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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20-2017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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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轧电镀锡钢板及钢带

Cold-reduced electrolytic tinplate [Steel-plate and steel-strip]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轧电镀锡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厚度为0.14mm~0.80mm的一次冷轧以及公称厚度为0.12mm~0.36mm的

二次冷轧电镀锡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电位滴定或可视滴定法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的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5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萃取分离-吸附催化极谱法测定镉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8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28-2010 锡锭

GB/T 1838 电镀锡钢板镀锡量试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T 2012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16 电镀锡钢板耐腐蚀性试验方法

GB/T 28290 电镀锡钢板表面铬量的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镀锡板

通过连续电镀锡作业获得的在两面镀覆锡层的冷轧低碳钢钢板或钢带。

3.2

差厚镀层电镀锡板

两面具有不同镀锡量镀层的电镀锡板。

3.3

一次冷轧 

钢基板经过冷轧减薄获得要求的厚度,随后进行退火和平整。

3.4

二次冷轧

钢基板经过一次冷轧并完成退火后,再进行第二次较大压下量的冷轧减薄。

3.5

罩式退火 

冷轧钢带以卷紧状态,在控制气氛中,按照设定的时间和温度周期进行退火的过程。

3.6

连续退火 

冷轧钢带以展开状态,在控制气氛中,按照设定的时间和温度周期进行退火的过程。

3.7

化学钝化

电镀锡后的钢带浸入化学溶液中,在不通电的情况下进行化学钝化处理。

3.8

电化学钝化

电镀锡后的钢带浸入化学溶液中,在通电的情况下进行阴极电化学钝化处理。

3.9

低铬钝化

化学钝化处理的一种,其中表面钝化膜中铬含量的目标值应控制在1.5mg/m2 以下。

3.10

K板 

具有良好耐蚀性的镀锡板,其镀锡量应不低于5.6/2.8g/m2,经过酸洗时滞值(PLV)、铁溶出值

(ISV)、锡晶粒度(TCS)、合金-锡电偶合(ATC)等四项特殊试验后,其目标值应符合下述要求:

3.11

J板 Jplate

具有良好耐蚀性的镀锡板,其镀锡量应不低于5.6/2.8g/m2,经过酸洗时滞值(PLV)、铁溶出值

(ISV)、锡晶粒度(TCS)等三项特殊试验后,其目标值应符合3.10的相应要求,而合金呈现酸性镀锡法通常所具有的浅灰色。

4 分类和代号

4.1 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及代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牌号及表示方法

4.2.1 普通用途的钢板及钢带,其牌号通常由原板钢种代号、调质度代号和退火方式代号构成。

4.2.2 用于制作二片拉拔罐(DI)的钢板及钢带,原板钢种只适用于D钢种。其牌号由原板钢种D、调质度代号、退火方式代号和代号DI构成。

4.2.3 用于制作盛装酸性内容物的素面(镀锡量5.6/2.8g/m2 以上)食品罐的钢板及钢带,即K板,原

板钢种通常为L钢种。其牌号通常由原板钢种L、调质度代号、退火方式代号和代号K构成。

4.2.4 用于制作盛装蘑菇等要求低铬钝化处理的食品罐的钢板及钢带,原板钢种通常为 MR钢种或L钢种。其牌号由原板钢种 MR或L、调质度代号、退火方式代号和代号LCr构成。

5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和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 本标准编号;

c) 牌号;

d) 尺寸规格(厚度、宽度、长度或内径等);

e) 镀锡量代号;

f) 表面处理方式;

g) 差厚镀锡标识方法;

h) 边部形状;

i) 包装方式;

j) 用途;

k) 张数或重量。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尺寸

6.1.1 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厚度小于0.50mm时,按0.01mm的倍数进级。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厚度大于

或等于0.50mm时,按0.05mm的倍数进级。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公称厚度也可采用其他厚度倍数

