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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193.24-2014

GB 15193.24-2014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of food safety toxicology evaluation of patholog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193.2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中病理学检查
技术要求
(报批稿)
2014-12-01发布
2015-05-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书GB 15193.2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中病理学检查
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中常规病理学检查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中常规病理学检查。
2 目的
通过对病理学检查技术要求的规定,规范检查者的操作、减少检查结果的偏差,使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更为科学、有效,有利于实验室间的比较和科学数据的积累,为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提供形态学评价证据。
3 术语和定义
3.1 大体观察
运用肉眼或辅以放大镜、量尺和天平等工具对大体标本及其病变性状进行观察并记录检查所见的过程。
3.2 取样
对受试动物剖检时摘取器官组织的全部或切取其代表性部位与病变部位以用做病理学检查的
标本。
3.3 固定
将取样标本浸入固定液中,使组织细胞内的物质尽量接近其活体状态时的形态结构和位置的过程。
3.4 取材
从已固定取样的标本上按照病理检查的目的和要求切取适当大小的组织块的过程。
3.5 脱水
将固定修切后的组织块经过一系列脱水剂浸透置换组织内水分,使包埋介质可以浸透入组织的过程。
3.6 透明
组织块脱水后,浸入一种既能与脱水剂又能与包埋剂互溶的溶剂中,使包埋剂浸入组织块的过程。
3.7 浸蜡
组织块经透明后,在融化的不同熔点、梯度浓度的石蜡内浸渍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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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包埋
组织块经过浸透剂浸透,用包埋剂(通常为石蜡)包被的过程。
3.9 切片
包埋后的组织块在切片机上切成薄片,粘附在载玻片上的过程。
3.10 染色
为确定组织或细胞中的正常结构或病变结构,选用相应的显示这些成分的染料,经过一系列特殊处理,使染料与组织或细胞成分结合,提高标本的可观察性。
4 病理学检查的一般要求
4.1 人员要求
4.1.1 病理工作人员由病理负责人及病理技术人员组成,病理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完成本职工作。
4.1.2 病理负责人应具有医学病理学或兽医病理学背景,具备病理学理论知识与病理学诊断经验,可以准确的进行阅片,熟悉病理报告流程并对组织切片的组织病理学评价负责,包括对组织异常改变的鉴定和解释。
4.1.3 病理技术人员应具有医学、兽医学或生物学背景,或有相关检验经验,经过病理检验培训,熟练掌握病理学基本技术。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规范的技术操作规程。
4.2 设施和环境条件要求
4.2.1 病理实验室常规工作区按质量控制要求应设有独立的房间或功能区,包括标本存放室、取材室、冰冻切片室(区),常规制片预处理(组织脱水、透明、浸蜡、包埋)室(区),常规制片(切片、染色、封片)室(区),组织病理学诊断室,病理资料档案室。
4.2.2 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及照明设备,备有应急电源和个人消毒防护设施、紧急救护设施等。
4.2.3 对病理检测相关设备应有相应的检测、维护保养、报废等操作管理规程。
4.3 技术要求
4.3.1 由病理负责人验收送检组织标本,核对相关信息并记录。
4.3.2 在病理标本制作和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SOPs)进行操作。
4.3.3 由病理负责人进行显微镜观察,在出具病理报告前了解试验相关的各项资料,包括试验设计,受试物的理化特性和生物活性特点,给予受试物的方式、剂量和期限,实验动物的物种、品系、周龄、临床表现、生化和生理学指标等。
4.3.4 为获得可靠的病理检查结果,同一项动物试验所有被评价的组织切片需由同一位病理负责人按照统一的标准,对组织病理变化进行诊断和分级。必要时可由机构内或机构外病理专家进行复核。
4.4 文件和记录控制要求
病理学检查应设有相应的表格对试验过程及结果做完整的记录,并及时录入实验室计算机电子化数据记录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溯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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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病理学检查具体技术要求
5.1 病理剖检前应了解实验动物的一般临床表现,并有相应的记录。
5.2 需要进行病理解剖检查的实验动物的编号、组别、性别等个体信息要有清晰明确的记录。
5.3 剖检前对实验动物的体表应仔细检查,包括动物的被毛(密或疏、光泽、脱毛或污染)和动物体表黏膜状况,观察皮肤及黏膜是否有肉眼可见的色素、角化、贫血、黄疸、水肿、结节、出血、淤血、创伤、糜烂及溃疡等异常改变。在剖检中对组织器官位置、外观、形态、色泽、质地进行仔细观察,判断受试物是否引起动物的组织、器官出现形状、大小、颜色、质地等方面的病理改变,是否出现病理性移位,受试动物的胸
腔、腹腔及心包是否有体液残留及其性状(包括颜色及透明度等)改变。
5.4 器官组织摘取时,应按规范的剖检顺序:腹腔剖检、胸腔剖检、盆腔剖检、颈部剖检、体腔器官取出、体腔器官分离和肉眼观察、脑和脊髓剖检、椎体和骨髓剖检进行。剖检中见到的所有病理性改变应做详细记录,必要时需有图片、影像记录。胃摘除后沿胃大弯剪开,将胃内容物用生理盐水漂洗干净,将胃浆膜层粘附于硬纸板上后投入到固定液中,肠道可采用中性福尔马林溶液灌注的方式固定。肺叶取样时需在肺表面覆盖浸含固定液的薄层脱脂棉,以防肺组织漂浮于固定液表面而导致固定不充分,必要时可
