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GB/T 14976-2012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14976-2012 英文版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Seamless stainless steel pipes for fluid transpor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的分类和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以下简称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4-2008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 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7735-2004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管按产品加工方式分为二类,类别和代号为:

---热轧(挤、扩)钢管 W-H;

---冷拔(轧)钢管 W-C。

3.2 钢管按尺寸精度分为二级,级别和代号为:

---普通级 PA;

---高级 PC。

3.3 下列代号适用于本标准:

---D 外径或公称外径;

---S 壁厚或公称壁厚;

---Smin 最小壁厚。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

d) 尺寸规格;

e)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

f) 交货状态;

g) 选择性要求;

h) 其他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及重量

5.1 外径和壁厚

5.1.1 钢管应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钢管可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或其他尺寸规格方式交货。

5.1.2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T 17395的相关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

GB/T 17395规定以外的其他尺寸钢管。

5.1.3 钢管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钢管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4 当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普通级尺寸精度的规定。当需方要求高级尺寸精度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1.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和表2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

钢管。

5.2 长度

5.2.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热轧(挤、扩)钢管,2000mm~12000mm;

---冷拔(轧)钢管,1000mm~12000mm。

5.2.2 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定尺长度

和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应为+10

0mm,每个倍尺长度应按下列规定留出切口

余量:

---外径≤159mm,5mm~10mm;

---外径>159mm,10mm~15mm。

5.2.3 特殊规格的钢管,如壁厚不大于外径3%的极薄壁钢管、外径不大于30mm的小直径钢管等,

其长度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规定。

5.3 弯曲度

5.3.1 全长弯曲度

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的0.15%。

5.3.2 每米弯曲度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如下规定:

---壁厚≤15mm,1.5mm/m;

---壁厚>15mm,2.0mm/m;

---热扩钢管,3.0mm/m。

5.4 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并应清除切口毛刺。

5.5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公

差和壁厚公差的80%。

5.6 重量

5.6.1 钢管应按实际重量交货。

5.6.2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钢管按熔炼成分验收。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3规定以外但符合GB/T 20878规定

的牌号或化学成分的钢管。

6.1.2 如需方要求进行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的规定。

6.2 制造方法

6.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粗炼钢水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冶炼方法。

6.2.2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热扩钢管应是指坯料钢管经整体加热后扩制

变形而成的更大直径的钢管。需方指定某一种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3 交货状态

6.3.1 钢管应经热处理并酸洗后交货。凡经整体磨、镗或经保护气氛热处理的钢管,可不经酸洗交货。

成品钢管的推荐热处理制度见表4。

6.3.2 对于奥氏体型热挤压钢管,如果在热变形后按表4规定的热处理温度范围进行直接水冷或其他方式快冷,则应认为已符合钢管热处理要求。

6.3.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奥氏体型冷拔(轧)钢管也可以冷加工状态交货,其弯曲度、力学性能、压扁试验等由供需双方协商。

6.3.4 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采用表4规定以外的其他热处理制度。

6.4 力学性能

6.4.1 热处理状态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抗拉强度Rm 和断后伸长率A)应符合表4的规定。

6.4.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检验钢管的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表4的规定。

6.5 液压试验

6.5.1 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式(2)计算。当钢管外径≤88.9mm时,最大试验压力

为17MPa;当钢管外径>88.9mm时,最大试验压力为19MPa。

6.5.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试验压力进行液压试验。

6.5.3 供方可用超声波探伤或涡流探伤代替液压试验。用超声波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

GB/T 5777-2008中验收等级L3的规定;用涡流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GB/T 7735-2004

中验收等级A级的规定。

6.6 工艺性能

6.6.1 压扁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管可进行压扁试验。压

扁试验时,试样应压至两平板间距为H,H 按式(3)计算。压扁后,试样弯曲处外侧不允许出现裂缝或

裂口。

6.6.2 扩口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150mm且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

管可进行扩口试验。扩口试验的顶芯锥度为60°,扩口后外径的扩大值为10%,扩口后试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6.7 晶间腐蚀试验

奥氏体型钢管应进行晶间腐蚀试验,晶间腐蚀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4334-2008中E法的规定。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6.8 表面质量

6.8.1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迭、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过壁厚的10%,缺陷清除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6.8.2 钢管内外表面的直道允许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热轧(挤、扩)钢管:不大于壁厚的5%,且直径不大于140mm 的钢管其最大允许深度为

