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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T 174-2019

CY/T 174-2019: (Definition of academic publishing standards for academic misconduct)
ICS 01.140.40
A 19
CY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新 闻 出 版 行 业 标 准
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2019 - 05 - 29 发布
2019 - 07 - 01 实施
国家新闻出版署 发 布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类型...2
4 审稿专家学术不端行为类型...6
5 编辑者学术不端行为类型...7
参考文献...9
II
前  言
学术出版规范系列标准目前包括:
CY/T 118-2015 学术出版规范 一般要求
CY/T 119-2015 学术出版规范 科学技术名词
CY/T 120-2015 学术出版规范 图书版式
CY/T 121-2015 学术出版规范 注释
CY/T 122-2015 学术出版规范 引文
CY/T 123-2015 学术出版规范 中文译著
CY/T 124-2015 学术出版规范 古籍整理
CY/T 170-2019 学术出版规范 表格
CY/T 171-2019 学术出版规范 插图
CY/T 172-2019 学术出版规范 图书出版流程管理
CY/T 173-2019 学术出版规范 关键词编写规则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真真、张宏伟、黄小茹、孙雄勇。
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1 范围
本标准界定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编辑者所可能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
本标准适用于学术期刊论文出版过程中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和处理。其他学术出版物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剽窃 plagiarism
采用不当手段,窃取他人的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
2.2
伪造 fabrication
编造或虚构数据、事实的行为。
2.3
篡改 falsification
故意修改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的行为。
2.4
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
与对论文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为。
2.5
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
2.6
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
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
3 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类型
3.1 剽窃
3.1.1 观点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的观点,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观点剽窃。观点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
b)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c)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减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d)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进行拆分或重组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e)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3.1.2 数据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数据剽窃。数据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
b)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些微修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c)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一些添加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d)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部分删减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e)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原有的排列顺序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f)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的呈现方式后不加引注地使用,如将图表转换成文字表述,或者将文字表述转换成图表。
3.1.3 图片和音视频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图片和音视频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音视频等资料。
b)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进行些微修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c)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添加一些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d)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删减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e)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增强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f)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弱化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3.1.4 研究(实验)方法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研究(实验)方法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
b) 修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3.1.5 文字表述剽窃
不加引注地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完整语义的文字表述,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文字表述剽窃。文字表述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
b) 成段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虽然进行了引注,但对所使用文字不加引号,或者不改变字体,或者不使用特定的排列方式显示。
c) 多处使用某一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只在其中一处或几处进行引注。
d) 连续使用来源于多个文献的文字表述,却只标注其中一个或几个文献来源。
e) 不加引注、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包括概括、删减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或者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的句式,或者用类似词语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进行同义替换。
f)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增加一些词句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g)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删减一些词句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3.1.6 整体剽窃
论文的主体或论文某一部分的主体过度引用或大量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应界定为整体剽窃。整体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
b)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如补充一些数据,或者补充一些新的分析等。
c)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进行缩减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d) 替换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对象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e)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的结构、段落顺序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f) 将多篇他人已发表文献拼接成一篇论文后发表。
3.1.7 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
不加以说明,应界定为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片等。
b) 获得许可使用他人已经公开但未正式发表的观点,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数据、图片等,却不加引注,或者不以致谢等方式说明。
3.2 伪造
伪造的表现形式包括:
a) 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片等。
b) 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
c) 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
d) 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注释、参考文献。
e) 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
f) 编造审稿人信息、审稿意见。
3.3 篡改
篡改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使用经过擅自修改、挑选、删减、增加的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使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的本意发生改变。
b) 拼接不同图片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片。
c) 从图片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片的解释发生改变。
d) 增强、模糊、移动图片的特定部分,使对图片的解释发生改变。
e) 改变所引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
3.4 不当署名
不当署名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b) 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
c)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d) 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e) 提供虚假的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
3.5 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b) 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c)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d)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e)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期内,对论文进行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f)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