从支气管注入适量中性福尔马林溶液。肾组织取样时沿肾外缘中线朝肾门方向做一水平切面再行固定。肝组织取样时由肝脏背面沿其长轴每间隔1.5cm~2.0cm纵向平行剖开后固定。心脏取样时沿冠状沟切开后清除掉血块后固定。骨组织在中性福尔马林溶液中固定24h后再进行脱钙。对需做病理检查的取样标本尽量避免外力和器械对组织造成的人工损伤,取样标本大小应适宜,以固定液可以充分浸透中心为宜。
5.5 对试验期间死亡及濒死动物应及时剖检,迅速摘取器官组织后切取适宜的标本固定。
5.6 需要称重的器官组织,在称重前应尽量将周围脂肪组织和结缔组织剔除,并用滤纸吸去器官组织表面血液及体液,特别是肾上腺、甲状腺、前列腺等较小的器官,摘除后要立即称重,防止器官干燥失水而重量减轻。管腔器官组织称重前,应清除其腔内液体,如心脏应除去血块,胃肠道需冲洗出内容物。
成对器官组织要一同称量,根据器官组织重量选择适宜的天平,迅速称重并按照组织清单表对剖检动物需摘取的器官组织进行核对后及时固定。
5.7 病理取样标本的固定应根据试验目的和组织标本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固定液和固定方式,固定应及时充分,并尽早取材制片。常规固定液为中性福尔马林溶液,根据特殊病理学检查(特殊染色和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和原位核酸分子杂交染色,电镜观察等)的需要,应选用其他适宜的固定液。
固定液与取样标本体积比至少为4∶1,固定时间一般为48h~72h。
5.8 对试验设计方案中要求检查的器官或组织取材的位置、方向(切面)要保持一致,切取的组织块大小适宜,结构完整;非要求器官或部位出现异常时,应保留额外的标本,选择病变中心及正常与病变交界处组织取材;取材记录要完整。
5.9 进行病理学检查的标本根据染色需要进行必要的前处理,对组织进行必要的修切,修切后组织一般厚度应在3mm~5mm,修切后的组织需经脱水、透明、浸蜡及包埋等处理。
5.10 包埋的组织标本应表面平整,切片应包括组织器官的全部结构,石蜡切片厚度一般为3μm~5μm,同时作多种染色时要采取连续切片。包埋时组织块的最大面或被特别指定部分的组织面应向下,包埋于同一蜡块内的多块细小组织应彼此靠近并位于同一平面上,腔壁、皮肤和粘膜组织必须垂直包埋(立埋)。制片时避免人工损伤。
5.11 常规病理学检查一般为石蜡切片和苏木素-伊红(H&E)染色,必要时可增加组织化学染色(包括特殊染色)、免疫组织化学染色等相关诊断技术进行病理检查。
5.12 组织制片过程中,应确保切片号与蜡块号一致。良好的组织切片应包括受检组织的完整切面,无褶无刀痕,核浆染色分明,分色适度,洁净透明,封裱美观。制片完成后,病理技术人员应将切片与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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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病理学检查记录和取材工作记录认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制备好的切片及相应的记录等一并交给病理负责人,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后,办理移交签字手续。
5.13 病理负责人阅片时对切片要进行全面观察,阅片应按动物编号或按组织顺序进行,所有切片标本都要按顺序逐一观察,描述并做记录。病理结果描述应客观、细致、全面、形象,应使用标准的病理学专业术语,对有意义的典型病变应有图片记录。需鉴别诊断时应进行特殊染色以确定其性质。
5.14 对非肿瘤性病变性质和范围可采用半定量的方法来区别形态变化的差异。
5.15 肿瘤病理学检查,必须明确区别增生、发育异常、瘤样增生和肿瘤类型。试验观察的结果分为:
a) 良性和恶性;
b) 原发性和继发性;
c) 肿瘤发生率。
6 病理学检查的质量控制
6.1 为减少操作带来的影响,在剖检和制片过程中应采用对照组与试验组组间交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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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3884.1-2012 英文版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 碘量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opper concentrates -- Part 1: Determination of copper content -- Iodine titration method 1 范围 GB/T 3884的本部分规定了铜精矿中铜含量测定的方法:长碘量法(方法1)和短碘量法(方法2), 以下简称方法1和方法2。 本部分适用于铜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13.00%~50.00%。 2 方法提要 2.1 方法1 试料经盐酸、硝酸和硫酸分解,在稀硫酸溶液中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使铜离子以硫化铜状态从溶液中分离。沉淀用混合酸溶解,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分离铜后的滤液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铜量。 2.2 方法2 试料经盐酸、硝酸分解后,用乙酸铵溶液调节溶液的pH值为3.0~4.0,用氟化氢铵掩蔽铁,加入 碘化钾与二价铜作用,析出的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3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3.1 纯铜(wCu≥99.999%):将纯铜放入微沸的乙酸(3.14)中,微沸1min,取出后用水和无水乙醇 (3.4)分别冲洗二次以上,在100℃烘箱中烘4min,冷却,置于磨口瓶中备用。 3.2 碘化钾。 3.3 氟化氢铵。 3.4 无水乙醇。 3.5 三氯甲烷。 3.6 溴。 3.7 盐酸(ρ1.19g/mL)。 3.8 硝酸(ρ1.42g/mL)。 3.9 硝酸(1+1)。 3.10 硫酸(ρ1.84g/mL)。 3.11 硫酸(1+1)。 3.12 高氯酸(ρ1.67g/mL)。 3.13 冰乙酸(ρ1.05g/mL)。 3.14 乙酸(1+3)。 3.15 硝硫混酸:将700mL硝酸(3.8)和300mL硫酸(3.10)混合。 3.16 混合酸:将1500mL硝酸(3.8)与500mL高氯酸(3.12)混合后,再加入300mL硫酸(3.10),充 分混匀。 3.17 氨水(ρ0.90g/mL)。 3...

