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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62-2018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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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用无缝钢管

Seamless steel tubes for structural purpos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结构用无缝钢管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结构和一般工程结构用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7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姜黄素直接光度法测定硼含量

GB/T 223.84 钢铁及合金 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44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材料 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7735-2016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缺欠的自动涡流检测

GB/T 12606-2016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铁磁性钢管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漏磁

检测

GB/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YB/T 4149 连铸圆管坯

YB/T 5221 合金结构钢热轧和锻制圆管坯

YB/T 5222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和锻制圆管坯

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有质量等级的应包括质量等级;

d) 尺寸规格;

e)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

f) 交货状态;

g) 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和重量

4.1 外径和壁厚

钢管的公称外径(D)和公称壁厚(S)应符合GB/T 17395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

商,可供应其他外径和壁厚的钢管。

4.2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4.2.1 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2 热轧(扩)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4.2.3 冷拔(轧)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4.2.4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表2、表3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钢管。

4.3 长度

4.3.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3000mm~12000mm。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通常长度以

外的钢管。

4.3.2 范围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范围长度交货。

4.3.3 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4.3.3.1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

4.3.3.2 钢管以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时,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不大于6000mm时,其允许偏差为+30 0 mm;

b) 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大于6000mm时,其允许偏差为+50 0 mm。

4.4 弯曲度

4.4.1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4.4.2 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度的0.15%。

4.5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公称外

径公差和公称壁厚公差的80%。

4.6 端头外形

4.6.1 公称外径不大于60mm的钢管,管端切斜应不超过1.5mm;公称外径大于60mm的钢管,管端

切斜应不超过钢管公称外径的2.5%,但最大应不超过6mm。钢管的切斜见图1所示。

4.6.2 钢管的端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4.7 重量

4.7.1 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理论重量按GB/T 17395的规定进行计算,钢的密度取7.85kg/dm3。

4.7.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的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优质碳素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 699的规定。

5.1.2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除质量等级A外,各牌

号的碳当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碳当量(CEV)应由熔炼分析成分按式(1)计算。

5.1.3 合金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 3077的规定。

5.1.4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牌号或化学成分的钢管。

5.1.5 当需方要求做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

的规定。

5.2 制造方法

5.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采用较高要

求的其他方法冶炼。需方指定某一种冶炼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2.2 管坯的制造方法

5.2.2.1 管坯可采用连铸、模铸或热轧(锻)方法制造。

5.2.2.2 连铸管坯应符合YB/T 4149的规定;热轧(锻)管坯应符合YB/T 5221或YB/T 5222的规定;

模铸管坯可参照热轧(锻)管坯的规定执行。

5.2.3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需方指定某一种方法制造钢管时,应在合同中

注明。

5.3 交货状态

5.3.1 热轧(扩)钢管以热轧(扩)或热处理状态交货。需方要求热处理状态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3.2 冷拔(轧)钢管应以退火或高温回火状态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

明,冷拔(轧)钢管也可以冷拔(轧)或其他热处理状态交货。

5.4 力学性能

5.4.1 拉伸性能

5.4.1.1 优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钢管,其交货状态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5.4.1.2 合金结构钢钢管试样毛坯按表8推荐热处理制度进行热处理后制成试样测出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8的规定。

5.4.1.3 冷拔(轧)状态交货钢管的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4.3 冲击

5.4.3.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钢管,当外径不小于70mm,且壁厚不小于6.5mm时,应进行纵向冲击

试验,其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的试验温度和冲击吸收能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冲击吸收能量按一组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单个值低于规定值,但应不低于规定值的70%。

5.4.3.2 表7中的冲击吸收能量为标准尺寸试样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当钢管尺寸不

能制备标准尺寸试样时,可制备小尺寸试样。当采用小尺寸冲击试样时,其最小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应为标准尺寸试样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乘以表9中的递减系数。冲击试样尺寸应优先选择较大的尺寸。

5.4.3.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其他牌号的钢管也可进行夏比V型缺口冲

击试验,其试验温度、试验尺寸、冲击吸收能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5 工艺性能

5.5.1 压扁

牌号为10、15、20、25、20Mn、25Mn、Q345、Q390,公称外径D>22mm~600mm,并且壁厚与外径比值不大于10%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钢管压扁后平板间距离应符合表10的规定。压扁后,试样上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5.5.2 弯曲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22mm的钢管可做弯曲试验,弯曲

角度为90°,弯芯半径为钢管外径的6倍,弯曲后试样弯曲处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5.6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应有目视可见的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过公称壁厚的下偏差,清理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不超过壁厚下偏差的其他局部缺欠允许存在。

5.7 无损检测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无损检测:

a) 按GB/T 5777-2008的规定进行超声检测时,对比样管刻槽深度等级:冷拔(轧)管为L3,热

轧(扩)钢管为L4;

b) 按GB/T 7735-2016的规定进行涡流检验,验收等级E4H或E4;

c) 按GB/T 12606-2016的规定进行漏磁检测,验收等级F4。

5.8 镀锌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镀锌交货。当钢管镀锌交货时,镀锌层的

相关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钢管的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按 GB/T 20066 的规则进行。化学成分分析通常按 GB/T 4336、

GB/T 20123、GB/T 20124、GB/T 20125或其他通用的方法进行,仲裁时应按GB/T 223.5、GB/T 223.9、GB/T 223.11、GB/T 223.12、GB/T 223.14、GB/T 223.19、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37、GB/T 223.40、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2、GB/T 223.63、GB/T 223.68、GB/T 223.78、GB/T 223.84、GB/T 223.86、GB/T 20125的规定进行。

