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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044-2019

GB/T 38044-2019: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nic parking systems and equipment in roads)
ICS 03.220.20
R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内电子泊车系统及设备技术要求
2019-10-18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组成及功能 2
5 设备技术要求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泊位诱导屏 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彦云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珠海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关村中交国通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广东禾谷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缪前明、焦伟赟、王婉秋、黄文忠、梁伟文、王祺、张建苍、张浩然、王国超、谢彦雄、余萍、张云、张驰、高树静、张海鹏、黄永乐、谢宇霆。
道路内电子泊车系统及设备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内电子泊车系统组成、功能、性能以及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路内停车泊位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其他智能交通系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A/T 484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GA/T 832-201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1127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A/T 1211 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路内停车泊位 on-streetparkingspace
在道路路内用交通标线施划的供汽车停放的区域。
[GA/T 1271-2015,定义3.1]
3.2
电子泊车系统 e-parkingsystem
采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控制等先进技术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及服务的系统。
3.3
泊位信息采集 parkingspaceinformationdetection
对泊位是否被占用、占用起始时刻、占用时长等数据进行收集。
3.4
泊位占用时长的相对误差 parkingdurationrelativeerror
对单辆车根据检测数据计算得到的泊位占用时长(自动计算值)与实际占用时长(真值)的相对
误差。
3.5
泊车电子支付 parkinge-payment
采用电子化方式支付泊车费用。
3.6
咪表 parkingmeter
能够记录泊车时长并进行电子支付的收费终端。
3.7
停车诱导 parkingguiding
将空余泊位信息通过诱导屏、移动终端、Web等提供给驾驶人的信息发布方式。
3.8
违停行为图像取证 parkingoffencesimageforensics
对未按规定泊车、未实际支付泊车费用的行为进行图像采集。
注:适用于路内停车泊位内不按规定泊车、不按实际支付泊车费用的行为。
3.9
泊车管理系统 parkingmanagementsystem
对泊位的地理信息、泊位采集信息、支付信息、诱导信息等进行管理及分析的系统。
4 系统组成及功能
4.1 一般要求
4.1.1 应与城市道路或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相结合实施。
4.1.2 应符合资源集成、低碳简约的原则。
4.1.3 泊车电子支付应操作简便,符合驾驶人的支付习惯。
4.1.4 应与城市或区域其他交通信息共享,实现停车泊位的均衡使用。
4.2 系统组成
主要由泊位信息采集设备、电子支付设备、数据传输、泊车管理系统组成;在有扩展功能时,可增加视频监控设备、停车诱导设备、违停行为图像取证设备等。系统组成见图1。
图1 道路内电子泊车系统组成
4.3 系统功能
4.3.1 应具有泊位信息采集的功能,能汇聚所辖各泊位是否被占用、不同车辆进出泊位时刻、泊位占用时长等信息。
4.3.2 外场采集泊位信息宜实时传输至泊位管理系统。
4.3.3 宜支持多样化支付方式,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4.3.4 应具有数据汇聚、统计分析、收费稽查、数据共享功能。
4.3.5 宜预留视频监控、泊位违停行为图像取证、停车诱导、泊位预约、数据挖掘等扩展功能。
4.3.6 宜能够计算分析泊位的周转率、收费费额,挖掘不同日规律,分析与周边道路交通状态的关联关系,以支撑泊位优化、费率优化等决策。
4.3.7 应具有信息备份功能。
4.4 性能要求
4.4.1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应不小于10000h。
4.4.2 泊位采集信息与支付信息应永久保存。
4.4.3 系统管理软件事件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年。
4.4.4 系统应采用不低于二级的安全保护等级,满足GB/T 22239要求。
5 设备技术要求
5.1 通用技术要求
5.1.1 应具有来电恢复功能。
