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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08-2019

GB/T 908-2019: (Forged steel bar size, shape, weight and tolerance)
ICS 77.140.60
H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908-20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2019-06-04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908-2008《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与GB/T 908-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圆钢最大公称直径由400mm 增加至1000mm,方钢最大公称边长由400mm 增加至
1000mm,并相应增加规定了尺寸允许偏差(见表1,2008年版表1);
---扁钢最大公称厚度由160mm增加至800mm,最大公称宽度由300mm增加至1500mm,并
相应增加规定了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2008年版表2);
---增加了磨光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规定(见表1);
---增加了机加工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规定(见表3);
---加严了钢棒弯曲度的规定(见4.4,2008年版2.5);
---增加了钢棒两端锯切交货要求和切斜度的规定(见表6);
---删除了标记示例(见2008年版第4章)。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特钢集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西王特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强、于宗洋、王玉婕、张庆生、陈庆新、刘宝石、李文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08-1972、GB/T 908-1987、GB/T 908-2008;
---GB/T 16761-1997。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制钢棒(圆钢、方钢、扁钢)的截面形状、截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长度及允许偏差、外形等。
本标准适用于直径为40mm~1000mm的锻制圆钢,边长为40mm~1000mm的锻制方钢,以
及厚度为20mm~800mm、宽度为40mm~1500mm的扁钢。
2 分类
锻制钢棒按交货的表面状态分为以下三类:
a) 热锻钢棒:俗称黑皮,以原始表面(或经酸洗、喷砂处理)交货的棒材。
b) 磨光钢棒:表面经磨削加工处理,以金属光泽表面交货的圆形棒材。
c) 机加工钢棒:表面经车铣削加工处理,以金属光泽表面交货的棒材。
3 截面形状
3.1 锻制圆钢和方钢的截面形状见图1。
图1 锻制圆钢、方钢的截面图
3.2 锻制扁钢的截面形状见图2。
图2 锻制扁钢的截面图
4 截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尺寸及重量
4.1.1 锻制圆钢、方钢的尺寸及理论重量应符合附录A表A.1的规定。
4.1.2 锻制扁钢的尺寸及理论重量应符合表A.2的规定。
4.1.3 超出表A.1、表A.2规定公称尺寸范围的锻制钢棒理论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1.4 锻制钢棒一般按实际重量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4.2 尺寸允许偏差
4.2.1 热锻钢棒
4.2.1.1 热锻圆钢和方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尺寸允许偏差组别应在相应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第2组允许偏差执行。
表1 热锻圆钢、方钢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4.2.1.2 热锻扁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尺寸允许偏差组别应在相应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第2组允许偏差执行。
表2 热锻扁钢尺寸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4.2.1.3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供应完全正偏差的热锻钢棒,其允许偏差应为表1或表2中相应组别和规格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
4.2.1.4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及表2中未列入的中间尺寸或超出表1及表2
规定的最大公称尺寸的热锻钢棒。对于超出表1及表2规定的最大公称尺寸热锻钢棒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2 磨光钢棒
4.2.2.1 公称直径为40mm~200mm的磨光圆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公称直径大于
200mm~600mm的磨光圆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尺寸允许偏差组别应在相应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第2组允许偏差执行。
表3 磨光圆钢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4.2.2.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供应完全正偏差的磨光圆钢,其允许偏差应为表1或表3中相应组别和规格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
4.2.2.3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及表3中未列入的中间尺寸或超出表3规定的最大公称尺寸的磨光圆钢。对于超出表3规定的最大公称尺寸磨光圆钢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3 机加工钢棒
机加工钢棒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其他公称尺寸允许偏差交货。
表4 机加工钢棒尺寸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4.3 长度及允许偏差
4.3.1 锻制钢棒通常交货长度应不小于1500mm。
4.3.2 长度不小于1000mm的短尺锻制钢棒允许交货,但其重量不得超过该批交货总重量的10%。
4.3.3 按定尺、倍尺长度交货时,其长度允许偏差为+80 0 mm。
4.4 外形
4.4.1 热锻钢棒
4.4.1.1 热锻圆钢
4.4.1.1.1 热锻圆钢弯曲度每米应不大于4mm,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4%。
4.4.1.1.2 热锻圆钢在同一截面的直径差应不大于公称直径公差的0.7倍。
4.4.1.2 热锻方钢
4.4.1.2.1 热锻方钢弯曲度每米应不大于4mm,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4%。
