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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193.16-2014

GB 15193.16-2014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Toxicokinetics tes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毒物动力学试验
2014-12-24发布
2015-05-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5193.16-2003《代谢试验》。
本标准与GB 15193.16-2003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毒物动力学试验”;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试验目的和原理;
---修改了仪器和试剂;
---增加了试验方法;
---删除了生物转化;
---删除了同位素实验中的注意事项;
---删除了对生物样品中受试物分析方法的要求;
---删除了结果判定;
---增加了数据处理和结果评价;
---增加了试验报告;
---增加了试验的解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毒物动力学试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毒物动力学试验的基本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受试物的毒物动力学过程。
2 术语和定义
2.1 受试物
用于测试的物品,专指符合毒物动力学试验要求的供试品。
2.2 毒物动力学
受试物在体内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和排泄等过程随时间变化的动态特性。
2.3 吸收
受试物从给予部位通常是机体的外表面或内表面的生物膜转运至血循环的过程。
2.4 分布
受试物通过吸收进入血液和体液后在体内循环和分配的过程。
2.5 代谢
受试物在体内经酶促或非酶促反应,结构发生改变的过程。
2.6 排泄
受试物和(或)其代谢物从身体被清除过程。
2.7 生物利用度
受试物被机体吸收利用的程度。
2.8 速率过程
经毒物动力学过程受试物的量在单位时间内的变化率,一般用单位时间过程进行的变化量表示过程的速率。毒物动力学的速率过程包括零级、一级和非线性3种类型。
2.9 浓度-时间曲线
以给予受试物后时间为横坐标,以受试物的血液浓度为纵坐标所作的算术坐标图,反映受试物在体内的处置状态、受试物含量的经时变化和速率,该曲线下的面积反映了进入体循环的受试物含量。
2.10 表观分布容积
当体内受试物分布达动态平衡后,假设体内流体中的受试物浓度均一地与血浆中的受试物浓度一样,这样溶解体内受试物量所需的流体容积就是表观分布容积。它以体内受试物量与血浆受试物浓度的比值表示。
2.11 机体总清除率
受试物通过代谢和(或)排泄的方式从体内清除的速度;即单位时间内受试物从体内清除的表观分布容积的分数。
2.12 消除半衰期
体内血中受试物浓度下降一半所需要的时间,它是表示受试物消除速率的参数。
2.13 峰浓度
受试物给予后血中能够达到的最大浓度。
2.14 峰时间
受试物给予后达到最大血浓度的时间。
3 试验目的和原理
对一组或几组试验动物分别通过适当的途径一次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给予受试物。然后测定体液、脏器、组织、排泄物中受试物和(或)其代谢产物的量或浓度的经时变化。进而求出有关的毒物动力学参数,探讨其毒理学意义。
4 仪器和试剂
4.1 根据试验需要,配备紫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薄层层析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质或液质联用仪等设备。
4.2 放射性测量仪器。
4.3 实验室常用仪器与试剂。
5 试验方法
5.1 受试物的基本信息
应提供受试物的名称、CAS号、批号、来源、纯度、性状、理化性质、储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有关资料。
5.2 实验动物
5.2.1 动物种、系的选择
实验动物的选择应符合GB 14922.1和GB 14922.2的有关规定。尽可能选用与其他毒理学试验相
同的种、系,并能出现受试物的典型毒作用的动物。一般首选大鼠,周龄一般为6周~12周,但若有证据证明其代谢途径与人类接近,应选择相应的动物。一般应选用年轻、健康的成年动物。选用啮齿类动物时,试验开始时动物体重的差异不应超过平均体重的±20%。选择其他动物应说明其理由。
5.2.2 性别和数量
对实验动物的性别不作特殊规定,如毒理学研究表明毒性有明显的性别差异时,应设不同的性别
组。般情况下,雌性动物应选用未产过仔和非妊娠的;每一试验组不应少于5只动物,在非啮齿类动物的试验中,动物数量可酌情减少。
5.2.3 动物饲养
试验前动物在实验动物房至少应进行3d~5d环境适应和检疫观察。实验动物饲养条件、饮用
水、饲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实验动物饲养条件应符合GB 14925、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饲料应符合GB 14924的有关规定)。
