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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976-2012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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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Seamless stainless steel pipes for fluid transpor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的分类和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以下简称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4-2008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 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7735-2004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管按产品加工方式分为二类,类别和代号为:

---热轧(挤、扩)钢管 W-H;

---冷拔(轧)钢管 W-C。

3.2 钢管按尺寸精度分为二级,级别和代号为:

---普通级 PA;

---高级 PC。

3.3 下列代号适用于本标准:

---D 外径或公称外径;

---S 壁厚或公称壁厚;

---Smin 最小壁厚。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

d) 尺寸规格;

e)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

f) 交货状态;

g) 选择性要求;

h) 其他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及重量

5.1 外径和壁厚

5.1.1 钢管应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钢管可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或其他尺寸规格方式交货。

5.1.2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T 17395的相关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

GB/T 17395规定以外的其他尺寸钢管。

5.1.3 钢管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钢管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4 当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普通级尺寸精度的规定。当需方要求高级尺寸精度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1.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和表2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

钢管。

5.2 长度

5.2.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热轧(挤、扩)钢管,2000mm~12000mm;

---冷拔(轧)钢管,1000mm~12000mm。

5.2.2 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定尺长度

和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应为+10

0mm,每个倍尺长度应按下列规定留出切口

余量:

---外径≤159mm,5mm~10mm;

---外径>159mm,10mm~15mm。

5.2.3 特殊规格的钢管,如壁厚不大于外径3%的极薄壁钢管、外径不大于30mm的小直径钢管等,

其长度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规定。

5.3 弯曲度

5.3.1 全长弯曲度

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的0.15%。

5.3.2 每米弯曲度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如下规定:

---壁厚≤15mm,1.5mm/m;

---壁厚>15mm,2.0mm/m;

---热扩钢管,3.0mm/m。

5.4 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并应清除切口毛刺。

5.5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公

差和壁厚公差的80%。

5.6 重量

5.6.1 钢管应按实际重量交货。

5.6.2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钢管按熔炼成分验收。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3规定以外但符合GB/T 20878规定

的牌号或化学成分的钢管。

6.1.2 如需方要求进行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的规定。

6.2 制造方法

6.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粗炼钢水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冶炼方法。

6.2.2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热扩钢管应是指坯料钢管经整体加热后扩制

变形而成的更大直径的钢管。需方指定某一种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3 交货状态

6.3.1 钢管应经热处理并酸洗后交货。凡经整体磨、镗或经保护气氛热处理的钢管,可不经酸洗交货。

成品钢管的推荐热处理制度见表4。

6.3.2 对于奥氏体型热挤压钢管,如果在热变形后按表4规定的热处理温度范围进行直接水冷或其他方式快冷,则应认为已符合钢管热处理要求。

6.3.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奥氏体型冷拔(轧)钢管也可以冷加工状态交货,其弯曲度、力学性能、压扁试验等由供需双方协商。

6.3.4 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采用表4规定以外的其他热处理制度。

6.4 力学性能

6.4.1 热处理状态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抗拉强度Rm 和断后伸长率A)应符合表4的规定。

6.4.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检验钢管的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表4的规定。

6.5 液压试验

6.5.1 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式(2)计算。当钢管外径≤88.9mm时,最大试验压力

为17MPa;当钢管外径>88.9mm时,最大试验压力为19MPa。

6.5.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试验压力进行液压试验。

6.5.3 供方可用超声波探伤或涡流探伤代替液压试验。用超声波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

GB/T 5777-2008中验收等级L3的规定;用涡流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GB/T 7735-2004

中验收等级A级的规定。

6.6 工艺性能

6.6.1 压扁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管可进行压扁试验。压

扁试验时,试样应压至两平板间距为H,H 按式(3)计算。压扁后,试样弯曲处外侧不允许出现裂缝或

裂口。

6.6.2 扩口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150mm且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

管可进行扩口试验。扩口试验的顶芯锥度为60°,扩口后外径的扩大值为10%,扩口后试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6.7 晶间腐蚀试验

奥氏体型钢管应进行晶间腐蚀试验,晶间腐蚀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4334-2008中E法的规定。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6.8 表面质量

6.8.1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迭、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过壁厚的10%,缺陷清除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6.8.2 钢管内外表面的直道允许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热轧(挤、扩)钢管:不大于壁厚的5%,且直径不大于140mm 的钢管其最大允许深度为

0.5mm,直径大于140mm的钢管其最大允许深度为0.8mm;

---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壁厚的4%,且最大允许深度为0.30mm,但对壁厚小于1.4mm的钢

管直道允许深度为0.05mm。

6.8.3 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许存在。

6.9 无损检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钢管可进行超声波探伤或涡流探伤。用超声波探伤时,对比样管

人工缺陷应符合 GB/T 5777中验收等级 L3的规定;用涡流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

GB/T 7735中验收等级A级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测量。

7.2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

7.3 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和取样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8.2 组批规则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

---外径≤76mm且壁厚≤3mm,500根;

---外径>351mm,50根;