3.6 重复发表
重复发表的表现形式包括:
a) 不加引注或说明,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
b)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c) 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出处。
d)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在多篇论文中重复使用一次调查、一个实验的数据等。
e)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等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f) 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等,发表数据、方法、结论等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3.7 违背研究伦理
论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伦理审批,或者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或者违背研究伦理规范,应界定为违背研究伦理。违背研究伦理的表现形式包括:
a)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伦理审批,或不能提供相应的审批证明。
b)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伦理审批许可的范围。
c)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等违背研究伦理的问题。
d) 论文泄露了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
e) 论文未按规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
3.8 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包括:
a) 在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
b) 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
c) 未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提供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材料、数据、思路、未公开的资料等,给予说明和承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d) 不按约定向他人或社会泄露论文关键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发权。
f) 使用多人共有版权文献时,未经所有版权者同意。
g) 经许可使用他人版权文献,却不加引注,或引用文献信息不完整。
h) 经许可使用他人版权文献,却超过了允许使用的范围或目的。
i) 在非匿名评审程序中干扰期刊编辑、审稿专家。
j) 向编辑推荐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审稿专家。
k) 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与论文内容无关的他人代写、代投、代修。
l) 违反保密规定发表论文。
4 审稿专家学术不端行为类型
4.1 违背学术道德的评审
论文评审中姑息学术不端的行为,或者依据非学术因素评审等,应界定为违背学术道德的评审。违背学术道德的评审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对发现的稿件中的实际缺陷、学术不端行为视而不见。
b) 依据作者的国籍、性别、民族、身份地位、地域以及所属单位性质等非学术因素等,而非论文的科学价值、原创性和撰写质量以及与期刊范围和宗旨的相关性等,提出审稿意见。
4.2 干扰评审程序
故意拖延评审过程,或者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发表决定,应界定为干扰评审程序。干扰评审程序的表现形式包括:
a) 无法完成评审却不及时拒绝评审或与期刊协商。
b) 不合理地拖延评审过程。
c) 在非匿名评审程序中不经期刊允许,直接与作者联系。
d) 私下影响编辑者,左右发表决定。
4.3 违反利益冲突规定
不公开或隐瞒与所评审论文的作者的利益关系,或者故意推荐与特定稿件存在利益关系的其他审稿专家等,应界定为违反利益冲突规定。违反利益冲突规定的表现形式包括:
a) 未按规定向编辑者说明可能会将自己排除出评审程序的利益冲突。
b) 向编辑者推荐与特定稿件存在可能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审稿专家。
c) 不公平地评审存在利益冲突的作者的论文。
4.4 违反保密规定
擅自与他人分享、使用所审稿件内容,或者公开未发表稿件内容,应界定为违反保密规定。违反保密规定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在评审程序之外与他人分享所审稿件内容。
b) 擅自公布未发表稿件内容或研究成果。
c) 擅自以与评审程序无关的目的使用所审稿件内容。
4.5 盗用稿件内容
擅自使用自己评审的、未发表稿件中的内容,或者使用得到许可的未发表稿件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或说明,应界定为盗用所审稿件内容。盗用所审稿件内容的表现形式包括:
a) 未经论文作者、编辑者许可,使用自己所审的、未发表稿件中的内容。
b) 经论文作者、编辑者许可,却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自己所审的、未发表稿件中的内容。
4.6 谋取不正当利益
利用评审中的保密信息、评审的权利为自己谋利,应界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利用保密的信息来获得个人的或职业上的利益。
b) 利用评审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7 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包括:
a) 发现所审论文存在研究伦理问题但不及时告知期刊。
b) 擅自请他人代自己评审。
5 编辑者学术不端行为类型
5.1 违背学术和伦理标准提出编辑意见
不遵循学术和伦理标准、期刊宗旨提出编辑意见,应界定为违背学术和伦理标准提出编辑意见。5.1
违背学术和伦理标准提出编辑意见表现形式包括:
a) 基于非学术标准、超出期刊范围和宗旨提出编辑意见。
b) 无视或有意忽视期刊论文相关伦理要求提出编辑意见。
5.2 违反利益冲突规定
隐瞒与投稿作者的利益关系,或者故意选择与投稿作者有利益关系的审稿专家,应界定为违反利益冲突规定。违反利益冲突规定的表现形式包括:
a) 没有向编辑者说明可能会将自己排除出特定稿件编辑程序的利益冲突。
b) 有意选择存在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的审稿专家评审稿件。
5.3 违反保密要求
在匿名评审中故意透露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的相关信息,或者擅自透露、公开、使用所编辑稿件的内容,或者因不遵守相关规定致使稿件信息外泄,应界定为违反保密要求。违反保密要求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在匿名评审中向审稿专家透露论文作者的相关信息。
b) 在匿名评审中向论文作者透露审稿专家的相关信息。
c) 在编辑程序之外与他人分享所编辑稿件内容。
d) 擅自公布未发表稿件内容或研究成果。
e) 擅自以与编辑程序无关的目的使用稿件内容。
f) 违背有关安全存放或销毁稿件和电子版稿件文档及相关内容的规定,致使信息外泄。
5.4 盗用稿件内容
擅自使用未发表稿件的内容,或者经许可使用未发表稿件内容却不加引注或说明,应界定为盗用稿件内容。盗用稿件内容的表现形式包括:
a) 未经论文作者许可,使用未发表稿件中的内容。
b) 经论文作者许可,却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未发表稿件中的内容。
5.5 干扰评审
影响审稿专家的评审,或者无理由地否定、歪曲审稿专家的审稿意见,应界定为干扰评审。干扰评审的表现形式包括:
a) 私下影响审稿专家,左右评审意见。
b) 无充分理由地无视或否定审稿专家给出的审稿意见。
c) 故意歪曲审稿专家的意见,影响稿件修改和发表决定。
5.6 谋取不正当利益
利用期刊版面、编辑程序中的保密信息、编辑权利等谋利,应界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表现形式包括:
a) 利用保密信息获得个人或职业利益。
b) 利用编辑权利左右发表决定,谋取不当利益。
c) 买卖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买卖期刊版面。
d) 以增加刊载论文数量牟利为目的扩大征稿和用稿范围,或压缩篇幅单期刊载大量论文。
5.7 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包括:
a) 重大选题未按规定申报。
b)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论文。
c) 对需要提供相关伦理审查材料的稿件,无视相关要求,不执行相关程序。
d) 刊登虚假或过时的期刊获奖信息、数据库收录信息等。
e) 随意添加与发表论文内容无关的期刊自引文献,或者要求、暗示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
f) 以提高影响因子为目的协议和实施期刊互引。
g) 故意歪曲作者原意修改稿件内容。
参 考 文 献
[1] GB/T 7714-2015 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3] 汪继祥.科学出版社作者编辑手册.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10.
[4] Francis L.Macrina.Scientific Integrity: Text and Cases in 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Washington, DC: ASM Press, 2005.
[5] InterAcademy Partnership.Doing Global Science: A Guide to Responsible Conduct in the
Global Research Enterprise.Princeton and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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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886-2008 Leather.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Colour fastness to water spotting ICS 59.140.30 Y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886-2008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 (ISO 15700:1998,MOD) 2008-12-30发布 2009-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15700:1998《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英文版)。 ISO 15700:1998所使用的方法基于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师联合会(IULTCS)的方法标准 IUF420。 本标准与ISO 15700:1998的技术性差异主要表现在: a)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国际标准引用的ISO 标准,改写为引用我国的相关标准并增加了对相关行业标准的引用,便于我国使用; b) 删除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原理中的说明性引用文件ISO 105-A01:1994《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通则》; c) 增加了对试样空气调节和试验条件的规定,便于统一操作; d) “试验报告”中增加“试验人员”。 本标准还进行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a) 删除了ISO 标准的前言; b) 将“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c)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浙江卡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三星皮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广忠、周晓松、俞立峰、祝妙凤、程伟。 GB/T 22886-2008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对由水滴引起皮革表面物理变化的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皮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51-2019

