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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7025-2019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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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能力、公正性以及一致运作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组织,不论其人员数量多少。

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使用同行评审的组织和方案、认可机构及其他机构采用本标准证实或承认实验室能力。

3.1

公正性

客观性的存在。

注1:客观性意味着利益冲突不存在或已解决,不会对实验室(3.6)的后续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注2:其他可用于表示公正性要素的术语有:无利益冲突、没有成见、没有偏见、中立、公平、思想开明、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平衡。

注3:改写 GB/T 27021.1-2017,定义3.2。修改---在注1中以“实验室”代替“认证机构”,并在注2中删除了“独立”。

3.2

投诉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实验室(3.6)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注:改写GB/T 27000-2006,定义6.5。修改---删除了“除申诉外”,以“实验室就其活动或结果”代替“合格评定机构或认可机构就其活动”。

3.3

实验室间比对

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和

评价。

3.4

实验室内比对

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同一实验室(3.6)内部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

和评价。

3.5

能力验证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注:改写GB/T 27043-2012,定义3.7,修改---删除了注。

3.6

实验室

从事下列一种或多种活动的机构:

---检测;

---校准;

---与后续检测或校准相关的抽样。

注:在本标准中,“实验室活动”指上述三种活动。

3.7

判定规则

当声明与规定要求的符合性时,描述如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

3.8

验证 

提供客观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满足规定要求。

示例1:证实在测量取样质量小至10mg时,对于相关量值和测量程序,给定标准物质的均匀性与其声称的一致。

示例2:证实已达到测量系统的性能特性或法定要求。

示例3:证实可满足目标测量不确定度。

注1:适用时,宜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注2:项目可以是,例如一个过程、测量程序、物质、化合物或测量系统。

注3:满足规定要求,如制造商的规范。

注4:在国际法制计量术语(VIML)中定义的验证,以及在合格评定中通常所讲的验证,是指对测量系统的检查并加标记和(或)出具验证证书。

注5:验证不宜与校准混淆。不是每个验证都是确认(3.9)。

注6:在化学中,验证实体身份或活性时,需要描述该实体或活性的结构或特性。

3.9

确认 

对规定要求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3.8)。

示例:通常用于测量水中氮的质量浓度的测量程序,经过确认后也可用于测量人体血清中氮的质量浓度。

4 通用要求

4.1 公正性

4.1.1 实验室应公正地实施实验室活动,并从组织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

4.1.2 实验室管理层应作出公正性承诺。

4.1.3 实验室应对实验室活动的公正性负责,不允许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损害公正性。

4.1.4 实验室应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这些风险应包括实验室活动、实验室的各种关系,或者实验室人员的关系而引发的风险。然而,这些关系并非一定会对实验室的公正性产生风险。

注:危及实验室公正性的关系可能基于所有权、控制权、管理、人员、共享资源、财务、合同、市场营销(包括品牌推广)、支付销售佣金或引荐客户的佣金。

4.1.5 如果识别出公正性风险,实验室应能够证明如何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这种风险。

4.2 保密性

4.2.1 实验室应通过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对在实验室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责任。实验室应将其准备公开的信息事先通知客户。除了客户公开的信息,或当实验室与客户有约定时(例如为回应投诉的目的),其他所有信息都被视为专有信息,应予以保密。

4.2.2 实验室依据法律要求或合同授权透露保密信息时,应将所提供的信息通知到相关客户或个人,除非法律禁止。

4.2.3 实验室对于从客户以外的渠道(如投诉人、监管机构)所获取的有关客户的信息,应在客户和实验室间保密。除非信息的提供方同意,实验室应为信息提供方(来源)保密,且不应告知客户。

4.2.4 人员,包括委员会委员、签约人员、外部机构人员或代表实验室的个人,应对在实施实验室活动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保密,法律要求除外。

5 结构要求

5.1 实验室应为法律实体,或法律实体中被明确界定的一部分,该实体对实验室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注:在本标准中,政府实验室基于其政府地位被视为法律实体。

5.2 实验室应确定对实验室全权负责的管理层。

5.3 实验室应确定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范围,并形成文件。实验室应仅声明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范围,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

5.4 实验室应以满足本标准、实验室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提供承认的组织的要求的方式开展实验室活动,包括在固定设施、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临时或移动设施、客户的设施中实施的实验室活动。

5.5 实验室应:

a) 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其在母体组织中的位置,以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间的

关系;

b) 规定对实验室活动结果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或验证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c) 将程序形成文件,其详略程度需确保实验室活动实施的一致性和结果有效性。

5.6 实验室应具有履行以下职责(无论其是否被赋予其他职责)的人员,并赋予其所需的权力和资源:

a) 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

b) 识别与管理体系或实验室活动程序的偏离;

c) 采取措施以预防或最大限度减少这类偏离;

d) 向实验室管理层报告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改进需求;

e) 确保实验室活动的有效性。

5.7 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

a) 就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满足客户和其他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b) 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6 资源要求

