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695.18-2008
Meat and meat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 total ash
ICS 67.040
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695.18-2008/ISO 936:1998
代替GB/T 9695.18-1988
肉与肉制品 总灰分测定
(ISO 936:1998,IDT)
2008-06-25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9695由以下部分组成:
---GB/T 9695.1《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GB/T 9695.2《肉与肉制品 脂肪酸测定》;
---GB/T 9695.3《肉与肉制品 铁含量测定》;
---GB/T 9695.4《肉与肉制品 总磷含量测定》;
---GB/T 9695.5《肉与肉制品 pH测定》;
---GB/T 9695.6《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
---GB/T 9695.7《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
---GB/T 9695.8《肉与肉制品 氯化物含量测定》;
---GB/T 9695.9《肉与肉制品 聚磷酸盐测定》;
---GB/T 9695.10《肉与肉制品 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
---GB/T 9695.11《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GB/T 9695.13《肉与肉制品 钙含量测定》;
---GB/T 9695.14《肉制品 淀粉含量测定》;
---GB/T 9695.15《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
---GB/T 9695.17《肉与肉制品 葡糖酸-δ-内酯含量的测定》;
---GB/T 9695.18《肉与肉制品 灰分测定》;
---GB/T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 9695.20《肉与肉制品 锌的测定》;
---GB/T 9695.21《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
---GB/T 9695.22《肉与肉制品 铜含量测定》;
---GB/T 9695.23《肉与肉制品 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
---GB/T 9695.24《肉与肉制品 胆固醇含量测定》;
---GB/T 9695.25《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PP含量测定》;
---GB/T 9695.26《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A含量测定》;
---GB/T 9695.27《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B1 含量测定》;
---GB/T 9695.28《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B2 含量测定》;
---GB/T 9695.29《肉制品 维生素C含量测定》;
---GB/T 9695.30《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E含量测定》;
---GB/T 9695.31《肉制品 总糖含量测定》。
本部分为GB/T 9695的第18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936:1998《肉和肉制品 总灰分的测定》(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ISO 936的前言;
---用小数点“.”代替ISO 936:1998中作为小数点的“,”;
---增加了适用范围;
---用GB/T 6682代替ISO 3696:1987;
---用“坩埚”代替“盘”;
GB/T 9695.18-2008/ISO 936:1998
---用GB/T 9695.19代替ISO 3100-1;
---为计算公式增加了编号,删除了公式中的括号;
---用“结果报告至小数点后第二位”代替“结果报告至约0.01%”。
本部分代替GB/T 9695.18-1988《肉与肉制品 灰分测定》。
本部分与GB/T 9695.18-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 GB/T 1.1-2000《标准化工 作 导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规 则》和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进行了结构调整和文字修改;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不使用乙酸镁溶液;
---按马福炉的分类规定了两种测定方法;
---延长了灰化时间;
---用第11章“精密度”及其内容代替GB/T 9695.18-1988的第9章“允许差”及其内容;
---增加了“试验报告”一章。
本部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肉禽蛋制品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罗海英、郭新东、许丽珠、张玉萍、吴玉銮。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695.18-1988。
GB/T 9695.18-2008/ISO 936:1998
肉与肉制品 总灰分测定
1 范围
GB/T 9695的本部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中总灰分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中总灰分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96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9695的本部分。
3.1
在本部分规定的条件下,试样于550℃±25℃灰化后所残留的质量与试样质量的比值。
注:灰分的质量分数用百分数表示。
4 原理
试样经干燥、炭化、灰化、冷却后,称量残留物的质量。
5 试剂
5.1 水:符合GB/T 6682-1992规定的三级水。
5.2 30%过氧化氢:分析纯。
6 仪器和设备
实验室常规仪器及下列仪器。
6.1 机械设备:用于试样的均质化。包括高速旋转的切割机,或多孔板的孔径不超过4mm的绞肉机。
6.2 坩埚:平底,由瓷、石英、金属(如镍、铂、不锈钢)或不受测试条件影响的其他材料制作而成,坩埚底面积约15cm2,直径至少60mm,高至少25mm。
6.3 马福炉:电热式,配带时间-温度程序控制器,可控温于550℃±25℃。
6.4 干燥器:内装有效干燥剂。
6.5 分析天平:可准确称重至0.1mg。
6.6 干燥箱:可保持温度在103℃±2℃(如果马福炉不带时间-温度控制器)。
6.7 电热板或电炉(如果马福炉不带时间-温度控制器)。
7 取样
本部分不规定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参见GB/T 9695.19。
GB/T 9695.18-2008/ISO 936:1998