5.1.2 外场设备与泊车管理系统的数据传输时延应小于3s。
5.1.3 外场设备应具有时钟校准功能,设备系统时间应与北京时间同步,24h误差小于1s。
5.2 泊位信息采集设备
5.2.1 泊位信息采集设备包括环形线圈检测器、超声波检测器、地磁感应检测器、视频检测器、红外检测器、射频识别设备等。
5.2.2 同一车辆进/出泊位时刻的数据采集准确率宜大于95%。
5.2.3 泊位占用时长的计时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产生的误差应能通过泊位计费方式进行修正,以同时满足泊位所有权者与使用者的利益最大化。
5.2.4 泊位信息采集设备的稳定工作温度、相对湿度及气压条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寒区:-40℃~+65℃,非寒区:-20℃~+70℃;
b) 相对湿度≤85%,不凝露;
c) 气压86kPa~106kPa。
5.2.5 泊位信息采集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GB/T 4208的要求,具体为:
a) 地埋或与地面直接接触的泊位信息采集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
b) 不与地面直接接触的泊位信息采集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5.3 电子支付设备
5.3.1 常用的电子支付方式包括咪表、POS机,以及第三方支付。
5.3.2 咪表宜支持银联卡、现金(纸币、硬币)、第三方等支付方式,应多方式组合使用。
5.3.3 每台咪表应支持不少于2个泊位的支付。
5.3.4 咪表应有后备电源,后备电源工作时长应不小于4h。
5.3.5 POS机宜具有拍照及车牌自动识别功能,并能基于费率表自动生成泊车费额。
5.3.6 咪表、POS机应自动将收费流水数据传输至泊车管理系统。
5.3.7 第三方支付应根据需求确定收费的清分、结算的周期和模式。
5.3.8 电子支付应能够提供相应的凭证或发票。
5.4 视频监控设备
5.4.1 应在需要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图像监测的区域布设视频监控设备。
5.4.2 一台视频监控摄像机宜监控多个路内停车泊位。
5.4.3 前端监控摄像机应满足GA/T 1127的要求。
5.4.4 电子支付设备报警时,视频监控能够自动切换至报警的泊位区域。
5.4.5 宜采用立杆方式安装。
5.4.6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GA/T 1211的技术要求,且能与泊车管理系统实现泊位视频图像共享。
5.5 停车诱导设备
5.5.1 停车诱导由信息发布、数据传输及发布终端构成。
5.5.2 信息发布一般由泊车管理系统完成,发布终端包括泊位诱导屏、移动终端、Web等。
5.5.3 泊位诱导屏用于显示指定区域内空余泊位数量及行驶方位。
5.5.4 泊位诱导屏宜采用分级诱导的方式,逐级提供泊位信息。
5.5.5 泊位诱导屏应采用全LED诱导屏或LED与固定文字组合的版面形式。
5.5.6 泊位诱导屏宜采用单色、双基色LED显示;亮度要求,屏面、结构设置见附录A。
5.5.7 泊位诱导屏的数字字符格式(字体、字号等)应符合GB 5768.2-2009的规定,性能应符合GA/T 484
的规定。
5.5.8 泊位诱导屏应具备自检功能,能够正确检测发光像素的工作状态;若在给定的最小通讯间隔时间内未接受到有效帧,应自动黑屏。
5.5.9 泊位诱导屏可采用市电供电,在条件允许且负载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宜采用太阳能供电。
5.5.10 采用移动终端、Web等方式发布停车诱导信息的,由泊车管理系统提供接口进行数据共享。
5.6 违停行为图像取证设备
5.6.1 路内停车泊位的违停行为包括不按规定停车(不停在一个停车泊位内、不按规定方向停车)、不按实际支付泊车费用等。
5.6.2 违停行为图像取证包括前端摄像机、数据传输、违停图像取证系统。
5.6.3 应记录违停行为的完整过程图片,所记录的图片能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色、号牌号码等基本特征。
5.6.4 不按规定停车行为取证应采集不少于2幅机动车(不同时刻)的全景特征图片。
5.6.5 不按实际支付泊车费用行为取证应采集不少于3幅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包括驶入泊位时刻、中间泊车状态、驶离泊位时刻,且由泊车管理系统提供泊车支付费用流水记录。
5.6.6 图片间隔时间、叠加信息等性能要求应符合GA/T 832-2014中4.3、4.4、4.5、4.6、4.7、4.8的相关规定。
5.7 数据传输
5.7.1 泊位诱导屏宜采用无线数据传输方式。
5.7.2 视频监控、违停行为图像取证宜采用有线数据传输方式。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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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012-2019: Footwear - Test methods for whole shoe - Impact shock attenuating property ICS 61.060 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2019-08-30发布 2020-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林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小波、李苏、王小刚、李斌。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鞋及鞋底缓震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鞋号235及以上的整鞋及鞋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49-201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缓震 shockattenuating 随时间的增加,作用力峰值减小的过程。 