GB/T 351-2019: H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51-1995 金属材料 电阻率测量方法 2019-03-25发布 2020-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GB/T 351-1995《金属材料电阻系数测量方法》,与GB/T 351-1995相比,除编辑性 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跨线电阻和引线电阻的定义; ---增加了电导率, 导电率和直流电阻比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 ---修改了生产检验为常规检验; ---修改了常规检验的温度控制,由10℃~35℃修改为(20±5)℃; ---修改了仲裁检验的温度控制,由(20±5)℃修改为(20±1)℃; ---增加了长度测量工具游标卡尺; ---增加了试验结果及计算的数值修约; ---增加了常见导体夹持工装示意图(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王军, 苏建锋, 龚坚, 王玉婕, 郭淼, 尹亚豪, 石建锐, 郭继飞, 刘宝石, 王文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51-1995. 金属材料 电阻率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电阻率测量的术语和定义, 试验设备, 试样, 试验, 试验结果及计算, 试验记录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金属材料的体积电阻率, 质量电阻率, 电导率及直流电阻比率等电性能的测量. 本标准所提供的方法为测定标准条件下电阻率在0.01Ω·mm2/m~2.0Ω·mm2/m范围内的仲 裁测量方法和常规测量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GB/T 5494-2019

GB/T 5494-2019: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Determination of foreign matter and unsound kernels of grain and oilseeds ICS 67.040 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494-2008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2019-05-10发布 2019-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494-2008《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本标准与GB/T 5494-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检验试样用量规定表(见表1,2008年版的表1); ---增加了小米中粟米检验的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见6.2.1、7.2.3); ---修改了米类不完善粒的计算公式(见7.2.4,2008年版的7.2.6); ---删除了带壳稗粒、稻谷粒检验的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见2008年版的6.2.2、7.2.4、7.2.5); ---增加了操作过程中筛层规格的规定(见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河南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市粮食科学研究所、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成华、孙巍巍、李敏、张艳、黄昌郡、崔阳、胡纪鹏、王莉莉、陈寅、牛梦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494-1985、GB/T 5494-2008。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 不完善粒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的仪器和用具、照明要求、样品制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等。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GB/T 9695.21-2008

