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妆油(液、乳、膏、霜)
Makeup-removal oil (lotion, emulsion, balm, crea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卸妆油、卸妆液、卸妆乳、卸妆膏、卸妆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卸除彩妆,清洁皮肤为主要目的的卸妆油、卸妆液、卸妆乳、卸妆膏、卸妆霜。
本标准不适用于油包水的卸妆乳、卸妆霜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531.1-2008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22731 日用香精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268号通告)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卸妆油、卸妆膏
以矿油、动植物油、人工合成酯、表面活性剂、香精、色素等为原料,混合制成的油状或膏状的卸妆产品。
3.2
卸妆液
以水、表面活性剂、香精、色素等原料混合制成的单层易流动的卸妆产品;或者以水、矿油、动植物油、人工合成酯、表面活性剂、香精、色素等为原料,经混合或乳化制成,外观呈多层的易流动的卸妆产品。
3.3
卸妆乳、卸妆霜
以水、表面活性剂、矿油、动植物油、人工合成酯、增稠剂、香精、色素等为原料,经乳化工艺制成的,外观为乳液状或霜状的水包油卸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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