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269.4-2011
Cigars.Part 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ense evaluation
ICS 65.160
X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部分代替 GB 15269-1994
雪茄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2011-06-16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部分的4.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 15269《雪茄烟》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品分类和抽样技术要求;
---第2部分:包装标识;
---第3部分:产品包装、卷制及贮运技术要求;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GB 15269的第4部分。
本部分部分代替GB 15269-1994。
本部分与GB 15269-1994的相关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GB 15269-1994的附录A“内在质量评吸术语”;
---增加了雪茄烟感官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雪茄烟的感官技术要求;
---修改了雪茄烟感官技术要求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雪茄烟感官技术要求的检验规则;
---增加了雪茄烟感官技术要求的检验分类。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川渝中烟工业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北京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曾代龙、张文同、马明、李栋、杨京生、刘一兵、周斌、夏永峰、王以慧、杨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269-1994。
雪茄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1 范围
GB 15269的本部分规定了雪茄烟感官质量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雪茄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52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5269.1-2010 雪茄烟 第1部分:产品分类和抽样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15269的本部分。
3.1
油润 oily
雪茄烟茄衣和茄芯光泽鲜明,有油性而发亮。
3.2
香味 flavour
雪茄烟烟气本身所固有的、令人感到愉悦舒适的气味。
3.3
醇正 purity
香味醇和而纯净。
3.4
丰浓 denseness
香味丰满而浓厚,飘溢留长。
3.5
谐调 harmony
香味和谐一致,感觉不出其中某一单体香的特征。如加香、加料与烟香调和,叶组配方调和。
3.6
充足 richness
香味量多而又无所欠缺,但不是丰浓的。
3.7
单薄 thinness
香味单一、量欠满、欠实,留香短暂。
3.8
粗糙 harshness
烟气在感觉上有一种颗粒状的、毛毛的、不太舒适的感觉。
3.9
杂气 offensivetaste
烟气中令人不愉悦、不舒适的轻微或明显的不良气息。如枯焦气、土腥气、地方性杂气及呛人的气
息等。
3.10
刺激性 irritancy
烟气对感官上所造成的轻微的或明显的不适感受。如对鼻腔、口腔、喉部的冲刺,毛棘火燎等。
3.11
余味 aftertaste
烟气从口腔、鼻腔呼出后,遗留下来的味觉感受。雪茄烟的余味应具有生津、甘苦的特点。
3.12
纯净 purityandcleanness
口腔内各部位纯正不杂而干净。
3.13
灰度 ashingdegree
雪茄烟燃吸过程中其燃烧的均匀度、灰质和凝灰度几方面的综合表现程度。
3.14
燃烧均匀度 burninguniformity
雪茄烟燃烧或阴燃时,烟支茄衣燃烧圈的高低差异。
3.15
凝灰度 ashcoherence
雪茄烟燃吸过程中,烟支茄衣和茄套的烟灰附着在燃烧锥的紧密程度。
3.16
灰质 ashquality
雪茄烟燃吸过程中,烟灰灰色、烟灰细腻性的综合表现程度。
3.17
异味 off-odor
不具有烟草特征气味的明显怪味(外加香例外),使其吸用价值降低或失去吸用价值。
3.18
霉变 moldy
不具有烟草特征气味的明显的霉味,使其失去吸用价值。
3.19
局部循环评吸法 localcirculationsmokingmanner
评吸员在用感官评价烟草及烟草制品时只采用部分评吸感觉器官进行评价。如烟气进入口腔稍事停顿后从口腔、鼻腔徐徐排出。
[YC/T 138-1998,定义3.10]
3.20
整体循环评吸法 overalcirculationsmokingmanner
评吸员在用感官评价烟草及烟草制品时采用全部评吸感觉器官进行评价。如当烟气被吸入口腔,通过喉部吞咽后再从鼻腔徐徐排出。
[YC/T 138-1998,定义3.11]
4 技术要求
4.1 雪茄烟感官质量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判项目及分值规定见表1。
表1 雪茄烟感官质量评判项目及分值
色 泽 香 味 杂 气 刺激性 余 味 灰度
指 标
指 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颜色均匀,
光泽油润 10
风格特征明显,香味
醇正、丰浓、谐调 36
无杂
气 12
无刺
激 14
纯净、舒适,
生津、甘苦 22
燃烧均匀,凝灰紧密,
灰质细密,灰色白 6
颜 色 较 均
匀,光泽尚
油润
风格特征较明显,香
味较突出、充足、稍粗
糙、较谐调
微有
杂气 9
略有
刺激 11
较纯净、较
舒适,较生
津、较甘苦
燃烧较均匀,凝灰略
有发散,灰质略疏松,
色白较暗
颜 色 欠 均
匀,光泽欠