0.5mm,直径大于140mm的钢管其最大允许深度为0.8mm;

---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壁厚的4%,且最大允许深度为0.30mm,但对壁厚小于1.4mm的钢

管直道允许深度为0.05mm。

6.8.3 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许存在。

6.9 无损检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钢管可进行超声波探伤或涡流探伤。用超声波探伤时,对比样管

人工缺陷应符合 GB/T 5777中验收等级 L3的规定;用涡流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

GB/T 7735中验收等级A级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测量。

7.2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

7.3 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和取样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8.2 组批规则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

---外径≤76mm且壁厚≤3mm,500根;

---外径>351mm,50根;

---其他尺寸,200根。

8.3 取样数量

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8.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2102中的有关规定。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GB/T 24533-2019

GB/T 24533-2019: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Q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4533-2009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2019-03-25发布 2020-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4533-2009《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本标准与GB/T 24533-2009相 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定义,将定义中的“碳负极”修改为“石墨类负极”(见3.1); ---将“中间相类碳微球人造石墨”改为“中间相炭微球人造石墨”,将“针状焦类人造石墨”改为“针 状焦人造石墨”,将“石油焦类人造石墨”修改为“石油普焦人造石墨”,增加了复合石墨的解释 (见4.1.1); ---修改了部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等级,增加了石墨化度指标(见4.1.2); ---删除产品代号示例中的“AG-PAG-Ⅰ-18-340”(见2009年版的4.2); ---修改了典型产品技术指标内容,将“表3~表11”修改为“表3, 表4, 表5”(见5.2); ---水分测定修改为:按照附录B或GB/T 3521的规定进行测定(见6.3); ---比表面积测定修改为:按照GB/T 19587进行测定(见6.6); ---增加石墨取向性(参考性指标)测定方法,按照附录F的规定进行测定(见6.9); ---删除NO2-, PO43-的测定(见2009年版的6.12); ---修改了有机物含量测定方法(见6.17); ---修改了限用物质含量测定方法(见6.18); ---取样和制样修改为按照GB/T 1427规定进行(见7.1.1); ---删除“作为检验和保留的样品,至少保留500g以上”(见2009年版的7.1.4); ---出厂检验中增加首次放电比容量, 首次库仑效率,删除pH值(见7.2.1); ---删除型式检验中的“原材料批号”(见2009年版的7.2.2); ---删除了验收规则中“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有权拒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 品”(见2009年版...

GB/T 22239-2019

GB/T 22239-2019: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Baseline for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cybersecurity ICS 35.040 L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019-05-10发布 2019-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3 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3 5.1 等级保护对象 3 5.2 不同级别的安全保护能力 4 5.3 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4 6 第一级安全要求 4 6.1 安全通用要求 4 6.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9 6.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10 6.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10 6.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11 7 第二级安全要求 12 7.1 安全通用要求 12 7.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21 7.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23 7.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24 7.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24 8 第三级安全要求 26 8.1 安全通用要求 26 8.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38 8.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40 8.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42 8.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43 9 第四级安全要求 45 9.1 安全通用要求 45 9.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57 9.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 60 9.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61 9.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63 10 第五级安全要求 6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关于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的选择和使用 6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关于等级保护对象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要求 6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等级保护安全框架和关键技术使用要求 7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云计算应用场景说明 72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移动互联应用场景说明 73 附录F(资料性附录) 物联网应用场景说明 74 附录G(资料性附录) 工业控制系统应...

GB/T 908-2019

GB/T 908-2019: (Forged steel bar size, shape, weight and tolerance) ICS 77.140.60 H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908-20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2019-06-04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908-2008《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与GB/T 908-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圆钢最大公称直径由400mm 增加至1000mm,方钢最大公称边长由400mm 增加至 1000mm,并相应增加规定了尺寸允许偏差(见表1,2008年版表1); ---扁钢最大公称厚度由160mm增加至800mm,最大公称宽度由300mm增加至1500mm,并 相应增加规定了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2008年版表2); ---增加了磨光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规定(见表1); ---增加了机加工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规定(见表3); ---加严了钢棒弯曲度的规定(见4.4,2008年版2.5); ---增加了钢棒两端锯切交货要求和切斜度的规定(见表6); ---删除了标记示例(见2008年版第4章)。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特钢集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西王特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强、于宗洋、王玉婕、张庆生、陈庆新、刘宝石、李文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08-1972、GB/T 908-1987、GB/T 908-2008; ---GB/T 16761-1997。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制钢棒(圆钢、方钢、扁钢)的截面形状、截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长度及允许偏差、外形等。 本标准适用于直径为40mm~1000mm的锻制圆钢,边长为40mm~1000mm的锻制方钢,以 及厚度为20mm~800mm、宽度为40mm~150...