5.3 剂量
试验中至少需要选用两个剂量水平,每个剂量水平应使其受试物或受试物的代谢产物足以在排泄物中测出。剂量设置时应充分考虑现有的毒理学资料所提供的信息。如果缺乏相应的毒理学资料,则高剂量水平应低于LD50,或低于急性毒性剂量范围的较低值。低剂量水平应该是高剂量水平的一部分。
如果试验中仅设置一个剂量水平,该剂量理论上应使其受试物或受试物的代谢产物足以在排泄物中测出,并不产生明显的毒性,同时应提供合理的理由说明不设置两个剂量水平的原因。
5.4 试验步骤和观察指标
5.4.1 受试物的准备
受试物的纯度不应低于98%。试验可采用“未标记的”或“标记”受试物。如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标记的受试物,其放射化学纯度不应低于95%,且应将放射性同位素标记在受试物分子的骨架上或具有重要功能的基团上。
5.4.2 受试物给予途径
当选用溶媒或其他介质时,受试物应充分溶解或均匀悬浮其中,所选溶媒或介质对受试物毒物动力学不产生任何影响。一般采用灌胃的途径,某些情况下还可以采用吞服胶囊、掺入饲料的方式给予受试物。
采用静脉注射给予受试物,应选择合适的注射部位和注射量给予受试物,所选溶媒或介质应不影响血液的完整性或血流量。
5.4.3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建立和确证
5.4.3.1 由于生物样品一般来自全血、血清、血浆、尿液、器官或组织等,具有取样量少、受试物浓度低、干扰物质多以及个体差异大等特点,因此必须根据受试物的结构、生物介质和预期的浓度范围,建立灵敏、特异、精确、可靠的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确证。
5.4.3.2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有:
a) 色谱法:气相色谱法(GC)、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LC-MS-MS,
GC-MS,GC-MS-MS),生物样品分析一般首选色谱法;
b) 免疫学方法:放射免疫分析法、酶免疫分析法、荧光免疫分析法等;
c) 微生物学方法;
d) 同位素示踪法。
对方法进行确证一般应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察:
a) 特异性:必须证明待测物是预期的分析物,内源性物质和其他代谢物不得干扰样品的测定。对
于色谱法至少要分析6个不同个体空白生物样品色谱图、空白生物样品外加对照物质色谱图
及给予受试物后的生物样品色谱图。
b) 标准曲线与定量范围:根据待测物的浓度与响应的相关性,用回归分析方法(如用加权最小二
乘法)获得标准曲线。标准曲线高低浓度范围为定量范围,在定量范围内浓度测定结果应达到
试验要求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c) 精密度与准确度:要求选择3个不同浓度的质控样品同时进行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的考察。
低浓度选择在定量下限附近,其浓度在定量下限的3倍以内;高浓度接近于标准曲线的上限;
中间选一个浓度。
d) 定量下限:定量下限是标准曲线上的最低浓度点,要求至少能满足测定3个~5个消除半衰期
时样品中的受试物浓度,或峰浓度的1/10~1/20时的受试物浓度,其准确度应在真实浓度的
80%~120%范围内,批内和批间相对标准差应小于20%。
e) 样品稳定性:根据具体情况,对含受试物的生物样品在室温、冰冻或冻融条件下以及不同存放
时间进行稳定性考察,以确定生物样品的存放条件和时间。还应注意储备液的稳定性以及样
品处理后的溶液中分析物的稳定性。
f) 提取回收率:应考察高、中、低3个浓度的提取回收率,其结果应精密和可重现。
5.4.4 观察指标
5.4.4.1 血中受试物浓度-时间曲线
5.4.4.1.1 受试动物数
动物给予受试物后选择9个~11个不同的时间点采血,每个时间点的动物数不应少于5只。最好
从同一动物个体多次取样。如由多只动物的数据共同构成一条血中受试物浓度-时间曲线,应相应增加动物数,以反映个体差异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5.4.4.1.2 采样点
给予受试物前需要采血作为空白样品。为获得给予受试物后的一个完整的血中受试物浓度-时间曲线,采样时间点的设计应兼顾受试物的吸收相、分布相(峰浓度附近)和消除相。整个采样时间至少应持续到3个~5个消除半衰期,或持续到血中受试物浓度为峰浓度的1/10~1/20。
5.4.4.1.3 毒物动力学参数
根据试验中测得的各受试动物的血中受试物浓度-时间数据,求得受试物的主要毒物动力学参数。
静脉注射给予受试物,应提供消除半衰期、表观分布容积、曲线下面积、机体总清除率等参数值;血管外给予受试物,除提供上述参数外,尚应提供峰浓度和峰时间等参数,以反映受试物吸收的规律。
5.4.4.1.4 单次给予受试物
单次给予不同剂量的受试物(或其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物)后,于不同时间测定血浆或全血中受试物浓度(或总放射活性强度),提供各个受试动物的血中受试物浓度-时间数据和曲线及其平均值、标准差及其曲线;各个受试动物的主要毒物动力学参数及平均值、标准差。
5.4.4.1.5 重复多次给予受试物
重复多次给予受试物,应结合单次试验进行,一般选取一个剂量多次给予受试物,至少提供3次稳
态的受试物的谷浓度,达稳态后进行末次给予受试物试验。于不同时间测定血浆或全血中受试物浓度或总放射活性强度,与单次给予受试物相比,确定重复多次给予受试物时的毒物动力学特征。
