剂

5.2.1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5.2.2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5.3 仪器设备

5.3.1 挥发分坩埚:带有配合严密盖的瓷坩埚,形状和尺寸见图5。坩埚总质量为18g~22g,其中盖

的质量为5g~6g。挥发分坩埚和坩埚盖配合要严密,坩埚盖的选择要使盖与坩埚的垂直向间隙不超过0.5mm,坩埚和坩埚盖应该同一编号配套使用,不允许混用。

5.3.2 马弗炉:带有测温和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900℃±10℃。炉膛具有足够的恒温区,炉后壁的

上部带有直径25mm~30mm、高400mm的烟囱,下部带有插入热电偶的小孔,孔的位置距马弗炉炉

底20mm~30mm,使插入热电偶的热接点位于恒温区的中间,见图2。

马弗炉的热容量应该是:当起始温度为900℃时,放入室温下的坩埚架和若干坩埚,关闭炉门后,在

3min内炉温恢复到900℃±10℃。

马弗炉的恒温区应在关闭炉门下测定,并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热电偶至少每年校准一次。

5.3.3 坩埚架:用镍铬丝或其他耐热金属丝制成,形状和尺寸见图6。其规格尺寸以能使所有的坩埚都在恒温区内,放在坩埚架上的坩埚底部距炉底间的距离应为30mm~40mm。

5.3.4 坩埚架夹:由镍铬丝或耐热金属丝制成,形状见图7,也可用坩埚钳。

5.3.5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5.3.6 秒表。

5.3.7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5.4 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试样的采取和制备按GB/T 1997中规定进行。

5.5 试验步骤

5.5.1 在预先于900℃±10℃温度下灼烧至质量恒定的带盖瓷坩埚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搅拌均

匀的焦炭试样1g±0.01g,精确到0.0001g,然后轻轻振动坩埚,使试样摊平,盖上盖子,放在坩埚架

上。如果测定试样不足6个,则在坩埚架的空位上放上空坩埚补位。

5.5.2 将马弗炉预先升温至900℃±10℃,打开炉门,迅速将放有坩埚的坩埚架送入马弗炉的恒温区

内,立即关上炉门并开始计时,准确加热7min。坩埚和坩埚架放入后,炉温会有所下降,要求炉温必须在3min内恢复到900℃±10℃,并继续保持此温度到试验结束,否则此次试验作废。

注:加热时间包括温度恢复时间在内,加热过程中炉门小孔一直处于关闭状态。

5.5.3 加热到7min立即从炉中取出坩埚,放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

20min)后称量。

5.6 结果计算

5.6.1 焦炭的空气干燥基挥发分按式(5)计算:

5.6.2 焦炭的干基挥发分按式(6)计算:

5.6.4 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5.7 精密度

焦炭挥发分测定的重复性和再现性,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值。

6 焦炭固定碳的计算

6.1 焦炭的空气干燥基固定碳按式(8)计算:

6.2 焦炭的干基固定碳按式(9)计算:

7 自动工业分析仪测定方法

详见附录A,此方法不作为仲裁方法。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信息:

a) 试样编号;

b) 依据的标准;

c) 结果计算及测定结果;

d) 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情况;

