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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547-2019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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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钛-钢复合板

Titanium clad steel plat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钢复合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重量、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耐蚀压力容器、贮槽及其他用途的钛-钢爆炸复合板、爆炸-轧制复合板或轧制复合板(以下简称复合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所有部分)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711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 712 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

GB/T 713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327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 3531 低温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3620.1 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3621 钛及钛合金板材

GB/T 4698(所有部分)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6396 复合钢板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方法

JB/T 1006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NB/T 4700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 47009 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

NB/T 47013.2-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 47013.5-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爆炸、爆炸-轧制或轧制方法使钛(复材)与钢(基材)达到冶金结合的金属复合板。

4 技术要求

4.1 产品分类

4.1.1 分类和代号

复合板的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适用材料

4.1.2.1 复合板的复材应符合GB/T 3621的规定,基材应符合表2中所列标准之一规定,表中标准所

规定的复材与基材可以自由结合。

4.1.2.2 复材的厚度一般为0.3mm~15.0mm;当复材厚度大于10.0mm时,经供需双方协商,复材可

由多层复合构成。

4.1.2.3 当复合板宽度大于1100mm或长度大于3000mm时,复材允许拼焊,拼焊复材的宽度或长

度应不小于300mm;拼焊焊缝应进行渗透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NB/T 47013.5-2015表6中Ⅱ级的

规定;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拼焊焊缝应进行射线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NB/T 47013.2-2015表22中Ⅱ级的规定。

4.1.3 供货状态

4.1.3.1 复合板可按爆炸状态(B)、爆炸-轧制状态(BR)或轧制状态(R)供货。

4.1.3.2 当爆炸复合板以消除应力状态(m)供货时,推荐热处理制度为:540℃~650℃,保温时间不小

于1h,加热和冷却速度为50℃/h~200℃/h。

4.1.4 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复材牌号/基材牌号、代号、供货状态、规格、标准编号的顺序标识。

4.2 化学成分

4.2.1 复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620.1的规定。

4.2.2 基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相应基材标准的规定。

4.3 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4.3.1 复合板复材厚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复材名义厚度的±10%,但最大不超过±1.0mm。

4.3.2 复合板基材厚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基材标准允许正负偏差各减0.5mm。

4.3.3 复合板的厚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复材厚度允许偏差与基材厚度允许偏差之和。

4.3.4 复合板的宽度(或直径)和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基材标准的规定。

4.3.5 复合板的不平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注:基材为锻钢的复合板不平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4.4 力学性能

4.4.1 当复材金属不作为设计强度部分时,复合板只做基材拉伸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基材标准的规定。

4.4.2 当复材金属作为设计强度部分时,复合板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中抗拉强度理论下

限值Rmj按式(1)计算。

4.4.3 复合板的剪切强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复材厚度小于1.5mm时,可用拉剪试样进行剪切试验;

复材厚度不小于1.5mm时,可用剪切试样进行剪切试验。

4.4.4 当相应基材标准规定测试冲击性能时,复合板的基材冲击性能要求应符合相应基材标准的

规定。

4.5 弯曲性能

复合板的弯曲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在试样弯曲部分的外表面不应产生裂纹,复合界面不应

分层。

4.7 复合板的修复

4.7.1 除非另有规定,对于复材和基材表面的非穿透性缺陷可采用焊接方法修复。

4.7.2 焊接修复区域应进行渗透检测和超声检测,渗透检测结果应符合NB/T 47013.5-2015表6中

Ⅱ级的规定,超声检测结果应符合4.6的要求。

4.7.3 焊接修复区域的位置、范围和检测结果应作为质量证明书的一部分提交给需方。

4.8 表面质量

4.8.1 复合板以喷砂、酸洗或抛光表面交货。

4.8.2 复合板复材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起皮、压折、金属或非金属夹杂物等缺陷,允许有不超出复材厚度公差之半的划伤、凹坑、压痕等缺陷。

4.8.3 允许沿加工方向清除复材表面的局部缺陷,但清理后复材的厚度不得小于其最小允许厚度。

5 试验方法

5.1 复材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按GB/T 4698的规定进行,基材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按GB/T 223的规