5.4.4.2 吸收
受试物吸收的程度和速率取决于受试物的给予途径。一般认为静脉注射给予受试物时母体化学物的瞬时吸收率计为100%,经口给予受试物时应确定达峰浓度、达峰时间和曲线下面积。分析母体化学物浓度与时间变化曲线可以确定经口给予受试物的吸收常数。
生物利用度为经口给予受试物的曲线下面积与静脉注射曲线下面积的比值。
5.4.4.3 分布
选择合适的受试物剂量给予实验动物后,根据受试物的理化性质和毒性特点测定其在血液、心、肝、脾、肺、肾、胃肠道、生殖腺、脑、体脂、骨骼肌等组织的浓度,以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主要分布器官组织。
特别关注受试物浓度高、蓄积时间长的组织和器官,以及在毒性靶器官的分布。参考血中受试物浓度-时间曲线的变化趋势,选择至少3个时间点分别代表吸收相、分布相和消除相的受试物分布。若某组织的受试物浓度较高,应增加观测点,进一步研究该组织中受试物消除的情况。每个时间点,至少应有
5个动物的数据。
进行组织分布试验,应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同位素标记物的组织分布试验,应提供标记受试物的放射化学纯度、标记率(比活性)、标记位置、给予受试物剂量等参数;提供放射性测定所采用的详细方法;提供采用放射性示踪生物学试验的详细过程,以及在生物样品测定时对放射性衰变所进行的校正方程等。在试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提供给予受试物后不同时相的整体放射自显影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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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533-2019

GB/T 24533-2019: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Q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4533-2009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2019-03-25发布 2020-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4533-2009《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本标准与GB/T 24533-2009相 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定义,将定义中的“碳负极”修改为“石墨类负极”(见3.1); ---将“中间相类碳微球人造石墨”改为“中间相炭微球人造石墨”,将“针状焦类人造石墨”改为“针 状焦人造石墨”,将“石油焦类人造石墨”修改为“石油普焦人造石墨”,增加了复合石墨的解释 (见4.1.1); ---修改了部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等级,增加了石墨化度指标(见4.1.2); ---删除产品代号示例中的“AG-PAG-Ⅰ-18-340”(见2009年版的4.2); ---修改了典型产品技术指标内容,将“表3~表11”修改为“表3, 表4, 表5”(见5.2); ---水分测定修改为:按照附录B或GB/T 3521的规定进行测定(见6.3); ---比表面积测定修改为:按照GB/T 19587进行测定(见6.6); ---增加石墨取向性(参考性指标)测定方法,按照附录F的规定进行测定(见6.9); ---删除NO2-, PO43-的测定(见2009年版的6.12); ---修改了有机物含量测定方法(见6.17); ---修改了限用物质含量测定方法(见6.18); ---取样和制样修改为按照GB/T 1427规定进行(见7.1.1); ---删除“作为检验和保留的样品,至少保留500g以上”(见2009年版的7.1.4); ---出厂检验中增加首次放电比容量, 首次库仑效率,删除pH值(见7.2.1); ---删除型式检验中的“原材料批号”(见2009年版的7.2.2); ---删除了验收规则中“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有权拒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 品”(见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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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英文版--点击: GB/T 5223-2014 英文版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Steel wire for prestressing of concret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及标记、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用冷拉或消除应力的低松弛光圆、螺旋肋和刻痕钢丝,其中冷拉钢丝仅用于压力管道。