---其他尺寸,200根。

8.3 取样数量

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8.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2102中的有关规定。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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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101-2017 英文版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 of acceptance, packaging, marking and certification for section stee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型钢(钢坯、钢棒、钢筋和盘条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轧、冷拉(轧)、锻制及热处理型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74 钢产品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包装  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采用材料及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的操作活动。 3.2 标签 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纸质或其他材料制品,上面标有产品名称、炉/批号、牌号、规格、生产厂等内容。 3.3 吊牌  用铁丝、U形钉、平头钉等固定在包装件或产品上的一种活动标签。 注:常用纸质、硬质塑料、金属等材料制造。 3.4 标志  标识钢材特性的方法或内容。 注:常用的方法有喷印、盖印、滚印、打印、粘贴印记或贴(挂)标签、吊牌。 3.5 捆扎材料  用来捆扎型钢或包装件的挠性材料。 注:常采用的挠性材料有钢带、盘条、铁丝等。 3.6 捆扎保护材料  放置在型钢之间或型钢与捆扎材料之间的,防止型钢损坏和防止包装捆扎材料被切断的材料。 注:常采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塑料等材料。 3.7 试验单元 testunit 根据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以在抽样产品上所进行的试验为依据,一次接收和拒收产品的件数或 吨数。 3.8 抽样产品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例如:一根型钢)。 3.9 试料  为了制备一个或几个试样,从抽样产品上切取足够量的材料。 注:在某些情况下,试料就是抽样产品。 3.10 样坯  为了制备试样,经过机械处理加工和其后在适当情况下热处理的试料。 3.11 试样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状态的样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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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22807-2019 英文版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Leather and fur -- Chemical tests -- Determination of chromium Ⅵ conte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光光度法测定皮革、毛皮中六价铬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中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38402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色谱法(GB/T 38402-2019,ISO 17075- 2:2017,MOD) QB/T 1267 毛皮 化学、物理和机械、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1267-2012,ISO 2418: 2002,MOD) QB/T 1272 毛皮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1272-2012,ISO 4044:2008,MOD) QB/T 1273 毛皮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QB/T 1273-2012,ISO 4684:2005,MOD) QB/T 2706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2706-2005,ISO 2418: 2002,MOD) QB/T 2716 皮革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2716-2018,ISO 4044:2008,MOD) QB/T 2717 皮革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QB/T 2717-2018,ISO 4684:2005,MOD) 3 原理 用磷酸盐缓冲液萃取试样中的可溶性六价铬,必要时,可使用固相萃取除去对试验有干扰的共萃取 有色物质,过滤后将滤液中的六价铬在酸性条件下与1,5-二苯卡巴肼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在规定波长处测定络合物的吸光度,计算得到六价铬的含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 4.1 水,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 4.2 磷酸盐缓冲液(0.1mol/L):将22.8g磷酸氢二钾(...

GB/T 538-2018

GB/T 538-2018 Boric acid for industrial use ICS 71.060.30 G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38-2006《工业硼酸》,与GB/T 538-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工业硼酸的分类(见第4章); ---调整了一般工业用硼酸合格品的硫酸盐含量指标要求(见5.2,2006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一般工业用硼酸的氨含量指标要求和对应表的脚注(见2006年版的第4章); ---增设了核工业用硼酸对应的要求(见5.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准诺检测有限公司、青海中天硼锂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仲文、苑国栋、张晨曦、魏明、李学斌、胡文清、张茂、王敏、王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38-1965、GB/T 538-1982、GB/T 538-1990、GB/T 538-2006。 工 业 硼 酸 警示---按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的规定,硼酸属危险化学品,操作时应小心谨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硼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硼酸。该产品主要用于玻璃、搪瓷、化工、建材、核工业和光学玻璃等工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

GB/T 38046-2019

GB/T 38046-2019: Reflective vest for motor vehicle passengers ICS 03.220.20 T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2019-10-18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4 6 检验规则 6 7 放置要求 7 8 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反光背心逆反射材料布置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潘汉中、马静洁、王宏、黄磊、孙飞、丁正林、董葵、郑嘉麒、许俊。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放置要求、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职业专用的高可视性警示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2008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4669-2008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7742.1 纺织品 织物胀破...

GB/T 38109-2019

GB/T 38109-2019: Application guidance forsafety accessories and instruments on pressure equipment ICS 13.240 J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承压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应用导则 2019-10-17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选用原则 2 6 设置基本要求 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上海凯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天正阀门有限公司、沈阳新光航宇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成航分公司、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保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瑞控阀门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张家港富瑞阀门有限公司、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储特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惠虎、周伟明、徐锋、靳伟、王笑梅、丁春辉、李姜楠、王玉、张志毅、徐维普、王海忠、于新海、朱学智、张俊策、徐炘、杨昌军、顾雪铭、徐忠慧、张晓忠、戴贤波、贡学刚、王君、王红霞、李泞、魏勇彪、耿婉懿。 承压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应用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等承压设备用安全附件及仪表选用原则和设置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等承压设备用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附件及仪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承压设备: ---锅炉、气瓶、氧舱、非金属承压设备; ---军事装备、核设施的承压设备; ---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承压设备。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