定进行。

5.2 复材厚度允许偏差按GB/T 6396进行,厚度应在距顶角不小于100mm和距边部不小于20mm

部位进行测量,其他尺寸允许偏差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

5.3 复合板的拉伸性能、剪切强度和弯曲性能按GB/T 6396进行。

5.4 复合板的结合面积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超出附录A时双方协商。

5.5 复合板的表面质量用目视检验。

5.6 渗透检测按NB/T 47013.5-2015进行。

5.7 射线检测按NB/T 47013.2-2015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形尺寸及表面质量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 组批

复合板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复材和基材)、类别、规格(复材和基材)、状态、加工工艺的产品组成。对于大批量供货时,组批方式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8的规定。

注:“▲”表示必检项目,“△”表示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的检验项目,“×”表示不检项目。

6.4 取样位置与取样数量

6.4.1 复材的化学成分以原铸锭的化学成分或原板材合格证报出,基材的化学成分按原合格证报出。

6.4.2 复合板的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逐张进行检查,复材厚度的测量允许每批取一张板材进行。

6.4.3 复合板的拉伸性能和剪切强度应从每批产品中任取一张,按测试项目各取一个横向试样(剪切试样不做规定)。允许从同一生产周期、同一工艺的试板或余料中切取试样。

6.4.4 复合板的弯曲性能检验从每批产品中任取一张,取一个横向试样。允许从同一生产周期、同一工艺的试板或余料中切取试样。

6.4.5 复合板的结合面积应逐张进行检验,检验位置应符合表9的规定。

6.4.6 复合板的表面质量应逐张进行检查。

6.5 检验结果的判定

6.5.1 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对不合格元素进行一次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2 拉伸性能、剪切强度和弯曲性能检验中,如果有一个试样的检验结果不合格,则从该批产品上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的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但允许供方逐张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

6.5.3 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结合面积和表面质量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单张不合格。

7 交货重量

7.1 复合板均按理论重量交货。

7.2 复合板的理论重量按复材和基材的厚度、复合板的长度和宽度计算。1mm厚的钛板和钢板的理论重量分别为4.51kg/m2 和7.85kg/m2。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8.1 产品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产品上应做如下标志(或贴标签):

a) 供方名称或代号;

b) 产品牌号、规格和状态;

c) 产品批号;

d) 复合板的起爆点(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

8.2 包装、运输和贮存

8.2.1 复合板采用裸装。复材两面相对,中间衬以防潮纸,外部用金属丝捆紧。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

8.2.2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要防止碰撞、受潮和活性化学物品的侵蚀。

8.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与本批产品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或代号;

b) 产品名称或代号;

c) 产品牌号(复材和基材)、规格和状态;

d) 产品的批号及基材批号、复材炉号;

e) 批重和件数;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的印记;

g) 本标准编号;

h) 包装日期。

9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状态;

d) 尺寸规格;

e) 重量或张数;

f) 本标准编号;

g) 增加本标准以外内容时的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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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3880.3-2012 英文版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 Wrought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 plates, sheets and strips for general engineering -- Part 3: Tolerances on forms and dimensions 1 范围 GB/T 3880的本部分规定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偏差。 本部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带材。 2 分类及分级 2.1 铝或铝合金类别 铝及铝合金分为A、B两类,如表1所示。 3 要求 3.1 厚度偏差 3.1.1 冷轧板、带材的厚度偏差普通级应符合表3的规定,高精级应符合表4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 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 3.1.2 热轧板、带材的厚度偏差应符合表5规定。 3.2 宽度偏差 3.2.1 板材的宽度偏差 3.2.1.1 冷轧板材的宽度偏差 冷轧板材的宽度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 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当需方要求正、负对称偏差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其允许偏差值为表6中数值的一半。 3.2.1.2 热轧板材的宽度偏差 切边供应的热轧板材,其板材的宽度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不切边供应的热轧板材,其板材的宽 度允许偏差为+150mm,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7一致)。 3.3 长度偏差 3.3.1 冷轧板材的长度偏差 冷轧板材的长度偏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 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7一致)。 3.3.2 热轧板材的长度偏差 热轧板材的长度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 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7一致)。 3.4 不平度 3.4.1 除O、F状态外,其他状态板材的不平度普通级应符合表12的规定,高精级应符合表...