依据设计和施工方法适宜先张法和后张法制造高效能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103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1839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GB/T 24238 预应力钢丝及钢绞线用热轧盘条 GB/T 24242.2 制丝用非合金钢盘条 第2部分:一般用途盘条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冷拉钢丝 盘条通过拔丝等减径工艺经冷加工而形成的产品,以盘卷供货的钢丝。 3.2 消除应力钢丝  按下述一次性连续处理方法之一生产的钢丝: ---钢丝在塑性变形下(轴应变)进行的短时热处理,得到的应是低松弛钢丝; ---钢丝通过矫直工序后在适当的温度下进行的短时热处理,得到的应是普通松弛钢丝。 3.3 松弛 在恒定长度下应力随时间而减小的现象。 3.4 螺旋肋钢丝  钢丝表面沿着长度方向上具有连续、规则的螺旋肋条(见图1)。 3.5 刻痕钢丝 钢丝表面沿着长度方向上具有规则间隔的压痕(见图2)。 4 分类、代号及标记 4.1 分类及代号 4.1.1 钢丝按加工状态分为冷拉钢丝和消除应力钢丝两类。 4.1.2 钢丝按外形分为光圆、螺旋肋、刻痕三种,其代号为: 4.2 标记 4.2.1 标记内容 按本标准交货的产品标记应包含下列内容: a) 预应力钢丝; b) 公称直径; c) 抗拉强度等级; d) 加工状态代号; e) 外形代号; f) 标准编号。 4.2.2 标记示例 ...

GB/T 28560-2012

GB/T 28560-2012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mall vessels ICS 47.020.60 U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小船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要求 6 5 配电系统 15 6 电压大于50V的交流系统的触电防护 17 7 过电流和故障电流的防护 17 8 不同时(需求)系数 19 9 电缆 20 10 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端头 24 11 试验 26 12 长度超过24m的船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岸电供电要求 30 参考文献 34 图A.1 与一个单相主电源的直接连接 31 图A.2 与船舶上有隔离变压器的单相主电源供电的直接连接 32 图A.3 与一个三相电源直接连接 32 图A.4 船舶有隔离变压器的三相主电源直接连接 33 图A.5 通过岸上隔离变压器与单相供电电源连接 33 表1 设计参数---温度 7 表2 角度偏离和运动 7 表3 小船供电系统的交流电压和频率 8 表4 符合IEC 60529要求的防护等级 11 表5 裸露汇流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2 表6 计算最小通风的参考电流 13 表7 推荐单芯电缆连续工作的额定电流(环境温度45℃) 22 表8 各种环境温度的修正系数 23 表9 半小时和一小时工作的修正系数 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507:2008《船舶电气设备 第507篇 小船》。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GB/T 10250-2007,IEC 60533:1999,IDT)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 器(GB...

GB/T 38046-2019

GB/T 38046-2019: Reflective vest for motor vehicle passengers ICS 03.220.20 T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2019-10-18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4 6 检验规则 6 7 放置要求 7 8 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反光背心逆反射材料布置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潘汉中、马静洁、王宏、黄磊、孙飞、丁正林、董葵、郑嘉麒、许俊。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放置要求、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职业专用的高可视性警示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2008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4669-2008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7742.1 纺织品 织物胀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