GB/T 9695.21-2008 Meat and meat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 magnesium ICS 67.040 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695.21-2008 代替GB/T 9695.21-1990 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 2008-06-25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9695由以下部分组成: ---GB/T 9695.1《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GB/T 9695.2《肉与肉制品 脂肪酸测定》; ---GB/T 9695.3《肉与肉制品 铁含量测定》; ---GB/T 9695.4《肉与肉制品 总磷含量测定》; ---GB/T 9695.5《肉与肉制品 pH测定》; ---GB/T 9695.6《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 ---GB/T 9695.7《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 ---GB/T 9695.8《肉与肉制品 氯化物含量测定》; ---GB/T 9695.9《肉与肉制品 聚磷酸盐测定》; ---GB/T 9695.10《肉与肉制品 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 ---GB/T 9695.11《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GB/T 9695.13《肉与肉制品 钙含量测定》; ---GB/T 9695.14《肉制品 淀粉含量测定》; ---GB/T 9695.15《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 ---GB/T 9695.17《肉与肉制品 葡糖酸-δ-内酯含量的测定》; ---GB/T 9695.18《肉与肉制品 灰分测定》; ---GB/T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 9695.20《肉与肉制品 锌的测定》; ---GB/T 9695.21《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 ---GB/T 9695.22《肉与肉制品 铜含量测定》; ---GB/T 9695.23《肉与肉制品 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 ---GB/T 9695.24《肉与肉制品 胆固醇含量测定》; ---GB/T 9695.25《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PP含量测定》; ---GB/T 9695.26《肉...

GB/T 33939-2017

GB/T 33939-2017 Vertical roller mill--Casting liner of the grinding roller and the grinding tab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ICS 73.120 D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立式辊磨机 磨辊与磨盘铸造衬板 技术条件 2017-07-12发布 201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暨南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裕融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所、安徽省宁国新宁装备制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海天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国市开源电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润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宁国耐磨配件总厂、重庆罗曼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华达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暨南大学韶关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李来龙、宋量、周道宏、张路明、孙爱民、汪德发、顾龙元、赵金斌、李成虎、牟元全、马勇、刘中益、关成君。 立式辊磨机 磨辊与磨盘铸造衬板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立式辊磨机(以下简称“立磨”)磨辊与磨盘铸造衬板的术语和定义、牌号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立磨关键耐磨件磨辊与磨盘铸造衬板(以下简称“衬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

GB/T 20234.2-2015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0234.2-2015 英文版 GB/T 20234.2-2015  | www.GB-GBT.com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Connection set for conductive charging of electric vehicles -- Part 2: AC charging coupler 1 范围 GB/T 2023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交流充电接口的通用要求、功能定义、型式结 构、参数和尺寸。 本部分适用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的交流充电接口,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AC),频率50Hz, 额定电流不超过63A(AC)。 注:如果交流充电接口的供电接口使用了符合GB 2099.1和GB 1002的标准化插头插座,则本部分不适用于这些插头插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234.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 交流充电接口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满足GB/T 20234.1的要求。 5 交流充电接口的额定值 6 充电接口的功能 6.1 电气参数值及功能 车辆接口和充电模式3的供电接口分别包含7对触头,其电气参数值及功能定义见表2。 6.2 触头布置方式 车辆接口和充电模式3的供电接口的触头布置方式如图1和图2所示。 6.3 充电连接界面 在充电连接过程中,首先接通保护接地触头,最后接通控制导引触头与充电连接确认触头。在脱开 的过程中,首先断开控制导引触头与充电连接确认触头,最后断开保护接地触头。车辆接口的电气连接 界面如图3所示,充电模式3的供电接口的电气连接界面如图4所示。交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 原理见GB/T 18487.1。 注:R4和RC电阻值见GB/T 18487.1。 7 尺寸 交流充电接口的结构尺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安装尺寸参见附录B,插头空间尺寸应符合附录C。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充电接口结构尺寸 A....

GB/T 30536-2014

GB/T 30536-2014 Document imaging applications.Recommendations for the creation of original documents ICS 37.080 A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文献成像应用 对原始文件制作的建议 2014-05-06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10196:2003《文献成像应用 对原件制作的建议》(英文版)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与ISO 10196:2003的技术差异如下: ---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1-2003代替ISO 6196-1;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2-2011代替ISO 6196-2;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3-2003代替ISO 6196-3;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4-2003代替ISO 6196-4;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5-2011代替ISO 6196-5;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6-2003代替ISO 6196-6;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0225-2006代替ISO 12651; ● 以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48-1997代替ISO 216; ● 以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974-2002代替ISO 2470。 本标准与ISO 10196:2003相比,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用“本标准”代替了“本国际标准”;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目次;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引言; ---重新编写了本标准的前言; ---改正了国际标准中的两个编辑性错误[将表D.1中的“dp”改为“dpi”,将注(5)中的“dpi”改为 “100dpi”]; ---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国际标准改为与之对应的国家标准或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 ---将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本标准由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6)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