GB/T 24533-2019

GB/T 24533-2019: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Q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4533-2009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2019-03-25发布 2020-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4533-2009《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本标准与GB/T 24533-2009相 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定义,将定义中的“碳负极”修改为“石墨类负极”(见3.1); ---将“中间相类碳微球人造石墨”改为“中间相炭微球人造石墨”,将“针状焦类人造石墨”改为“针 状焦人造石墨”,将“石油焦类人造石墨”修改为“石油普焦人造石墨”,增加了复合石墨的解释 (见4.1.1); ---修改了部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等级,增加了石墨化度指标(见4.1.2); ---删除产品代号示例中的“AG-PAG-Ⅰ-18-340”(见2009年版的4.2); ---修改了典型产品技术指标内容,将“表3~表11”修改为“表3, 表4, 表5”(见5.2); ---水分测定修改为:按照附录B或GB/T 3521的规定进行测定(见6.3); ---比表面积测定修改为:按照GB/T 19587进行测定(见6.6); ---增加石墨取向性(参考性指标)测定方法,按照附录F的规定进行测定(见6.9); ---删除NO2-, PO43-的测定(见2009年版的6.12); ---修改了有机物含量测定方法(见6.17); ---修改了限用物质含量测定方法(见6.18); ---取样和制样修改为按照GB/T 1427规定进行(见7.1.1); ---删除“作为检验和保留的样品,至少保留500g以上”(见2009年版的7.1.4); ---出厂检验中增加首次放电比容量, 首次库仑效率,删除pH值(见7.2.1); ---删除型式检验中的“原材料批号”(见2009年版的7.2.2); ---删除了验收规则中“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有权拒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 品”(见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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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5223-2014 英文版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Steel wire for prestressing of concret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及标记、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用冷拉或消除应力的低松弛光圆、螺旋肋和刻痕钢丝,其中冷拉钢丝仅用于压力管道。依据设计和施工方法适宜先张法和后张法制造高效能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103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1839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GB/T 24238 预应力钢丝及钢绞线用热轧盘条 GB/T 24242.2 制丝用非合金钢盘条 第2部分:一般用途盘条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冷拉钢丝 盘条通过拔丝等减径工艺经冷加工而形成的产品,以盘卷供货的钢丝。 3.2 消除应力钢丝  按下述一次性连续处理方法之一生产的钢丝: ---钢丝在塑性变形下(轴应变)进行的短时热处理,得到的应是低松弛钢丝; ---钢丝通过矫直工序后在适当的温度下进行的短时热处理,得到的应是普通松弛钢丝。 3.3 松弛 在恒定长度下应力随时间而减小的现象。 3.4 螺旋肋钢丝  钢丝表面沿着长度方向上具有连续、规则的螺旋肋条(见图1)。 3.5 刻痕钢丝 钢丝表面沿着长度方向上具有规则间隔的压痕(见图2)。 4 分类、代号及标记 4.1 分类及代号 4.1.1 钢丝按加工状态分为冷拉钢丝和消除应力钢丝两类。 4.1.2 钢丝按外形分为光圆、螺旋肋、刻痕三种,其代号为: 4.2 标记 4.2.1 标记内容 按本标准交货的产品标记应包含下列内容: a) 预应力钢丝; b) 公称直径; c) 抗拉强度等级; d) 加工状态代号; e) 外形代号; f) 标准编号。 4.2.2 标记示例 ...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

GB/T 38046-2019

GB/T 38046-2019: Reflective vest for motor vehicle passengers ICS 03.220.20 T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2019-10-18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4 6 检验规则 6 7 放置要求 7 8 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反光背心逆反射材料布置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潘汉中、马静洁、王宏、黄磊、孙飞、丁正林、董葵、郑嘉麒、许俊。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放置要求、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职业专用的高可视性警示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2008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4669-2008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7742.1 纺织品 织物胀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