6.2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进行测量。

6.3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进行目视检查。

6.4 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1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7.2 组批规则

7.2.1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7.2.2 若钢管在切成单根后不再进行热处理,则从一根管坯轧制的钢管截取的所有管段都应视为

一根。

7.2.3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

a) 外径不大于76mm,并且壁厚不大于3mm:400根。

b) 外径大于351mm:50根。

c) 其他尺寸:200根。

d) 剩余钢管的根数,如不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则单独列为一批,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可并

入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和同一规格的相邻一批中。

7.3 取样数量

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11的规定。

7.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8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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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012-2019: Footwear - Test methods for whole shoe - Impact shock attenuating property ICS 61.060 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2019-08-30发布 2020-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林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小波、李苏、王小刚、李斌。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鞋及鞋底缓震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鞋号235及以上的整鞋及鞋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49-201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缓震 shockattenuating 随时间的增加,作用力峰值减小的过程。 3.2 能量 energy 做功和克服阻力的能力,通过力和力所产生的位移积分计算得到。 注:单位为焦(J)。 3.3 冲击能量 impactenergy 在样品受到冲击压缩过程中作用于样品上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4 返回能量 energyreturn 达到最大压缩形变后,回复过程中返回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5 吸收能量 energyabsorption 在压缩循环过程中损失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6 能量吸收率 energyabsorbratio 吸收能量(3.5)与冲击能量(3.3)的百分比。 3.7 能量回归率 energyreturnratio 返回能...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

GB/T 538-2018

GB/T 538-2018 Boric acid for industrial use ICS 71.060.30 G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38-2006《工业硼酸》,与GB/T 538-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工业硼酸的分类(见第4章); ---调整了一般工业用硼酸合格品的硫酸盐含量指标要求(见5.2,2006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一般工业用硼酸的氨含量指标要求和对应表的脚注(见2006年版的第4章); ---增设了核工业用硼酸对应的要求(见5.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准诺检测有限公司、青海中天硼锂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仲文、苑国栋、张晨曦、魏明、李学斌、胡文清、张茂、王敏、王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38-1965、GB/T 538-1982、GB/T 538-1990、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警示---按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的规定,硼酸属危险化学品,操作时应小心谨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硼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硼酸。该产品主要用于玻璃、搪瓷、化工、建材、核工业和光学玻璃等工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

GB 15196-2015

GB 15196-2015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edible fat and oil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2015-11-13发布 2016-11-13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7402-2003《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和GB 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7402-2003和GB 1519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营养强化剂使用要求; ---增加了反式脂肪酸标识的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用油脂制品 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包括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2.2 食用氢化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氢化和精炼等工艺处理后制得的食品工业用原料油。 2.3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及氢化、分提、酯交换油脂中的一种或几种油脂的混合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和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或不经急冷捏合而制成的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或流动性的食用油脂制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规定。 3.1.2 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规定。 3.1.3 其他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

GB/T 30508-2014

GB/T 30508-2014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Hydraulic oil systems.Guidance for grades of cleanliness and flushing ICS 47.020.99 U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和海上技术 液压油系统 清洁度等级和冲洗导则 2014-02-19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28521:2009《船舶和海上技术 液压油系统 清洁度等级和冲洗 导则》(英文版)。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3141-1994 工业液体润滑剂 ISO 黏度分类(eqv ISO 3448:1992) GB/T 8923.1-201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 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ISO 8501-1:2007,IDT) GB/T 14039-2002 液压传动 油液 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ISO 4406:1999,MOD) GB/T 17489-1998 液压颗粒污染分析 从工作系统管路中提取液样(idt ISO 4021:1992) GB/T 19848-2005 液压元件从制造到安装达到和控制清洁度的指南(ISO/T R10949:2002, IDT) GB/T 20110-2006 液压传动 零件和元件的清洁度 与污染物的收集、分析和数据报告相关的 检验文件和准则(ISO 18413:2002,IDT) GB/T 30507-2014 船舶和海上技术 润滑油系统和液压油系统 颗粒污染物取样和清洁度判 定导则(ISO 28523:2009,IDT)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ISO 28521:2009的12.3.2中的“过滤特性和冲洗时间的关系(见12.4)”,修正为“过滤特性 和冲洗时间的关系(见12.5)”; ---将ISO 28521:2009的表1中的压力“>16MPa”,修正为“≥16MPa”;...

GB/T 638-2018

GB/T 638-2018 Chemical reagent--Stannous chloride dihydrate ICS 71.040.30 G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638-2007 化学试剂 二水合氯化亚锡(氯化亚锡)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638-2007《化学试剂 二水合氯化亚锡(Ⅱ)(氯化亚锡)》,与GB/T 638-2007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钠、钾、钙三项规格及测定方法(见第4章、5.6、5.7、5.8); ---修改了包装及标志(见第7章,2007年版的第7章); ---取消硫化氢不沉淀物(2007年版的第4章、5.11)。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 6353-2:1983《化学分析试剂 第2部分:规格 第1系列》中R38 “二水合氯化亚锡”编制,与ISO 6353-2:1983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一朗、张民、张建锋、陈群清、张志斌、王禄。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38-1965、GB/T 638-1978、GB/T 638-1988、GB/T 638-2007。 化学试剂 二水合氯化亚锡(氯化亚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二水合氯化亚锡(氯化亚锡)的性状、规格、试验、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二水合氯化亚锡(氯化亚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10-2008 化学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