6.1 总则

实验室应获得管理和实施实验室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6.2 人员

6.2.1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6.2.2 实验室应将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职能的能力要求形成文件,包括对教育、资格、培训、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的要求。

6.2.3 实验室应确保人员具备开展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的能力,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

6.2.4 实验室管理层应向实验室人员传达其职责和权限。

6.2.5 实验室应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a) 确定能力要求;

b) 人员选择;

c) 人员培训;

d) 人员监督;

e) 人员授权;

f) 人员能力监控。

6.2.6 实验室应授权人员从事特定的实验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动:

a) 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方法;

b) 分析结果,包括符合性声明或意见和解释;

c) 报告、审查和批准结果。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设施和环境条件应适合实验室活动,不应对结果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注:对结果有效性有不利影响的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污染、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音和振动。

6.3.2 实验室应将从事实验室活动所必需的设施及环境条件的要求形成文件。

6.3.3 当相关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6.3.4 实验室应实施、监控并定期评审控制设施的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a) 进入和使用影响实验室活动的区域;

b) 预防对实验室活动的污染、干扰或不利影响;

c) 有效隔离不相容的实验室活动区域。

6.3.5 当实验室在永久控制之外的场所或设施中实施实验室活动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中有关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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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3884.1-2012 英文版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 碘量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opper concentrates -- Part 1: Determination of copper content -- Iodine titration method 1 范围 GB/T 3884的本部分规定了铜精矿中铜含量测定的方法:长碘量法(方法1)和短碘量法(方法2), 以下简称方法1和方法2。 本部分适用于铜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13.00%~50.00%。 2 方法提要 2.1 方法1 试料经盐酸、硝酸和硫酸分解,在稀硫酸溶液中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使铜离子以硫化铜状态从溶液中分离。沉淀用混合酸溶解,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分离铜后的滤液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铜量。 2.2 方法2 试料经盐酸、硝酸分解后,用乙酸铵溶液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 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3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3.1 纯铜(wCu≥99.999%):将纯铜放入微沸的乙酸(3.14)中,微沸1min,取出后用水和无水乙醇 (3.4)分别冲洗二次以上,在100℃烘箱中烘4min,冷却,置于磨口瓶中备用。 3.2 碘化钾。 3.3 氟化氢铵。 3.4 无水乙醇。 3.5 三氯甲烷。 3.6 溴。 3.7 盐酸(ρ1.19g/mL)。 3.8 硝酸(ρ1.42g/mL)。 3.9 硝酸(1+1)。 3.10 硫酸(ρ1.84g/mL)。 3.11 硫酸(1+1)。 3.12 高氯酸(ρ1.67g/mL)。 3.13 冰乙酸(ρ1.05g/mL)。 3.14 乙酸(1+3)。 3.15 硝硫混酸:将700mL硝酸(3.8)和300mL硫酸(3.10)混合。 3.16 混合酸:将1500mL硝酸(3.8)与500mL高氯酸(3.12)混合后,再加入300mL硫酸(3.10),充 分混匀。 3.17 氨水(ρ0.90g/mL)。 3...

GB/T 549-2017

GB/T 549-2017 Electro-welded anchor chains ICS 47.020.50 U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549-2008 电焊锚链 2017-02-28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标记 2 4.1 分类 2 4.2 组成 3 4.3 型式及尺寸 6 4.4 标记 26 5 要求 27 5.1 材料 27 5.2 破断 27 5.3 拉力 30 5.4 加工质量 30 5.5 链节环数 31 5.6 尺寸和公差 31 5.7 热处理 32 5.8 力学性能 32 6 试验方法 32 6.1 试验条件 32 6.2 破断 32 6.3 拉力 33 6.4 加工质量 33 6.5 尺寸和公差 33 6.6 力学性能 33 7 检验规则 34 7.1 检验分类 34 7.2 型式检验 34 7.3 出厂检验 35 8 标志 3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49-2008《电焊锚链》。本标准与GB/T 54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 M4有档锚链和无档锚链的要求(见表1、表12、表13); ---修改了无档普通链环的规格尺寸和负荷(见表1、表11、表13,2008年版的表1、表12、表13); ---修改了加大链环的尺寸(见表3,2008年版的表3); ---修改了“D”型连接卸扣的尺寸(见表5,2008年版的表5); ---修改了肯特卸扣宽度的尺寸(见表6,2008年版的表6); ---修改了末端卸扣宽度的尺寸(见图8,2008年版的图8); ---修改了Ⅰ型和Ⅱ型转环卸扣的尺寸和重量(见表9和表10,2008年版的表9和表10); ---修改了普通链环的制造公差(见5.6,2008年版的5.5)。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9)归口。 本标准...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