Meat and meat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 total 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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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与肉制品 总灰分测定
(ISO 936:1998,IDT)
2008-06-25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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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T 9695由以下部分组成:
---GB/T 9695.1《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GB/T 9695.2《肉与肉制品 脂肪酸测定》;
---GB/T 9695.3《肉与肉制品 铁含量测定》;
---GB/T 9695.4《肉与肉制品 总磷含量测定》;
---GB/T 9695.5《肉与肉制品 pH测定》;
---GB/T 9695.6《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
---GB/T 9695.7《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
---GB/T 9695.8《肉与肉制品 氯化物含量测定》;
---GB/T 9695.9《肉与肉制品 聚磷酸盐测定》;
---GB/T 9695.10《肉与肉制品 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
---GB/T 9695.11《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GB/T 9695.13《肉与肉制品 钙含量测定》;
---GB/T 9695.14《肉制品 淀粉含量测定》;
---GB/T 9695.15《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
---GB/T 9695.17《肉与肉制品 葡糖酸-δ-内酯含量的测定》;
---GB/T 9695.18《肉与肉制品 灰分测定》;
---GB/T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 9695.20《肉与肉制品 锌的测定》;
---GB/T 9695.21《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
---GB/T 9695.22《肉与肉制品 铜含量测定》;
---GB/T 9695.23《肉与肉制品 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
---GB/T 9695.24《肉与肉制品 胆固醇含量测定》;
---GB/T 9695.25《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PP含量测定》;
---GB/T 9695.26《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A含量测定》;
---GB/T 9695.27《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B1 含量测定》;
---GB/T 9695.28《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B2 含量测定》;
---GB/T 9695.29《肉制品 维生素C含量测定》;
---GB/T 9695.30《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E含量测定》;
---GB/T 9695.31《肉制品 总糖含量测定》。
本部分为GB/T 9695的第18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936:1998《肉和肉制品 总灰分的测定》(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ISO 936的前言;
---用小数点“.”代替ISO 936:1998中作为小数点的“,”;
---增加了适用范围;
---用GB/T 6682代替ISO 3696:1987;
---用“坩埚”代替“盘”;
GB/T 9695.18-2008/ISO 936:1998
---用GB/T 9695.19代替ISO 3100-1;
---为计算公式增加了编号,删除了公式中的括号;
---用“结果报告至小数点后第二位”代替“结果报告至约0.01%”。
本部分代替GB/T 9695.18-1988《肉与肉制品 灰分测定》。
本部分与GB/T 9695.18-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 GB/T 1.1-2000《标准化工 作 导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规 则》和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进行了结构调整和文字修改;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不使用乙酸镁溶液;
---按马福炉的分类规定了两种测定方法;
---延长了灰化时间;
---用第11章“精密度”及其内容代替GB/T 9695.18-1988的第9章“允许差”及其内容;
---增加了“试验报告”一章。
本部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肉禽蛋制品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罗海英、郭新东、许丽珠、张玉萍、吴玉銮。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695.18-1988。
GB/T 9695.18-2008/ISO 936:1998
肉与肉制品 总灰分测定
1 范围
GB/T 9695的本部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中总灰分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中总灰分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96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9695的本部分。
3.1
在本部分规定的条件下,试样于550℃±25℃灰化后所残留的质量与试样质量的比值。
注:灰分的质量分数用百分数表示。
4 原理
试样经干燥、炭化、灰化、冷却后,称量残留物的质量。
5 试剂
5.1 水:符合GB/T 6682-1992规定的三级水。
5.2 30%过氧化氢:分析纯。
6 仪器和设备
实验室常规仪器及下列仪器。
6.1 机械设备:用于试样的均质化。包括高速旋转的切割机,或多孔板的孔径不超过4mm的绞肉机。
6.2 坩埚:平底,由瓷、石英、金属(如镍、铂、不锈钢)或不受测试条件影响的其他材料制作而成,坩埚底面积约15cm2,直径至少60mm,高至少25mm。
6.3 马福炉:电热式,配带时间-温度程序控制器,可控温于550℃±25℃。
6.4 干燥器:内装有效干燥剂。
6.5 分析天平:可准确称重至0.1mg。
6.6 干燥箱:可保持温度在103℃±2℃(如果马福炉不带时间-温度控制器)。
6.7 电热板或电炉(如果马福炉不带时间-温度控制器)。
7 取样
本部分不规定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参见GB/T 9695.19。
GB/T 9695.18-2008/ISO 93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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