油润
风格特征欠明显,香
味尚突出、单薄、较粗
糙、尚谐调
略有
杂气 6
较有
刺激 8
尚纯净、尚
舒适,尚生
津、尚甘苦
燃烧不均匀,凝灰发
散,灰质松散,色灰或
灰黑
4.2 雪茄烟感官质量总得分与产品感官质量设计值(设计值见GB/T 15269.1-2010中4.9)偏差应不
大于4分。
4.3 不应出现明显异味或霉变。
5 试验方法
5.1 按GB/T 15269.1-2010中6.1.2的要求抽取实验室样品,制备试样。
5.2 评吸样品应在温度16℃~25℃,相对湿度65%~75%的环境条件下平衡样品水分不少于72h。
5.3 评吸方法采用局部循环评吸法,微型雪茄亦可采用整体循环评吸法。
5.4 感官采用暗评记分方法,具体见表2,同时对异味和霉变进行判断。参加评吸人员应由具有资质的评吸
委员组成,参加评吸人数每次应不少于五人。生产企业也可采用明评。
表2 雪茄烟感官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项 目
色泽10
颜色6 光泽4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香味36 杂气12 刺激性14 余味22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灰度6
凝灰、燃烧均
匀性、灰质
Ⅰ Ⅱ Ⅲ
合计
样品
编号
牌别 6 4 2 4 3 2 36 27 18 12 9 6 14 11 8 22 17 12 6 4 2
备注:
评吸者: 年 月 日
6 检验分类
本部分4.3为A类指标,4.2为B类指标。雪茄烟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型式
检验应包括所有项目;监督检验项目根据有关烟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要求设定,一般应对A类指标项
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根据企业质量控制要求自行确定检测内容,但为保证产品质量,至少应对A类指标
项进行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感官质量记分采用百分制,最高分数为100分。
7.2 各项目均以0.5分为记分单位。
7.3 在对色泽、香味、杂气、刺激性、余味、灰度六个项目评吸记分时,每个项目质量达到相应项目的要
求,则相应记分。
7.4 在对颜色、光泽目测记分时,应综合观察整支雪茄烟的颜色,包括茄衣、茄芯。
7.5 结果统计
7.5.1 按式(1)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精确至0.01。
Xi=∑Xi/n (1)
式中:
∑Xi---某单项得分加和;
n---参加评吸人数;
Xi---某单项平均得分。
7.5.2 感官质量得分以各单项平均得分之和表示,精确至0.1。
7.5.3 出现明显异味或霉变,感官质量总分记为零分。
7.6 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中,若不符合4.2或4.3的要求,则判定该批雪茄烟为不合格品。
参 考 文 献
[1] YC/T 138-1998 烟草及烟草制品 感官质量评价方法
Cigars.Part 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ense evaluation
ICS 65.160
X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部分代替 GB 15269-1994
雪茄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2011-06-16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部分的4.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 15269《雪茄烟》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品分类和抽样技术要求;
---第2部分:包装标识;
---第3部分:产品包装、卷制及贮运技术要求;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GB 15269的第4部分。
本部分部分代替GB 15269-1994。
本部分与GB 15269-1994的相关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GB 15269-1994的附录A“内在质量评吸术语”;
---增加了雪茄烟感官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雪茄烟的感官技术要求;
---修改了雪茄烟感官技术要求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雪茄烟感官技术要求的检验规则;
---增加了雪茄烟感官技术要求的检验分类。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川渝中烟工业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北京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曾代龙、张文同、马明、李栋、杨京生、刘一兵、周斌、夏永峰、王以慧、杨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269-1994。
雪茄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1 范围
GB 15269的本部分规定了雪茄烟感官质量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雪茄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52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5269.1-2010 雪茄烟 第1部分:产品分类和抽样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15269的本部分。
3.1
油润 oily
雪茄烟茄衣和茄芯光泽鲜明,有油性而发亮。
3.2
香味 flavour