进级。

6.1.2 如要求标记轧制宽度方向,可在表示轧制宽度的数字后面加上字母 W。

6.1.3 钢卷内径可为406mm、420mm、450mm或508mm。

6.2 尺寸允许偏差

6.2.1 厚度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公称厚度的±7%。

6.2.2 薄边

薄边是钢板及钢带沿宽度方向上厚度的变化,其特征是在靠近钢板及钢带的边缘发生厚度减薄。

距钢板及钢带两侧边部6mm处测得的厚度,与沿钢板及钢带宽度方向中间位置测得的实际厚度的偏差,应不大于中间位置测得的实际厚度的8.0%。

6.2.3 宽度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为+3 0mm。

6.2.4 长度允许偏差

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为+3 0mm。

6.3 外形

6.3.1 切斜

切斜应不大于钢板宽度的0.15%。切斜为钢板宽边(宽度)向钢板纵边(长度)的垂直投影长度,如

6.3.2 镰刀弯

每任意1000mm长度上,镰刀弯应不大于1mm。

6.3.3 不平度

不平度仅适用于钢板。在钢板任意1000mm长度上的不平度应不大于3mm。

6.4 花边板的边部形状及尺寸、外形允许偏差

花边板的边部形状及尺寸、外形允许偏差应由供需双方在订货时协商决定。

6.5 其他

其他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

6.6 钢带中的焊缝

6.6.1 每卷钢带中,任意10000m长度上的焊缝总数应不大于3个。

6.6.2 钢带中的焊缝应采用冲孔进行标记,并应附加目视可见的标识。例如在焊缝位置处插入一个软质的标签。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采用其他标识方法。

6.6.3 焊缝处的厚度应不大于钢带公称厚度的1.5倍。

6.6.4 焊缝搭接总长度a应不大于10mm,自由搭接长度b应不大于5mm。如图2所示。

7 技术要求

7.1 原板钢种类型及化学成分

7.1.1 原板钢种类型及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7.1.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采用其他的原板钢种和化学成分。

7.1.3 用于制作直接接触食品、药品和饮料等容器(表面含或不含有机涂层)的镀锡板的原板,应符合以下要求:杂质元素砷As含量不大于0.030%(质量分数),镉Cd和铅Pb含量的总和不大于0.0100%

(质量分数)。

7.1.4 原板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7.1.5 原板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除非另有规定,冶炼方式由供方选择。

7.2 力学性能

7.2.1 钢板及钢带的调质度用洛氏硬度(HR30Tm)的值来表示。

7.2.2 一次冷轧钢板及钢带的硬度(HR30Tm)应符合表3的规定。

a 硬度为两个试样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验值超出规定允许范围1个单位。

7.2.3 二次冷轧钢板及钢带的硬度(HR30Tm)应符合表4的规定。

a 硬度为两个试样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验值超出规定允许范围1个单位。

7.2.4 如对二次冷轧钢板及钢带的屈服强度有要求,可在订货时协商。各调质度代号的屈服强度目标值可参考表5的规定。

7.2.5 退火方法有罩式退火法(BA)和连续退火法(CA)。对于不同的退火方式,即使钢板及钢带的HR30Tm值相等,除硬度以外的其他力学性能指标也不一定相同,如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等指标。

7.3 镀锡层

7.3.1 钢板及钢带的镀锡量代号、公称镀锡量及最小平均镀锡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采用表6以外的镀锡量代号,但最小平均镀锡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7.3.2 镀锡量每面三点试验值的平均值应不小于相应面的最小平均镀锡量,镀锡量每面单点试验值应不小于相应面的最小平均镀锡量的80%。

7.3.3 最小平均镀锡量(三点)和最小镀锡量(单点)按相对于公称镀锡量的百分比(%)计算时,修约间

隔为0.05g/m2。

7.3.4 差厚镀锡钢板及钢带可采用薄面标识的方法(D)或厚面标识的方法(A)进行标识。如采用薄面标识的方法,可使用1条宽度约为2mm的连续直线,在薄镀锡面靠近钢板或钢带边部的位置进行标识,表示为在薄镀锡量代号后加字母D,例如2.8D/5.6。如采用厚面标识的方法,标识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表示为在厚镀锡量代号后加字母A,例如2.8/5.6A。如需对差厚镀锡板采用其他标记方法进行标记,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7.3.5 用于制作直接接触食品、药品和饮料等容器(表面含或不含有机涂层)的钢板及钢带,其镀锡层中铅含量不应超过0.0100%(即100μg/g)(基于镀层的质量分数)。

7.4 表面状态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状态,按原板的表面特征以及镀锡后是否进行锡层软熔处理来区分。各表面状

态的特征应符合表8的规定。

7.5 表面处理方式

电镀后,钢板及钢带通常要进行表面处理。表面处理方式可分为化学钝化、电化学钝化、低铬钝化和不处理。无论是化学钝化还是电化学钝化,均能提高表面的抗氧化性,并改善表面的可涂漆性和可印刷性。如订货时未注明表面处理方式,则采用电化学钝化处理。

