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模具钢
Alloy tool steel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模具钢的分类、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工模具钢热轧、锻制、冷拉、银亮条钢及机加工交货钢材,其化学成分同样适用于锭、坯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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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氟化钠分离-EDTA滴定法测定铝含量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硝基R盐分光光度法测定钴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的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43 钢铁及合金 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GB/T 223.4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钼蓝光度法测定锑量
GB/T 223.4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半二甲酚橙光度法测定铋量
GB/T 223.5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苯基荧光酮-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直接光度法测定
锡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3.82 钢铁 氢含量的测定 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5 钢 淬透性的末端淬火试验方法(Jominy试验)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702-2008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5-199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8-20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979-2001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3207-2008 银亮钢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402-2008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4979-1994 钢的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评定法
GB/T 14981 热轧圆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JB937-1990 弱磁材料磁导率的测量方法
ASTMA604 自耗电极重熔的钢棒和钢坯酸浸低倍试验方法
3 分类
3.1 钢按用途分为八类:
a) 刃具模具用非合金钢;
b) 量具刃具用钢;
c) 耐冲击工具用钢;
d) 轧辊用钢;
e) 冷作模具用钢;
f) 热作模具用钢;
g) 塑料模具用钢。
3.2 钢按使用加工方法分为两类:
a) 压力加工用钢 UP:
1) 热压力加工 UHP;
2) 冷压力加工 UCP。
b) 切削加工用钢 UC。
钢材的使用加工方法应在合同中注明。
3.3 钢按化学成分分为四类:
a) 非合金工具钢(牌号头带“T”);
b) 合金工具钢;
c) 非合金模具钢(牌号头带“SM”);
d) 合金模具钢。
注:非合金工具钢即为原碳素工具钢。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的钢材的合同或订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冶炼方法(见6.2);
e) 交货状态;
f) 尺寸及允许偏差组别(见第5章);
g) 使用加工方法(见3.2);
h) 其他特殊要求(见6.12)。
5 尺寸、外形、重量
5.1 热轧钢棒及盘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1.1 热轧圆钢和方钢
5.1.1.1 热轧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2008中2组规定。需方如要
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1.1.2 热轧圆钢和方钢的通常长度应为2000mm~7000mm,允许搭交不超过总重10%、长度不小
于1000mm 的短尺料。定尺或倍尺交货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长度允许偏差为+60 0 mm。
5.1.2 热轧扁钢
5.1.2.1 尺寸及允许偏差
5.1.2.1.1 公称宽度10mm~310mm热轧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5.1.2.1.2 公称宽度大于310mm~850mm热轧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尺寸允
5.1.2.2 交货长度
5.1.2.2.1 热轧扁钢的通常交货长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5.1.2.2.2 定尺或倍尺交货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长度允许偏差为+60 0 mm。
5.1.2.3 外形
5.1.2.3.1 热轧扁钢的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5.1.2.3.2 热轧扁钢的截面形状不正见GB/T 702-2008的图4,其最大允许尺寸(或侧边鼓形)C 值应
符合下列规定:
a) 公称宽度10mm~310mm热轧扁钢的C 值应符合GB/T 702-2008中表12的规定;
b) 公称宽度大于310mm~850mm热轧扁钢的C 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c) 如果C 值超差,可通过机加工清理,供方如能保证C 值合格可不检测。
5.1.2.3.3 热轧扁钢的圆角半径R 应符合表6的规定。
5.1.2.3.4 热轧扁钢的端头应剪切正直。两端的毛刺应清除,但允许有不大于5.0mm的毛刺存在。用压力机剪切的热轧扁钢,其两端允许有局部变形。热轧扁钢的切斜度应符合表7规定。
5.1.2.3.5 热轧扁钢不允许有明显的扭转。在同一截面上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扁钢的公称宽度公差。
5.1.3 热轧盘条
热轧盘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4981的规定。
5.2 锻制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2.1 锻制圆钢和方钢
5.2.1.1 公称直径或边长90mm~400mm 的锻制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908-2008表3中2组规定,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2.1.2 公称直径或边长大于400mm~800mm的锻制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
规定。
5.2.1.3 锻制圆钢和方钢的交货长度应不小于1000mm,允许搭交不超过总重10%、长度不小于
500mm的短尺料。定尺或倍尺交货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长度允许偏差为+80 0 mm。
5.2.1.4 锻制圆钢的弯曲度应每米不大于5.0mm,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50%;圆钢的不圆度
应不大于公称直径公差的0.7倍。
5.2.1.5 锻制方钢的弯曲度应每米不大于5.0mm,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5%;方钢在同一截面
的对角线长度之差应不大于公称边长公差的0.7倍;边长不大于300mm的方钢,棱角处圆角半径R 应不大于5.0mm,边长大于300mm的方钢,棱角处圆角半径应不大于10.0mm,但其相对圆角之间的距离(对角线)应不小于公称边长的1.3倍;方钢不允许有显著的扭转。
5.2.1.6 锻制圆钢和方钢的两端应锯切平直。
5.2.2 锻制扁钢
5.2.2.1 公称宽度40mm~300mm锻制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8-2008中表4中
2组的规定。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2.2.2 公称宽度大于300mm~1500mm锻制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
5.2.2.3 锻制扁钢的交货长度应不小于1000mm,允许搭交不超过总重10%、长度不小于500mm的
短尺料。定尺或倍尺交货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长度允许偏差为+80 0 mm。
5.2.2.4 锻制扁钢的平面弯曲度应每米不大于5.0mm,总平面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50%;扁钢
的侧面弯曲度(镰刀弯)应每米不大于5.0mm,总侧面弯曲度(镰刀弯)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50%。
5.2.2.5 公称厚度或宽度不大于300mm的扁钢,棱角处圆角半径R 应不大于5.0mm;公称厚度或宽
度大于300mm的扁钢,棱角处圆角半径R 应不大于10.0mm,但扁钢在同一截面上两对角线长度差
应不大于其公称宽度公差。扁钢不允许有显著的扭转。
5.2.2.6 锻制扁钢两端应锯切平直。
5.3 冷拉钢棒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冷拉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5-1994的h11级规定。需方如要求其他组
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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