GB/T 38012-2019

GB/T 38012-2019: Footwear - Test methods for whole shoe - Impact shock attenuating property ICS 61.060 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2019-08-30发布 2020-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林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小波、李苏、王小刚、李斌。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缓震性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鞋及鞋底缓震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鞋号235及以上的整鞋及鞋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49-201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缓震 shockattenuating 随时间的增加,作用力峰值减小的过程。 3.2 能量 energy 做功和克服阻力的能力,通过力和力所产生的位移积分计算得到。 注:单位为焦(J)。 3.3 冲击能量 impactenergy 在样品受到冲击压缩过程中作用于样品上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4 返回能量 energyreturn 达到最大压缩形变后,回复过程中返回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5 吸收能量 energyabsorption 在压缩循环过程中损失的能量。 注:单位为焦(J)。 3.6 能量吸收率 energyabsorbratio 吸收能量(3.5)与冲击能量(3.3)的百分比。 3.7 能量回归率 energyreturnratio 返回能...

GB/T 549-2017

GB/T 549-2017 Electro-welded anchor chains ICS 47.020.50 U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549-2008 电焊锚链 2017-02-28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标记 2 4.1 分类 2 4.2 组成 3 4.3 型式及尺寸 6 4.4 标记 26 5 要求 27 5.1 材料 27 5.2 破断 27 5.3 拉力 30 5.4 加工质量 30 5.5 链节环数 31 5.6 尺寸和公差 31 5.7 热处理 32 5.8 力学性能 32 6 试验方法 32 6.1 试验条件 32 6.2 破断 32 6.3 拉力 33 6.4 加工质量 33 6.5 尺寸和公差 33 6.6 力学性能 33 7 检验规则 34 7.1 检验分类 34 7.2 型式检验 34 7.3 出厂检验 35 8 标志 3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49-2008《电焊锚链》。本标准与GB/T 54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 M4有档锚链和无档锚链的要求(见表1、表12、表13); ---修改了无档普通链环的规格尺寸和负荷(见表1、表11、表13,2008年版的表1、表12、表13); ---修改了加大链环的尺寸(见表3,2008年版的表3); ---修改了“D”型连接卸扣的尺寸(见表5,2008年版的表5); ---修改了肯特卸扣宽度的尺寸(见表6,2008年版的表6); ---修改了末端卸扣宽度的尺寸(见图8,2008年版的图8); ---修改了Ⅰ型和Ⅱ型转环卸扣的尺寸和重量(见表9和表10,2008年版的表9和表10); ---修改了普通链环的制造公差(见5.6,2008年版的5.5)。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9)归口。 本标准...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