7.6 表面涂油

钢板及钢带应在镀锡层表面涂油。涂油种类可以是CSO、DOS、DOS-A、DOS-P或ATBC等。除

非协议另有规定,通常采用DOS油。

7.7 表面质量

7.7.1 镀锡层表面不应有针孔、伤痕、凹坑、皱折、锈蚀等对使用上有影响的缺陷,但轻微的夹杂、刮伤、压痕、油迹等不影响使用的缺欠则允许存在。

7.7.2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钢带缺陷部分,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的长度不应超过每卷总长度的8%。

7.8 原料锡

钢板及钢带镀锡用的原料锡应符合GB/T 728-2010中牌号为Sn99.90的规定,且铅含量的质量

分数应不大于0.0100%。

8 试验方法

8.1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8.2 厚度测量位置为距钢板及钢带两侧边部不小于10mm的任意点。

8.3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目视检测。

8.4 拉伸试验应按照GB/T 228.1-2010的方法B。为了改善测量结果的再现性,试验速率推荐采用

横梁位移控制,测屈服强度采用平行长度估计的应变速率0.00083s-1。

8.5 对于硬度试验,一个试样通常测定3点。当3点的极差值(即:最大值-最小值)大于1.0时,应再追

加测定2点,然后,去掉5点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再求出3点的平均值,作为试验值。当对测定结果提

出异议时,应除去镀锡层后再测定。如因表面粗糙度的影响而对测定值提出异议时,应将试样表面研磨后再测定。测量硬度的设备应采用金刚石砧座。

8.6 当钢板及钢带公称厚度小于0.20mm时,硬度测定应采用 HR15Tm,然后按附录C的规定换算

为HR30Tm。

8.7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或取样位置、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9 检验规则

9.1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检验,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30t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镀锡量代号及同一表面状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

9.2 钢板及钢带的复验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

9.3 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修约,修约规则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10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的规定。

11 国内外相关标准调质度代号近似对照

本标准调质度代号与国外相关标准调质度代号(或钢级代号)的近似对照可参见附录D。

12 镀锡板使用注意事项

镀锡板使用注意事项参见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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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012-2019: Footwear - Test methods for whole shoe - Impact shock attenuating property ICS 61.060 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2019-08-30发布 2020-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林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小波、李苏、王小刚、李斌。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鞋及鞋底缓震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鞋号235及以上的整鞋及鞋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49-201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缓震 shockattenuating 随时间的增加,作用力峰值减小的过程。 3.2 能量 energy 做功和克服阻力的能力,通过力和力所产生的位移积分计算得到。 注:单位为焦(J)。 3.3 冲击能量 impactenergy 在样品受到冲击压缩过程中作用于样品上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4 返回能量 energyreturn 达到最大压缩形变后,回复过程中返回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5 吸收能量 energyabsorption 在压缩循环过程中损失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6 能量吸收率 energyabsorbratio 吸收能量(3.5)与冲击能量(3.3)的百分比。 3.7 能量回归率 energyreturnratio 返回能...

GB/T 546-2016

GB/T 546-2016 Hall anchor ICS 47.020.50 U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46-1997 霍 尔 锚 Halanchor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46-1997《霍尔锚》。本标准与GB/T 546-199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补充了“要求”的内容(见第4章,1997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内容(见第5章、第6章、第7章)。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美玲、曹进超、龚永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46-1997。 霍 尔 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霍尔锚的型式、结构和基本尺寸、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船舶和水上建筑物用霍尔锚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47-1994 锚卸扣 GB/T 548-1996 锚技术条件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958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 CB/T 4299-2013 船用碳钢和碳锰钢铸件 3 型式、结构和基本尺寸及标记 3.1 型式 霍尔锚按锚杆形式分为三种型式: a) A型---矩形杆霍尔锚; b) B型---圆形杆霍尔锚; c) C型---矩形短杆霍尔锚。 3.2 结构和基本尺寸 3.2.1 A型霍尔锚的结构和基本尺寸按图1和表1的规定。