e) 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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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101-2017 英文版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 of acceptance, packaging, marking and certification for section stee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型钢(钢坯、钢棒、钢筋和盘条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轧、冷拉(轧)、锻制及热处理型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包装  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采用材料及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的操作活动。 3.2 标签 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纸质或其他材料制品,上面标有产品名称、炉/批号、牌号、规格、生产厂等内容。 3.3 吊牌  用铁丝、U形钉、平头钉等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一种活动标签。 注:常用纸质、硬质塑料、金属等材料制造。 3.4 标志  标识钢材特性的方法或内容。 注:常用的方法有喷印、盖印、滚印、打印、粘贴印记或贴(挂)标签、吊牌。 3.5 捆扎材料  用来捆扎型钢或包装件的挠性材料。 注:常采用的挠性材料有钢带、盘条、铁丝等。 3.6 捆扎保护材料  放置在型钢之间或型钢与捆扎材料之间的,防止型钢损坏和防止包装捆扎材料被切断的材料。 注:常采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塑料等材料。 3.7 试验单元 testunit 根据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以在抽样产品上所进行的试验为依据,一次接收和拒收产品的件数或 吨数。 3.8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例如:一根型钢)。 3.9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几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上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在某些情况下,试料就是抽样产品。 3.10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处理加工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11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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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2807-2019 英文版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Leather and fur -- Chemical tests -- Determination of chromium Ⅵ conte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光光度法测定皮革、毛皮中六价铬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中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38402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色谱法(GB/T 38402-2019,ISO 17075- 2:2017,MOD) QB/T 1267 毛皮 化学、物理和机械、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1267-2012,ISO 2418: 2002,MOD) QB/T 1272 毛皮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1272-2012,ISO 4044:2008,MOD) QB/T 1273 毛皮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QB/T 1273-2012,ISO 4684:2005,MOD) QB/T 2706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2706-2005,ISO 2418: 2002,MOD) QB/T 2716 皮革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2716-2018,ISO 4044:2008,MOD) QB/T 2717 皮革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QB/T 2717-2018,ISO 4684:2005,MOD) 3 原理 用磷酸盐缓冲液萃取试样中的可溶性六价铬,必要时,可使用固相萃取除去对试验有干扰的共萃取 有色物质,过滤后将滤液中的六价铬在酸性条件下与1,5-二苯卡巴肼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在规定波长处测定络合物的吸光度,计算得到六价铬的含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 4.1 水,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 4.2 磷酸盐缓冲液(0.1mol/L):将22.8g磷酸氢二钾(...

GB/T 538-2018

GB/T 538-2018 Boric acid for industrial use ICS 71.060.30 G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38-2006《工业硼酸》,与GB/T 538-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工业硼酸的分类(见第4章); ---调整了一般工业用硼酸合格品的硫酸盐含量指标要求(见5.2,2006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一般工业用硼酸的氨含量指标要求和对应表的脚注(见2006年版的第4章); ---增设了核工业用硼酸对应的要求(见5.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准诺检测有限公司、青海中天硼锂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仲文、苑国栋、张晨曦、魏明、李学斌、胡文清、张茂、王敏、王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38-1965、GB/T 538-1982、GB/T 538-1990、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警示---按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的规定,硼酸属危险化学品,操作时应小心谨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硼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硼酸。该产品主要用于玻璃、搪瓷、化工、建材、核工业和光学玻璃等工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

GB/T 38046-2019

GB/T 38046-2019: Reflective vest for motor vehicle passengers ICS 03.220.20 T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2019-10-18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4 6 检验规则 6 7 放置要求 7 8 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反光背心逆反射材料布置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潘汉中、马静洁、王宏、黄磊、孙飞、丁正林、董葵、郑嘉麒、许俊。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放置要求、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职业专用的高可视性警示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2008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4669-2008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7742.1 纺织品 织物胀破...

GB/T 38109-2019

GB/T 38109-2019: Application guidance forsafety accessories and instruments on pressure equipment ICS 13.240 J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承压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应用导则 2019-10-17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选用原则 2 6 设置基本要求 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上海凯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天正阀门有限公司、沈阳新光航宇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成航分公司、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保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瑞控阀门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张家港富瑞阀门有限公司、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储特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惠虎、周伟明、徐锋、靳伟、王笑梅、丁春辉、李姜楠、王玉、张志毅、徐维普、王海忠、于新海、朱学智、张俊策、徐炘、杨昌军、顾雪铭、徐忠慧、张晓忠、戴贤波、贡学刚、王君、王红霞、李泞、魏勇彪、耿婉懿。 承压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应用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等承压设备用安全附件及仪表选用原则和设置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等承压设备用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附件及仪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承压设备: ---锅炉、气瓶、氧舱、非金属承压设备; ---军事装备、核设施的承压设备; ---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承压设备。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