雪茄烟烟气本身所固有的、令人感到愉悦舒适的气味。
3.3
醇正 purity
香味醇和而纯净。
3.4
丰浓 denseness
香味丰满而浓厚,飘溢留长。
3.5
谐调 harmony
香味和谐一致,感觉不出其中某一单体香的特征。如加香、加料与烟香调和,叶组配方调和。
3.6
充足 richness
香味量多而又无所欠缺,但不是丰浓的。
3.7
单薄 thinness
香味单一、量欠满、欠实,留香短暂。
3.8
粗糙 harshness
烟气在感觉上有一种颗粒状的、毛毛的、不太舒适的感觉。
3.9
杂气 offensivetaste
烟气中令人不愉悦、不舒适的轻微或明显的不良气息。如枯焦气、土腥气、地方性杂气及呛人的气
息等。
3.10
刺激性 irritancy
烟气对感官上所造成的轻微的或明显的不适感受。如对鼻腔、口腔、喉部的冲刺,毛棘火燎等。
3.11
余味 aftertaste
烟气从口腔、鼻腔呼出后,遗留下来的味觉感受。雪茄烟的余味应具有生津、甘苦的特点。
3.12
纯净 purityandcleanness
口腔内各部位纯正不杂而干净。
3.13
灰度 ashingdegree
雪茄烟燃吸过程中其燃烧的均匀度、灰质和凝灰度几方面的综合表现程度。
3.14
燃烧均匀度 burninguniformity
雪茄烟燃烧或阴燃时,烟支茄衣燃烧圈的高低差异。
3.15
凝灰度 ashcoherence
雪茄烟燃吸过程中,烟支茄衣和茄套的烟灰附着在燃烧锥的紧密程度。
3.16
灰质 ashquality
雪茄烟燃吸过程中,烟灰灰色、烟灰细腻性的综合表现程度。
3.17
异味 off-odor
不具有烟草特征气味的明显怪味(外加香例外),使其吸用价值降低或失去吸用价值。
3.18
霉变 moldy
不具有烟草特征气味的明显的霉味,使其失去吸用价值。
3.19
局部循环评吸法 localcirculationsmokingmanner
评吸员在用感官评价烟草及烟草制品时只采用部分评吸感觉器官进行评价。如烟气进入口腔稍事停顿后从口腔、鼻腔徐徐排出。
[YC/T 138-1998,定义3.10]
3.20
整体循环评吸法 overalcirculationsmokingmanner
评吸员在用感官评价烟草及烟草制品时采用全部评吸感觉器官进行评价。如当烟气被吸入口腔,通过喉部吞咽后再从鼻腔徐徐排出。
[YC/T 138-1998,定义3.11]
4 技术要求
4.1 雪茄烟感官质量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判项目及分值规定见表1。
表1 雪茄烟感官质量评判项目及分值
色 泽 香 味 杂 气 刺激性 余 味 灰度
指 标
指 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颜色均匀,
光泽油润 10
风格特征明显,香味
醇正、丰浓、谐调 36
无杂
气 12
无刺
激 14
纯净、舒适,
生津、甘苦 22
燃烧均匀,凝灰紧密,
灰质细密,灰色白 6
颜 色 较 均
匀,光泽尚
油润
风格特征较明显,香
味较突出、充足、稍粗
糙、较谐调
微有
杂气 9
略有
刺激 11
较纯净、较
舒适,较生
津、较甘苦
燃烧较均匀,凝灰略
有发散,灰质略疏松,
色白较暗
颜 色 欠 均
匀,光泽欠
油润
风格特征欠明显,香
味尚突出、单薄、较粗
糙、尚谐调
略有
杂气 6
较有
刺激 8
尚纯净、尚
舒适,尚生
津、尚甘苦
燃烧不均匀,凝灰发
散,灰质松散,色灰或
灰黑
4.2 雪茄烟感官质量总得分与产品感官质量设计值(设计值见GB/T 15269.1-2010中4.9)偏差应不
大于4分。
4.3 不应出现明显异味或霉变。
5 试验方法
5.1 按GB/T 15269.1-2010中6.1.2的要求抽取实验室样品,制备试样。
5.2 评吸样品应在温度16℃~25℃,相对湿度65%~75%的环境条件下平衡样品水分不少于72h。
5.3 评吸方法采用局部循环评吸法,微型雪茄亦可采用整体循环评吸法。
5.4 感官采用暗评记分方法,具体见表2,同时对异味和霉变进行判断。参加评吸人员应由具有资质的评吸
委员组成,参加评吸人数每次应不少于五人。生产企业也可采用明评。
表2 雪茄烟感官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项 目
色泽10
颜色6 光泽4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香味36 杂气12 刺激性14 余味22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灰度6
凝灰、燃烧均
匀性、灰质
Ⅰ Ⅱ Ⅲ
合计
样品
编号
牌别 6 4 2 4 3 2 36 27 18 12 9 6 14 11 8 22 17 12 6 4 2
备注:
评吸者: 年 月 日
6 检验分类
本部分4.3为A类指标,4.2为B类指标。雪茄烟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型式
检验应包括所有项目;监督检验项目根据有关烟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要求设定,一般应对A类指标项
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根据企业质量控制要求自行确定检测内容,但为保证产品质量,至少应对A类指标
项进行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感官质量记分采用百分制,最高分数为100分。
7.2 各项目均以0.5分为记分单位。
7.3 在对色泽、香味、杂气、刺激性、余味、灰度六个项目评吸记分时,每个项目质量达到相应项目的要
求,则相应记分。
7.4 在对颜色、光泽目测记分时,应综合观察整支雪茄烟的颜色,包括茄衣、茄芯。
7.5 结果统计
7.5.1 按式(1)计算单项平均得分,精确至0.01。
Xi=∑Xi/n (1)
式中:
∑Xi---某单项得分加和;
n---参加评吸人数;
Xi---某单项平均得分。
7.5.2 感官质量得分以各单项平均得分之和表示,精确至0.1。
7.5.3 出现明显异味或霉变,感官质量总分记为零分。
7.6 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中,若不符合4.2或4.3的要求,则判定该批雪茄烟为不合格品。
参 考 文 献
[1] YC/T 138-1998 烟草及烟草制品 感官质量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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