3.2 能量 energy 做功和克服阻力的能力,通过力和力所产生的位移积分计算得到。 注:单位为焦(J)。 3.3 冲击能量 impactenergy 在样品受到冲击压缩过程中作用于样品上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4 返回能量 energyreturn 达到最大压缩形变后,回复过程中返回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5 吸收能量 energyabsorption 在压缩循环过程中损失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6 能量吸收率 energyabsorbratio 吸收能量(3.5)与冲击能量(3.3)的百分比。 3.7 能量回归率 energyreturnratio 返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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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3884.1-2012 英文版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 碘量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opper concentrates -- Part 1: Determination of copper content -- Iodine titration method 1 范围 GB/T 3884的本部分规定了铜精矿中铜含量测定的方法:长碘量法(方法1)和短碘量法(方法2), 以下简称方法1和方法2。 本部分适用于铜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13.00%~50.00%。 2 方法提要 2.1 方法1 试料经盐酸、硝酸和硫酸分解,在稀硫酸溶液中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使铜离子以硫化铜状态从溶液中分离。沉淀用混合酸溶解,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分离铜后的滤液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铜量。 2.2 方法2 试料经盐酸、硝酸分解后,用乙酸铵溶液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 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3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3.1 纯铜(wCu≥99.999%):将纯铜放入微沸的乙酸(3.14)中,微沸1min,取出后用水和无水乙醇 (3.4)分别冲洗二次以上,在100℃烘箱中烘4min,冷却,置于磨口瓶中备用。 3.2 碘化钾。 3.3 氟化氢铵。 3.4 无水乙醇。 3.5 三氯甲烷。 3.6 溴。 3.7 盐酸(ρ1.19g/mL)。 3.8 硝酸(ρ1.42g/mL)。 3.9 硝酸(1+1)。 3.10 硫酸(ρ1.84g/mL)。 3.11 硫酸(1+1)。 3.12 高氯酸(ρ1.67g/mL)。 3.13 冰乙酸(ρ1.05g/mL)。 3.14 乙酸(1+3)。 3.15 硝硫混酸:将700mL硝酸(3.8)和300mL硫酸(3.10)混合。 3.16 混合酸:将1500mL硝酸(3.8)与500mL高氯酸(3.12)混合后,再加入300mL硫酸(3.10),充 分混匀。 3.17 氨水(ρ0.90g/mL)。 3...

GB/T 549-2017

GB/T 549-2017 Electro-welded anchor chains ICS 47.020.50 U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549-2008 电焊锚链 2017-02-28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标记 2 4.1 分类 2 4.2 组成 3 4.3 型式及尺寸 6 4.4 标记 26 5 要求 27 5.1 材料 27 5.2 破断 27 5.3 拉力 30 5.4 加工质量 30 5.5 链节环数 31 5.6 尺寸和公差 31 5.7 热处理 32 5.8 力学性能 32 6 试验方法 32 6.1 试验条件 32 6.2 破断 32 6.3 拉力 33 6.4 加工质量 33 6.5 尺寸和公差 33 6.6 力学性能 33 7 检验规则 34 7.1 检验分类 34 7.2 型式检验 34 7.3 出厂检验 35 8 标志 3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49-2008《电焊锚链》。本标准与GB/T 54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 M4有档锚链和无档锚链的要求(见表1、表12、表13); ---修改了无档普通链环的规格尺寸和负荷(见表1、表11、表13,2008年版的表1、表12、表13); ---修改了加大链环的尺寸(见表3,2008年版的表3); ---修改了“D”型连接卸扣的尺寸(见表5,2008年版的表5); ---修改了肯特卸扣宽度的尺寸(见表6,2008年版的表6); ---修改了末端卸扣宽度的尺寸(见图8,2008年版的图8); ---修改了Ⅰ型和Ⅱ型转环卸扣的尺寸和重量(见表9和表10,2008年版的表9和表10); ---修改了普通链环的制造公差(见5.6,2008年版的5.5)。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9)归口。 本标准...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