GB/T 22886-2008

GB/T 22886-2008 Leather.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Colour fastness to water spotting ICS 59.140.30 Y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886-2008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 (ISO 15700:1998,MOD) 2008-12-30发布 2009-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15700:1998《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英文版)。 ISO 15700:1998所使用的方法基于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师联合会(IULTCS)的方法标准 IUF420。 本标准与ISO 15700:1998的技术性差异主要表现在: a)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国际标准引用的ISO 标准,改写为引用我国的相关标准并增加了对相关行业标准的引用,便于我国使用; b) 删除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原理中的说明性引用文件ISO 105-A01:1994《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通则》; c) 增加了对试样空气调节和试验条件的规定,便于统一操作; d) “试验报告”中增加“试验人员”。 本标准还进行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a) 删除了ISO 标准的前言; b) 将“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c)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浙江卡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三星皮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广忠、周晓松、俞立峰、祝妙凤、程伟。 GB/T 22886-2008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水渍色牢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对由水滴引起皮革表面物理变化的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皮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51-2019

GB/T 351-2019: H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51-1995 金属材料 电阻率测量方法 2019-03-25发布 2020-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GB/T 351-1995《金属材料电阻系数测量方法》,与GB/T 351-1995相比,除编辑性 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跨线电阻和引线电阻的定义; ---增加了电导率, 导电率和直流电阻比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 ---修改了生产检验为常规检验; ---修改了常规检验的温度控制,由10℃~35℃修改为(20±5)℃; ---修改了仲裁检验的温度控制,由(20±5)℃修改为(20±1)℃; ---增加了长度测量工具游标卡尺; ---增加了试验结果及计算的数值修约; ---增加了常见导体夹持工装示意图(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王军, 苏建锋, 龚坚, 王玉婕, 郭淼, 尹亚豪, 石建锐, 郭继飞, 刘宝石, 王文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51-1995. 金属材料 电阻率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电阻率测量的术语和定义, 试验设备, 试样, 试验, 试验结果及计算, 试验记录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金属材料的体积电阻率, 质量电阻率, 电导率及直流电阻比率等电性能的测量. 本标准所提供的方法为测定标准条件下电阻率在0.01Ω·mm2/m~2.0Ω·mm2/m范围内的仲 裁测量方法和常规测量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GB/T 5494-2019

GB/T 5494-2019: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Determination of foreign matter and unsound kernels of grain and oilseeds ICS 67.040 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494-2008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2019-05-10发布 2019-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494-2008《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本标准与GB/T 5494-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检验试样用量规定表(见表1,2008年版的表1); ---增加了小米中粟米检验的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见6.2.1、7.2.3); ---修改了米类不完善粒的计算公式(见7.2.4,2008年版的7.2.6); ---删除了带壳稗粒、稻谷粒检验的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见2008年版的6.2.2、7.2.4、7.2.5); ---增加了操作过程中筛层规格的规定(见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河南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市粮食科学研究所、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成华、孙巍巍、李敏、张艳、黄昌郡、崔阳、胡纪鹏、王莉莉、陈寅、牛梦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494-1985、GB/T 5494-2008。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 不完善粒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的仪器和用具、照明要求、样品制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等。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GB/T 9695.21-2008

