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02-2010
Railway applications.Supply voltages of traction systems
ICS 29.280
S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402-1998
轨道交通 牵引供电系统电压
(IEC 60850:2007,MOD)
2011-01-10发布
2011-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402-1998《铁路干线电力牵引交流电压》。
本标准与GB 1402-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应用范围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和工矿企业电气化运输(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3.2~3.5、3.7~3.20);
---标称电压增加了直流电压的相关内容(表1);
---增加了电压和频率的要求和测试内容(第4章、第5章、第6章);
---增加了持续时间电压最大值说明(附录A)和电压的变化、中断和畸变说明(附录B)。
本标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850:2007《铁路应用 牵引系统的供电电压》(英文版)。
本标准与IEC 60850:2007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进
行标示。本标准与IEC 60850:2007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参照GB/T 999-2008,第1章将“井下巷道运输”从不适用范围改为适用范围,表1增加现有
的井下巷道运输通用电压;
---第1章不适用范围中去除了“funicularrailways”,因为国内不存在这样的运输系统;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增加GB/T 15945-2008(4.2内容变动引入);
● 删除了IEC 60913和IEC 62128-1(改写了有关正文,不再引用);
---第3章增加术语“短时限电压”和“中时限电压”,以便于说明电压最大值的A区和B区;
---根据我国供电频率只存在50Hz的特点,表1、表2和4.2删除了涉及其他频率的有关内容;
---根据我国牵引供电系统电压使用情况,表1删除了我国未采用的电压有关内容,如DC3000V
和AC20kV所对应的内容;
---根据我国工矿运输情况,表1增加了适用于工矿企业运输的电压有关内容,如DC250V和
DC550V所对应的内容;
---根据我国供电电压偏差使用情况,表1增加了最高电压的推荐意见(表1中上角注b);
---根据我国供电管理情况,4.2重新编写,频率变化范围引用GB/T 15945-2008;
---附录A增加了电压最大值的A区和B区的内容,以全面标准对电压的规定;
---删除IEC 60850:2007规范性附录B(国外特殊情况的电压,不适用于国内),原附录C变为附
录B。
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第1章最后一句话改为注1,该句属于对标准局部内容提示,采用注的形式更适宜;增加注2
对“铁路”范围说明,便于准确理解;
---因为增加了术语“短时限电压”和“中时限电压”,原文的3.8~3.18,在本标准中编号依次改为
3.10~3.20;
---6.1.1中引用了IEC 61133的第9章,明确版本号为IEC 61133:2006;
---参考文献中技术资料为欧洲指令、标准,不适用于我国,故删除。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足平、戚广枫、李红梅、王猛。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肃清、邓桂美、陈敏、苏鹏程、周源、李晋、曲尚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402-1978、GB 1402-1998。
轨道交通 牵引供电系统电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电压的主要特性参数,如电力牵引地面装置(包括由接触网供电的各个辅助设备)和机车车辆(含动车组)的电压特性参数。
本标准应用于以下范围:
---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车辆、轻轨车辆、无轨电车、有轨电车、低速磁悬浮车辆;
---工矿企业电气化运输(包括井下巷道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范围:
---在轨道上的升降设备、传送平台与类似的运输设备,暂时性的构架(例如展览会构架),因为它
们不通过接触网直接或经由变压器供电,不会受到牵引供电系统的危害;
---缆车。
注1:附录A列出了本标准相关长时限过电压的内容。
注2:铁路包括各类铁路干线、城际铁路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36-2003 电工术语 电力牵引(IEC 60050-811:1991,MOD)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
IEC 61133:2006 铁道设施 铁道车辆 车辆组装后和运行前的整车试验(Testingofroling
stockoncompletionofconstructionandbeforeentryintoservice)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36-20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力)牵引供电系统 electrictractionsystem
给机车车辆(含动车组)提供电能的配电网系统。
注:该系统可以包括:
---接触网系统;
---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回流系统;
---与电气化运行轨道相邻且相连的非电气化运行轨道;
---由接触网直接或经由变压器供电的电气装置;
---发电站和变电站内单独直接给接触网供电的发电和配电的电气装置;
---开关站的电气装置。
3.2
电压 voltage