4.4.1.2.2 热锻方钢在同一截面的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公称边长公差的0.7倍。
4.4.1.2.3 热锻方钢准许稍带圆角,但其相对圆角之间距离(对角线)应不小于公称边长的1.3倍。
4.4.1.2.4 热锻方钢不应有显著的扭转。
4.4.1.3 热锻扁钢
4.4.1.3.1 热锻扁钢的平面弯曲度每米应不大于4mm,总平面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4%。
4.4.1.3.2 热锻扁钢的侧面弯曲度(镰刀弯)每米应不大于4mm,总侧面弯曲度(镰刀弯)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4%。
4.4.1.3.3 热锻扁钢准许稍带圆角,但在同一截面上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其公称宽度公差。
4.4.1.3.4 热锻扁钢不应有显著的扭转。
4.4.2 磨光钢棒
4.4.2.1 磨光圆钢弯曲度每米应不大于4mm,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4%。
4.4.2.2 磨光圆钢在同一截面的直径差应不大于公称直径公差的0.7倍。
4.4.3 机加工钢棒
4.4.3.1 圆钢及方钢弯曲度每米应不大于2.5mm,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25%。
4.4.3.2 扁钢平面弯曲度及侧面弯曲度(镰刀弯)均应每米不大于2.5mm,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25%。
4.4.3.3 方钢和扁钢的圆角半径均应不大于2.0mm。
4.4.3.4 方钢和扁钢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4.4.3.5 方钢和扁钢除两端面外,其他相邻平面的角度公差应不大于2°。
4.4.4 端面切斜度
4.4.4.1 锻制钢棒两端面应锯切交货。
4.4.4.2 锻制钢棒端面切斜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锻制钢棒端面切斜度 单位为毫米
A.1 公称直径或边长为40mm~400mm圆钢、方钢尺寸及理论重量见表A.1。
A.2 公称厚度为20mm~160mm、公称宽度为40mm~300mm的扁钢尺寸及理论重量见表A.2。
表A.1 公称直径或边长为40mm~400mm圆钢、方钢尺寸及理论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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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12706.1-2020 英文版  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和3 kV(Um=3.6 kV)电缆 Power cables with extruded insulation and their accessories for rated voltages from 1 kV (Um=1.2 kV) up to 35 kV (Um=40.5 kV) -- Part 1: Cables for rated voltage of 1 kV (Um=1.2 kV) and 3 kV (Um=3.6 kV) 1 范围 GB/T 1270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 缆的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固定安装的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架空线路、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 近)以及水下或船舶的电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T 156-2017,IEC 60038:2009,MOD) GB/T 2951.1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 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IEC 60811-1-1:2001,IDT) GB/T 2951.12-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 法---热老化试验方法 (IEC 60811-1-2:1985,IDT) GB/T 2951.13-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通用试验方 法---密度测定方法---吸水试验---收缩试验 (IEC 60811-1-3:2001,IDT) GB/T 2951.14-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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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308-2007 Lint cleaner ICS 65.040.020 B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308-2007 皮 棉 清 理 机 2007-11-23发布 200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产品分类 1 4 技术要求 1 5 试验方法 2 6 检验规则 4 7 标志、包装和贮存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转子许用不平衡量的计算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试验用仪器、工具 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试验记录表 7 GB/T 21308-2007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花加工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金狮棉机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丙生、高莉、李久喜、王瑞霞、魏华、韩淑萍、胡玉山。 GB/T 21308-2007 皮 棉 清 理 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棉清理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锯齿轧花机轧出的皮棉进行清理的刺辊式皮棉清理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03-2007 棉花 细绒棉 GB/T 6075.1 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和评价机器的机械振动 第1部分:总则(idt ISO 10816-1:1995) GB/T 9239.1-2006 机械振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 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 3 产品分类 3.1 基本参数 3.1.1 最低台时处理量不小于800kg。 3.1.2 刺辊线速度不大于25m/s。 3.2 产品型号 M Q P □-□□□×xxxx 产品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