GB/T 9695.21-2008 Meat and meat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 magnesium ICS 67.040 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695.21-2008 代替GB/T 9695.21-1990 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 2008-06-25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9695由以下部分组成: ---GB/T 9695.1《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GB/T 9695.2《肉与肉制品 脂肪酸测定》; ---GB/T 9695.3《肉与肉制品 铁含量测定》; ---GB/T 9695.4《肉与肉制品 总磷含量测定》; ---GB/T 9695.5《肉与肉制品 pH测定》; ---GB/T 9695.6《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 ---GB/T 9695.7《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 ---GB/T 9695.8《肉与肉制品 氯化物含量测定》; ---GB/T 9695.9《肉与肉制品 聚磷酸盐测定》; ---GB/T 9695.10《肉与肉制品 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 ---GB/T 9695.11《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GB/T 9695.13《肉与肉制品 钙含量测定》; ---GB/T 9695.14《肉制品 淀粉含量测定》; ---GB/T 9695.15《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 ---GB/T 9695.17《肉与肉制品 葡糖酸-δ-内酯含量的测定》; ---GB/T 9695.18《肉与肉制品 灰分测定》; ---GB/T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 9695.20《肉与肉制品 锌的测定》; ---GB/T 9695.21《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 ---GB/T 9695.22《肉与肉制品 铜含量测定》; ---GB/T 9695.23《肉与肉制品 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 ---GB/T 9695.24《肉与肉制品 胆固醇含量测定》; ---GB/T 9695.25《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PP含量测定》; ---GB/T 9695.26《肉...

GB/T 33939-2017

GB/T 33939-2017 Vertical roller mill--Casting liner of the grinding roller and the grinding tab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ICS 73.120 D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立式辊磨机 磨辊与磨盘铸造衬板 技术条件 2017-07-12发布 201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暨南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裕融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所、安徽省宁国新宁装备制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海天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国市开源电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润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宁国耐磨配件总厂、重庆罗曼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华达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暨南大学韶关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李来龙、宋量、周道宏、张路明、孙爱民、汪德发、顾龙元、赵金斌、李成虎、牟元全、马勇、刘中益、关成君。 立式辊磨机 磨辊与磨盘铸造衬板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立式辊磨机(以下简称“立磨”)磨辊与磨盘铸造衬板的术语和定义、牌号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立磨关键耐磨件磨辊与磨盘铸造衬板(以下简称“衬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

GB/T 20234.2-2015 | www.GB-GBT.com

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0234.2-2015 英文版 GB/T 20234.2-2015  | www.GB-GBT.com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Connection set for conductive charging of electric vehicles -- Part 2: AC charging coupler 1 范围 GB/T 2023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交流充电接口的通用要求、功能定义、型式结 构、参数和尺寸。 本部分适用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的交流充电接口,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AC),频率50Hz, 额定电流不超过63A(AC)。 注:如果交流充电接口的供电接口使用了符合GB 2099.1和GB 1002的标准化插头插座,则本部分不适用于这些插头插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234.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 交流充电接口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满足GB/T 20234.1的要求。 5 交流充电接口的额定值 6 充电接口的功能 6.1 电气参数值及功能 车辆接口和充电模式3的供电接口分别包含7对触头,其电气参数值及功能定义见表2。 6.2 触头布置方式 车辆接口和充电模式3的供电接口的触头布置方式如图1和图2所示。 6.3 充电连接界面 在充电连接过程中,首先接通保护接地触头,最后接通控制导引触头与充电连接确认触头。在脱开 的过程中,首先断开控制导引触头与充电连接确认触头,最后断开保护接地触头。车辆接口的电气连接 界面如图3所示,充电模式3的供电接口的电气连接界面如图4所示。交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 原理见GB/T 18487.1。 注:R4和RC电阻值见GB/T 18487.1。 7 尺寸 交流充电接口的结构尺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安装尺寸参见附录B,插头空间尺寸应符合附录C。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充电接口结构尺寸 A....

GB/T 30536-2014

GB/T 30536-2014 Document imaging applications.Recommendations for the creation of original documents ICS 37.080 A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文献成像应用 对原始文件制作的建议 2014-05-06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10196:2003《文献成像应用 对原件制作的建议》(英文版)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与ISO 10196:2003的技术差异如下: ---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1-2003代替ISO 6196-1;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2-2011代替ISO 6196-2;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3-2003代替ISO 6196-3;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4-2003代替ISO 6196-4;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5-2011代替ISO 6196-5;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59.6-2003代替ISO 6196-6; ● 以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0225-2006代替ISO 12651; ● 以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48-1997代替ISO 216; ● 以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974-2002代替ISO 2470。 本标准与ISO 10196:2003相比,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用“本标准”代替了“本国际标准”;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目次;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引言; ---重新编写了本标准的前言; ---改正了国际标准中的两个编辑性错误[将表D.1中的“dp”改为“dpi”,将注(5)中的“dpi”改为 “100dpi”]; ---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国际标准改为与之对应的国家标准或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 ---将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本标准由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6)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