Railway applications.Supply voltages of traction systems
ICS 29.280
S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402-1998
轨道交通 牵引供电系统电压
(IEC 60850:2007,MOD)
2011-01-10发布
2011-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402-1998《铁路干线电力牵引交流电压》。
本标准与GB 1402-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应用范围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和工矿企业电气化运输(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3.2~3.5、3.7~3.20);
---标称电压增加了直流电压的相关内容(表1);
---增加了电压和频率的要求和测试内容(第4章、第5章、第6章);
---增加了持续时间电压最大值说明(附录A)和电压的变化、中断和畸变说明(附录B)。
本标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850:2007《铁路应用 牵引系统的供电电压》(英文版)。
本标准与IEC 60850:2007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进
行标示。本标准与IEC 60850:2007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参照GB/T 999-2008,第1章将“井下巷道运输”从不适用范围改为适用范围,表1增加现有
的井下巷道运输通用电压;
---第1章不适用范围中去除了“funicularrailways”,因为国内不存在这样的运输系统;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增加GB/T 15945-2008(4.2内容变动引入);
● 删除了IEC 60913和IEC 62128-1(改写了有关正文,不再引用);
---第3章增加术语“短时限电压”和“中时限电压”,以便于说明电压最大值的A区和B区;
---根据我国供电频率只存在50Hz的特点,表1、表2和4.2删除了涉及其他频率的有关内容;
---根据我国牵引供电系统电压使用情况,表1删除了我国未采用的电压有关内容,如DC3000V
和AC20kV所对应的内容;
---根据我国工矿运输情况,表1增加了适用于工矿企业运输的电压有关内容,如DC250V和
DC550V所对应的内容;
---根据我国供电电压偏差使用情况,表1增加了最高电压的推荐意见(表1中上角注b);
---根据我国供电管理情况,4.2重新编写,频率变化范围引用GB/T 15945-2008;
---附录A增加了电压最大值的A区和B区的内容,以全面标准对电压的规定;
---删除IEC 60850:2007规范性附录B(国外特殊情况的电压,不适用于国内),原附录C变为附
录B。
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第1章最后一句话改为注1,该句属于对标准局部内容提示,采用注的形式更适宜;增加注2
对“铁路”范围说明,便于准确理解;
---因为增加了术语“短时限电压”和“中时限电压”,原文的3.8~3.18,在本标准中编号依次改为
3.10~3.20;
---6.1.1中引用了IEC 61133的第9章,明确版本号为IEC 61133:2006;
---参考文献中技术资料为欧洲指令、标准,不适用于我国,故删除。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足平、戚广枫、李红梅、王猛。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肃清、邓桂美、陈敏、苏鹏程、周源、李晋、曲尚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402-1978、GB 1402-1998。
轨道交通 牵引供电系统电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电压的主要特性参数,如电力牵引地面装置(包括由接触网供电的各个辅助设备)和机车车辆(含动车组)的电压特性参数。
本标准应用于以下范围:
---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车辆、轻轨车辆、无轨电车、有轨电车、低速磁悬浮车辆;
---工矿企业电气化运输(包括井下巷道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范围:
---在轨道上的升降设备、传送平台与类似的运输设备,暂时性的构架(例如展览会构架),因为它
们不通过接触网直接或经由变压器供电,不会受到牵引供电系统的危害;
---缆车。
注1:附录A列出了本标准相关长时限过电压的内容。
注2:铁路包括各类铁路干线、城际铁路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36-2003 电工术语 电力牵引(IEC 60050-811:1991,MOD)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
IEC 61133:2006 铁道设施 铁道车辆 车辆组装后和运行前的整车试验(Testingofroling
stockoncompletionofconstructionandbeforeentryintoservice)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36-20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力)牵引供电系统 electrictractionsystem
给机车车辆(含动车组)提供电能的配电网系统。
注:该系统可以包括:
---接触网系统;
---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回流系统;
---与电气化运行轨道相邻且相连的非电气化运行轨道;
---由接触网直接或经由变压器供电的电气装置;
---发电站和变电站内单独直接给接触网供电的发电和配电的电气装置;
---开关站的电气装置。
3.2
电压 vol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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