GB/T 2101-2017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101-2017 英文版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 of acceptance, packaging, marking and certification for section stee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型钢(钢坯、钢棒、钢筋和盘条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轧、冷拉(轧)、锻制及热处理型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包装  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采用材料及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的操作活动。 3.2 标签 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纸质或其他材料制品,上面标有产品名称、炉/批号、牌号、规格、生产厂等内容。 3.3 吊牌  用铁丝、U形钉、平头钉等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一种活动标签。 注:常用纸质、硬质塑料、金属等材料制造。 3.4 标志  标识钢材特性的方法或内容。 注:常用的方法有喷印、盖印、滚印、打印、粘贴印记或贴(挂)标签、吊牌。 3.5 捆扎材料  用来捆扎型钢或包装件的挠性材料。 注:常采用的挠性材料有钢带、盘条、铁丝等。 3.6 捆扎保护材料  放置在型钢之间或型钢与捆扎材料之间的,防止型钢损坏和防止包装捆扎材料被切断的材料。 注:常采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塑料等材料。 3.7 试验单元 testunit 根据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以在抽样产品上所进行的试验为依据,一次接收和拒收产品的件数或 吨数。 3.8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例如:一根型钢)。 3.9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几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上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在某些情况下,试料就是抽样产品。 3.10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处理加工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11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GB/T 22807-2019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2807-2019 英文版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Leather and fur -- Chemical tests -- Determination of chromium Ⅵ conte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光光度法测定皮革、毛皮中六价铬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中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38402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色谱法(GB/T 38402-2019,ISO 17075- 2:2017,MOD) QB/T 1267 毛皮 化学、物理和机械、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1267-2012,ISO 2418: 2002,MOD) QB/T 1272 毛皮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1272-2012,ISO 4044:2008,MOD) QB/T 1273 毛皮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QB/T 1273-2012,ISO 4684:2005,MOD) QB/T 2706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2706-2005,ISO 2418: 2002,MOD) QB/T 2716 皮革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2716-2018,ISO 4044:2008,MOD) QB/T 2717 皮革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QB/T 2717-2018,ISO 4684:2005,MOD) 3 原理 用磷酸盐缓冲液萃取试样中的可溶性六价铬,必要时,可使用固相萃取除去对试验有干扰的共萃取 有色物质,过滤后将滤液中的六价铬在酸性条件下与1,5-二苯卡巴肼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在规定波长处测定络合物的吸光度,计算得到六价铬的含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 4.1 水,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 4.2 磷酸盐缓冲液(0.1mol/L):将22.8g磷酸氢二钾(...

GB/T 538-2018

GB/T 538-2018 Boric acid for industrial use ICS 71.060.30 G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38-2006《工业硼酸》,与GB/T 538-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工业硼酸的分类(见第4章); ---调整了一般工业用硼酸合格品的硫酸盐含量指标要求(见5.2,2006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一般工业用硼酸的氨含量指标要求和对应表的脚注(见2006年版的第4章); ---增设了核工业用硼酸对应的要求(见5.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准诺检测有限公司、青海中天硼锂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仲文、苑国栋、张晨曦、魏明、李学斌、胡文清、张茂、王敏、王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38-1965、GB/T 538-1982、GB/T 538-1990、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警示---按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的规定,硼酸属危险化学品,操作时应小心谨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硼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硼酸。该产品主要用于玻璃、搪瓷、化工、建材、核工业和光学玻璃等工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

GB/T 38046-2019

GB/T 38046-2019: Reflective vest for motor vehicle passengers ICS 03.220.20 T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2019-10-18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4 6 检验规则 6 7 放置要求 7 8 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反光背心逆反射材料布置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潘汉中、马静洁、王宏、黄磊、孙飞、丁正林、董葵、郑嘉麒、许俊。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放置要求、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职业专用的高可视性警示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2008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4669-2008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7742.1 纺织品 织物胀破...

GB/T 38109-2019

GB/T 38109-2019: Application guidance forsafety accessories and instruments on pressure equipment ICS 13.240 J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承压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应用导则 2019-10-17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选用原则 2 6 设置基本要求 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上海凯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天正阀门有限公司、沈阳新光航宇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成航分公司、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保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瑞控阀门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张家港富瑞阀门有限公司、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储特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惠虎、周伟明、徐锋、靳伟、王笑梅、丁春辉、李姜楠、王玉、张志毅、徐维普、王海忠、于新海、朱学智、张俊策、徐炘、杨昌军、顾雪铭、徐忠慧、张晓忠、戴贤波、贡学刚、王君、王红霞、李泞、魏勇彪、耿婉懿。 承压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应用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等承压设备用安全附件及仪表选用原则和设置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等承压设备用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附件及仪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承压设备: ---锅炉、气瓶、氧舱、非金属承压设备; ---军事装备、核设施的承压设备; ---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承压设备。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