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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367-2016 | www.GB-GB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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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铠装电缆用铝合金带材

Aluminium alloy strips for armored cabl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铠装电缆用铝合金带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铠装电缆用铝合金带材(以下简称带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880.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带材的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对牌号、状态、尺寸规格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1.2 标记及示例

带材标记按产品名称、本标准编号、牌号、状态、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示例如下:

3.2 化学成分

带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的规定。

3.3 尺寸偏差

3.3.1 厚度

带材的厚度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2 宽度

带材的宽度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3.3 不平度

带材的不平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3.3.4 侧边弯曲度

带材在任意2000mm长度上的侧边弯曲度应不大于4.0mm。

3.3.5 错层、塔形

带材的内5圈、外2圈错层应不大于5mm,其他部位的错层应不大于2mm。带材的塔形应不大

于3mm。

3.4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带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3.5 外观质量

3.5.1 带材表面不准许有表面气泡、压折、刀背印、碰伤、孔洞、非金属压入、金属压入、凹痕、折伤、擦伤、油斑、腐蚀、松树枝状花纹、起棱、粘铝等缺陷。

3.5.2 带材表面允许有不明显的水痕、油污、印痕、压过划痕、明暗条纹、黑条等不影响使用的缺陷。

3.5.3 带材应卷紧、卷齐,带材端面不准许碰伤或划伤。带材不准许有裂边、翘边。

3.5.4 带材不准许塌卷或出现燕窝。

3.5.5 带材不准许有接头。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带材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 GB/T 20975或 GB/T 7999的规定,仲裁分析方法应采用

GB/T 20975规定的方法。

4.1.2 “Al”含量的计算应符合GB/T 3190的规定,计算“Al”含量时,取常规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

常规分析元素分析数值的和值作为“元素含量总和”。

4.1.3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GB/T 3190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4.2 尺寸偏差

4.2.1 尺寸修约

尺寸测量值不准许修约,极限数值的判定方法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4.2.2 不平度

从带材上任意取长度为2000mm的试样(试样应尽量包含带材有波浪部分),将试样自由放在平

台上,按照GB/T 3880.3的规定检测波高和波浪数。

4.2.3 其他尺寸测量

其他尺寸的测量按照GB/T 3880.3的规定进行。

4.3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带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T 16865的规定进行。

4.4 外观质量

带材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验,仲裁时应在自然散射光下进行。必要时,可借助尺寸测量工具界定

缺陷大小。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和验收

5.1.1 带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带材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带材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带材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带材之日起3个月提出。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带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状态、同一尺寸规格的带材组成。

5.3 计重

带材应检斤计重。

5.4 检验项目

每批带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外观质量的检验。

5.5 取样

带材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

3.4 4.3

外观质量 逐卷检验 3.5 4.4

5.6 检验结果的判定

5.6.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带材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不合格。

5.6.2 任一试样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试样代表的该卷带材不合格。

5.6.3 任一试样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带材(包括该不合格试样代表的那卷带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带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则判该批带材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卷检验,合格者交货。

5.6.4 任一卷带材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卷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6.1.1 产品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带材上应附有如下内容的标签(带材宽度规格小于25.0mm时,贴于包装箱外):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状态;

d) 尺寸规格;

e) 带材批号或卷号;

f) 净重。

6.1.2 包装箱标志

带材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3199的规定。

6.2 包装、运输、贮存

带材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T 3199的规定。需方对带材的包装方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带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状态;

d) 尺寸规格;

e) 批号或卷号;

f) 净重;

g) 本标准编号;

h)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

i) 包装日期(或出厂日期)。

7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c) 重量;

d) 带材的包装方式;

e) 其他特殊要求;

f) 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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